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七天,物业七“要”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开展小区出入检查工作,防止无证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对已设置门禁系统的,要加强日常巡视和维护保养,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对装饰装修人员在小区内的活动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要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筛查和管控工作;要加强对小区的日常巡视检查,发现可疑人员、不明物体、可疑迹象或可疑线索要采取适当的隔离、防范措施,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监控、报警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技防措施能够正常使用;对电梯、二次供水、消防等重要设施设备要加强日常巡视和检查,保证水质安全,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对停车场、房顶、地下空间等设施要专人看管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重点监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防控工作,配备消防箱,备存应急消防物资,消防监控中心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守,消防通道保持畅通;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可以随时启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要加强应急演练,增强自救互救意识,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维护保管,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应急救援的紧急调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实行物业项目经理每日自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予以登记。整改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报告公司、业主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要实行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守,报修电话24小时开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内部人员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强化服务意识,要加强沟通联系,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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