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业主跟物业公司争什么?
“争”是力求得到或达到。恰倒好处的“争”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大家不争,社会就缺乏进步,协调的动力,“争”过了,又会造成损失。那么,业主应该跟物业“争”什么?怎么“争”才能既有利于自己,又促进社会进步呢?
业主必须明白,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说到底是合同关系,是契约关系。说了不算,算了不说的时代正在结束,大家越来越明白,搞市场经济,要社会进步,没有契约,没有法制到头来大家都是输家。
所以,业主与物业公司首先要争合同,争取在合同的条款中多保护自己的利益,合同的条款一定要有可操作性。前期物业管理业主没什么争的,是开发商代签的,但业主可以争开发商在选择物业时是否招标了?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公平交易”原则去争。
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时,业主的主动权就大了,可以争的地方就很多,比如在价格,服务标准等多方面都可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但切忌不要走极端,你要跟物业签一个人家可以接受的公平交易合同,不是做梦。
有这样的例子,业委会几个人为了保护业主利益,把合同起草得十分细致,一切为业主着想,对物业违约严惩不殆,比如,物业承诺业主报修30分钟内到,合同提出,如果晚一分罚多少钱,如果物业违约赔500万。这是什么概念?一个12万平米的物业,按酬金制,一个物业公司10年也挣不了500万。业主一定要争,但同时也要记住,自己活也要让别人活。如果你要让别人活的不舒服,你自己也不会活得舒服。
怎么争?前期物业管理不说,单说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我们的经验是先公示,告诉大家要跟物业签合同了,让懂行的业主报名,参与合同的谈判。物业合同与一般商业合同不同,不是一对一,是一对几百,上千,跟WTO谈判一样难。更难的是,业主们在时间、组织程度、意见、专业知识方面都千差万别,怎么办?
业主应该在业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一个小组,先让物业公司出牌,让他们起草一个合同,然后,你再对照建设部发的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自己的需要往上加,特别是细节,(这些经验需要专门论述)然后再跟物业公司碰,等大家没意见了,公示,最后公开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时间最好长一些,一个月左右,有意见协商修改,没有意见,大家就可以投票选物业公司了。
一旦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投票通过,业委会必须无条件签字,任何业主都必须尽履行合同的义务,否则是对业主大会决定的破坏,是与全体业主为敌,而且,会吃官司,对故意违约的人,应该在合同和公约中规定,所有费用及相关损失应该由违约人承担。
业主在与物业公司签合同时,除了合同条款之外,重要的是“附件”服务和收费标准。你交多少钱,人家物业干什么活,都在这里面。业主监督的标准也是服务标准。业主对服务的要求不能超出合同的范围,除非你自己多交钱。
业主请了物业公司是为了自己的生活品质有保证。可能我不对,根据我有限的观察、了解,在北京,2块钱以下的物业费,小区的品质标准就难说了,2.5元是个界限,超过这个数,好物业可以管的很好,差物业不用说了,3元以上的物业管理可以谈“品质”2字。所以,业主如果付了“有品质”的物业费,就要争管理,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符合品质的服务。(我主张选好物业,花钱买服务,买品质)
怎么争?一般我们对一个社区的生活品质的要求是:环境干净,整洁,安静,适合居住。比如,楼道没有乱堆杂物,没有私搭乱建,装修按规定,停车有秩序,养狗不扰邻等。业主对居住品质的要求要体现在合同中,要求物业管理落实在管理中,并有管理目标,与其酬金挂钩。
所有业主都要做到两点,一要自律,一般造成管理问题的原因不是物业,是业主,在自律的基础上,要求物业对个别不自律的业主加强管理。
实践中有这样的管理尴尬:业主怨物业不管,物业管了,业主不听。怎么办?有这样几个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物业想一些不违法的特殊管理办法对付那些不自觉的人;
二、业主、业委会给物业施加压力,难也要管;
三、业委会、业主、物业出面找不自觉的业主形成更大的压力;
四、一些强制措施,公示,公开批评,谴责,诉讼。
总之,业主必须争,不断给物业公司施加压力,让他们加强管理。在这种压力下,为了生存,相信物业一定会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创新。
没有正义就没有一切。
正义就是所有的人根据法律与道德干自己该干的事,所有的人有责任反对任何违规者。正义不是口号,是标准和行动。
为什么大家常常感到缺乏社会正义,小区的生活总是不安定呢?根本原因是人们把正义当口号,当理想,而不知道正义就是行动!
你的邻居在门口堆放了杂物,违反了业主公约,你礼貌的,充满了爱心的去告诉他这样不对,这就是正义!邻居家的狗叫扰民,你去告诉邻居他该对自己的狗负责任,有人私搭乱建,破坏小区面貌,你站出来制止,这就是正义。
而你同时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行使自己的管理权,要求他们按合同管理,这也是正义!建立正义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千百万这样的个人的正义,就不可能有社区,社会的正义,也就不可能有国家的正义。你能设想,一个人连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社区都不关心,连起码的个人正义都没有,他会关心国家,会有更大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吗?根本不可能!这就是我们千百年来的问题所在!我们一直关心大的社会正义而忽视了个人的正义行动的培养,结果,社会正义成了空洞的概念。
有什么样的业主,就会有什么样的社区,有什么样的业主就会培养和造就出怎么样的物业公司,扩大开来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和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人对自己生活的好坏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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