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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的吻有毒

蔷薇精选 竹子蔷薇 2018-09-06

竹子蔷薇
十年情长路一笔写红尘

作者:那夏   来源:《爱格》(侵删)


01


陆江轩喜欢上沈书云那日,是内罗毕刚下过雨的一个傍晚。

他忙完一天的琐事,去附近唯一那家酒吧坐了坐。这里本就生意清冷,所以统共不过三两个客人,他的视线很容易就落到隔壁桌那个女人的身上。

只见那女人正摸索着掏出一支烟,点上了,轻轻吐了口气。

烟雾缭绕间,他不禁看得出神。等回过神来,才发现那个身影有点眼熟。

“沈医生?”他脱口而出。

她如今这样的打扮,和在医疗队时穿着白大褂的样子截然不同,他一时没认出来。

沈书云今天穿了条红色吊带长裙,露出纤长的脖颈和漂亮的肩胛骨。

她回头的姿态,在他眼中犹如一只优雅的白天鹅:“哦,是你,医疗队今天新来的翻译。”

“你们医生......也吸烟?”说完这句话,陆江轩简直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到今天,他才知道自己也有不会聊天的时候。

但她好像并不介怀他的冒犯,反倒眯着眼笑起来,模样有种张扬的好看:“我不如别的医生惜命。”

说着,她又瞅了他一眼:“你大学毕业了吗?”

“刚毕业。”不知为何,他竟莫名生出几分羞涩,这种感觉还挺有趣的,“其实我英语还不如沈医生你好。”

“没什么,你要是在国外待久了,估计会比我更好。”她漫不经心道,“对了,怎么毕业了不去工作?”

“我觉得既然迟早都是要去工作的,那早一年晚一年也没什么区别,就一时兴起申请了这份工作。”

“这想法不错,我毕业那时,要有你的这分率性就好了。”她说着,已站起身。

“这就要走?”他莫名有些不舍。

“对,还要去看看下午收进来的病人。”她倒是很利落。

说着,她背对着他摆了摆手,整个人已没入如丝的细雨中。

陆江轩望着她的背影,缓缓意识到一件事, 那就是——自己对沈书云动心了。

02


沈书云对他没有兴趣,这件事从他给她写第一首十四行诗开始,他就知道了。

“这是什么?”她拈起他放在她面前的那张精致的信纸问他。

“十四行诗。”  他的神色非常沉静。很好,他告诉自己,这次总算不是那天那个孬样了。

没想到沈书云努努嘴,问出的话令他差点没憋出内伤:“写给我的?”

“是。” 他有些词穷。

“哦,那我看看。”说着,她才认真去读那些句子。

半晌,沈书云抬起头,点评道:“写得挺好。我读书那会儿,就没有人给我写过这么漂亮的情诗。”

她的神情温柔却寡淡,像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他蓦地觉得屈辱:“我是认真的。”

“我信你。”她笑起来,那笑容竟让他仿佛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你不懂。” 他有些焦躁地将那张信纸抢过来,“你要拒绝我就直说,不要做出一副长我几岁的过来人的姿态。”

“对不起。”她一怔,面上渐渐显出愧色,“我没有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他抬起头,觉得这样锱铢必较的自己,还真像个不懂事的小孩。

“我已经有爱的人了,所以很抱歉,不能回应你的感情。“

窗外不知何时又下雨了,先前的人忘了关窗,她走过去,伸手将窗子关上,回头对他浅浅地笑了笑:“很晚了,回去睡吧,我也要睡了。”

03

 

陆江轩的失恋来得迅雷不及掩耳。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女人身上栽跟头,丧气之余,竟感觉有几许新鲜。

他辗转了两日,觉得不能轻易放弃,有爱的人不等于有爱人,她要是真有了爱人,估计也不会孤身出现在这里,所以他决定再搏一搏。

沈书云倒像是完全忘了那天那档子尴尬事,每日照常与他交流沟通,有什么工作需要找他的,也从不避讳。

她眼中有一种大气的坦荡,他从没见过哪个女人有这样的神采。他觉得自己的眼光挺好。

第二次近距离接触,是因为队长问他,愿不愿意陪沈书云去贫民窟看病。

但沈书云望着他的眼神中,却分明没有期许。

那一瞬间,他竟然有种被低看了的感觉,咬牙道:“我去!”

