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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业主跟物业公司争什么?

2016-09-04 北野 物业管理圈



“争”是力求得到或达到。恰倒好处的“争”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大家不争,社会就缺乏进步,协调的动力,“争”过了,又会造成损失。那么,业主应该跟物业“争”什么?怎么“争”才能既有利于自己,又促进社会进步呢?


一争合同


业主必须明白,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说到底是合同关系,是契约关系。说了不算,算了不说的时代正在结束,大家越来越明白,搞市场经济,要社会进步,没有契约,没有法制到头来大家都是输家。


所以,业主与物业公司首先要争合同,争取在合同的条款中多保护自己的利益,合同的条款一定要有可操作性。前期物业管理业主没什么争的,是开发商代签的,但业主可以争开发商在选择物业时是否招标了?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公平交易”原则去争。
  
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时,业主的主动权就大了,可以争的地方就很多,比如在价格,服务标准等多方面都可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但切忌不要走极端,你要跟物业签一个人家可以接受的公平交易合同,不是做梦。


有这样的例子,业委会几个人为了保护业主利益,把合同起草得十分细致,一切为业主着想,对物业违约严惩不殆,比如,物业承诺业主报修30分钟内到,合同提出,如果晚一分罚多少钱,如果物业违约赔500万。这是什么概念?一个12万平米的物业,按酬金制,一个物业公司10年也挣不了500万。业主一定要争,但同时也要记住,自己活也要让别人活如果你要让别人活的不舒服,你自己也不会活得舒服。 


怎么争?前期物业管理不说,单说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我们的经验是先公示,告诉大家要跟物业签合同了,让懂行的业主报名,参与合同的谈判。物业合同与一般商业合同不同,不是一对一,是一对几百,上千,跟WTO谈判一样难。更难的是,业主们在时间、组织程度、意见、专业知识方面都千差万别,怎么办?


业主应该在业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一个小组,先让物业公司出牌,让他们起草一个合同,然后,你再对照建设部发的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自己的需要往上加,特别是细节,(这些经验需要专门论述)然后再跟物业公司碰,等大家没意见了,公示,最后公开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时间最好长一些,一个月左右,有意见协商修改,没有意见,大家就可以投票选物业公司了。  

一旦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投票通过,业委会必须无条件签字,任何业主都必须尽履行合同的义务,否则是对业主大会决定的破坏,是与全体业主为敌,而且,会吃官司,对故意违约的人,应该在合同和公约中规定,所有费用及相关损失应该由违约人承担。

  


二争管理


业主在与物业公司签合同时,除了合同条款之外,重要的是“附件”服务和收费标准。你交多少钱,人家物业干什么活,都在这里面。业主监督的标准也是服务标准。业主对服务的要求不能超出合同的范围,除非你自己多交钱。 
  
  业主请了物业公司是为了自己的生活品质有保证。可能我不对,根据我有限的观察、了解,在北京,2块钱以下的物业费,小区的品质标准就难说了,2.5元是个界限,超过这个数,好物业可以管的很好,差物业不用说了,3元以上的物业管理可以谈“品质”2字。所以,业主如果付了“有品质”的物业费,就要争管理,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符合品质的服务。(我主张选好物业,花钱买服务,买品质
  
怎么争?一般我们对一个社区的生活品质的要求是:环境干净,整洁,安静,适合居住。比如,楼道没有乱堆杂物,没有私搭乱建,装修按规定,停车有秩序,养狗不扰邻等。业主对居住品质的要求要体现在合同中,要求物业管理落实在管理中,并有管理目标,与其酬金挂钩。


所有业主都要做到两点,一要自律,一般造成管理问题的原因不是物业,是业主,在自律的基础上,要求物业对个别不自律的业主加强管理。


实践中有这样的管理尴尬:业主怨物业不管,物业管了,业主不听。怎么办?有这样几个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物业想一些不违法的特殊管理办法对付那些不自觉的人;


二、业主、业委会给物业施加压力,难也要管;


三、业委会、业主、物业出面找不自觉的业主形成更大的压力;


四、一些强制措施,公示,公开批评,谴责,诉讼。


总之,业主必须争,不断给物业公司施加压力,让他们加强管理。在这种压力下,为了生存,相信物业一定会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创新。



三争正义


没有正义就没有一切。


正义就是所有的人根据法律与道德干自己该干的事,所有的人有责任反对任何违规者。正义不是口号,是标准和行动


为什么大家常常感到缺乏社会正义,小区的生活总是不安定呢?根本原因是人们把正义当口号,当理想,而不知道正义就是行动


你的邻居在门口堆放了杂物,违反了业主公约,你礼貌的,充满了爱心的去告诉他这样不对,这就是正义!邻居家的狗叫扰民,你去告诉邻居他该对自己的狗负责任,有人私搭乱建,破坏小区面貌,你站出来制止,这就是正义。


而你同时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行使自己的管理权,要求他们按合同管理,这也是正义!建立正义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千百万这样的个人的正义,就不可能有社区,社会的正义,也就不可能有国家的正义。你能设想,一个人连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社区都不关心,连起码的个人正义都没有,他会关心国家,会有更大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吗?根本不可能!这就是我们千百年来的问题所在!我们一直关心大的社会正义而忽视了个人的正义行动的培养,结果,社会正义成了空洞的概念。  

有什么样的业主,就会有什么样的社区有什么样的业主就会培养和造就出怎么样的物业公司,扩大开来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和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人对自己生活的好坏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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