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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前拖欠物业费被列失信黑名单 买返程机票被拒

2016-06-30 龙成柳 物业管理圈


想知道买机票遭拒,回不了国是什么感受吗?东莞女子孙某就真切感受到回不了家的痛苦。因为几年前拖欠物业公司管理费后出国,今年6月打算回国,购买机票时才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无奈之下,孙某的老公主动打电话给法院“求情”,主动履行本金加利息共3万元款项。


昨日,记者从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法庭获悉,目前法院已将孙某从最高院失信黑名单中解除。

 

道滘法庭副庭长何海波说,案件被执行人孙某名下有套大户型房子,几年前拖欠物业公司共计9000多元管理费。根据生效判决,孙某应支付本金及利息等共3万元,但孙某未依生效判决及执行令向物业公司履行3万余元付款义务。经查实孙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孙某列入了失信名单。

 

2016612日,孙某的丈夫从美国打来电话,称孙某因被纳入失信名单无法购买机票回国,万分焦急,表示愿意马上付清欠款,请求法院尽快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销。

 

614日,物业公司告知法院称孙某已付清所有款项,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常态化制度表示赞扬。

 

目前,法院依据孙某的申请,已经将其从失信名单中撤销。“事后我们了解,孙某知道有这个案件,但她出国之后电话不用,我们法院也联系找不到她,我们就跟物业公司说,虽然她的房子目前值几百万元,但不可能因为几万元而强制执行,只能先终止执行,但会将孙某列入失信名单,结果正是这个黑名单起了关键作用。”何海波说。

 

据了解,目前,按照省高院、市中院“执行大会战”部署,市第一人民法院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工作,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常态化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以道滘法庭为例,近年已陆续将300余宗案件被执行人的信息纳入失信名单,其中20余宗案件的被执行人慑于失信名单的威力,主动履行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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