扪心自问,他当然是有点怕的。因为听说,病人里,有人患有艾滋病。

他家境殷实,来这里不过是一时兴起,觉得日后回去,说不定会是个显摆的好谈资。  

这些浅薄的心思,他藏在心中,遇到她后,再也不好意思拿出来看一眼。

但他毕竟喜欢眼前这个女人,所以就算真的怕,也是会去的。

04

 

当陆江轩踏入贫民窟,第一次真切地闻到疾病和绝望的味道,令他心理和生理极度不适。

当天,来找沈书云看病的女人排起了长队,等轮到排在最后的那个黄皮肤女人时,天色已暗下去大半。

按照队长给陆江轩的交代,他们应该在天黑之前赶回去。天黑之后,这里斗殴盗窃之类的事情层出不穷。

他伸手想拦住准备进屋的女人,沈书云却严肃地阻止了他:“看完吧。”

“可是......” 

“要不你先走,我自己回去。” 

“沈书云!”他怒不可遏。

“那就陪我留下。”她对他微微一笑。

那笑容很温柔,他一个晃神,她就已经把那个女人带进了房间。

但沈书云要给她检查的时候,那女人却突然变得闪躲起来。良久,她嗫嚅道:“我有艾滋......"

沈书云愣了愣,说:“那我注意些。”

等为她拿了药,嘱咐完她需要注意的事项后,沈书云才缓缓站起身来,慢条斯理地收拾起自己的箱子。

“准备回去吧。”她背对着他,伸了个懒腰。

她洒脱的背影,令陆江轩想起那个下着雨的傍晚,他觉得心中渐渐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他有些忐忑地等待着她的回应。

没想到沈书云竟然笑眯眯地回过头,扬眉道:“好啊。”

那一刹那,他爱上了她眉间那一点孑然的傲气。

05

 

还是在那家顾客稀少的酒吧。

沈书云撑着半张脸,叼着一支烟发呆。

陆江轩怔怔地看着她的侧颜,不知不觉一杯威士忌下肚。他酒量一向很好,今天也不过是借酒壮胆罢了。

“沈书云。”他稳稳地放下酒杯,偏头叫她的名字。

“嗯?”沈书云回过头来,他的唇便不偏不倚地印在她薄薄的唇上。

她因此受惊,一口气没顺上来,别开脸咳了几声。

突然而来的静默。

陆江轩镇定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那个巴掌落下来。没想到过了很久,沈书云都没有半点反应。

等她把那支烟吸完,摁灭,才若有所思地抬起头看着他:“算了,我本来就说什么时候也尝尝接吻的滋味......原来是这样的啊,倒不如我想的有意思。”

这下换陆江轩傻眼了。

“做什么?我们做医生的,好奇心都很强。”她勾勾嘴角,微微笑起来,那模样,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是......你的初吻?”

“不可以吗?”她蹙了蹙眉,像是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因此感到些许被冒犯的不快,却又不是真的生气。

06

 

陆江轩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终于找回了一点从前“风流”的姿态:“沈书云,我觉得可能你有些误解,真正的接吻不是这样的。”

说着,不等她回答,他的吻已重新落在她的唇上。

这才是真正地吻了,唇齿交缠,辗转温存。

一吻结束,沈书云脸上渐渐浮现一些淡淡的绯红,却是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如此,这么看来,也不是完全没有意思。”

陆江轩之后觉得,就算没在那个雨夜遇到她,他也还是会在后来爱上她的。

你注定爱一个人,遇到早一点,晚一点,都会爱上。

那夜他们一同回了医疗队,一路有说有笑,沈书云脸上竟然完全没有尴尬的神情。

他本来心中还有些别扭,见她这样坦然,也就说服自己放下,否则反倒衬得自己不够大气了。

到了营地,沈书云朝他摆摆手,就上楼去休息了。

他望着她的背影,心中渐渐生出些从未有过的怅惘。

那一夜,他辗转难眠,写给她的第二首十四行诗,刚刚开了个头。

07


第二天,医疗队送来一个病人。

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面目凶恶,精壮的胸膛被人砍了,不深不浅,也不致命,却足以令人痛得死去活来。

他此刻蔫巴巴地躺在担架上,撕心裂肺地呻吟着。沈书云见状,忙让队里的志愿者把他抬进去,说是准备做缝合手术。

“怎么回事?”她问队长。

“斗殴弄的......”

队长话还没说完,便听见屋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哭喊。

沈书云冲进门,便看见上周她们才救回来的那个妇人此刻正一脸惊恐地跪在地上,号啕大哭着。

她的哭声之惨厉,似要把心肺都呕出来。

沈书云瞥了一眼凌乱的床铺,心中有数,应该是被吓得狠了,从病床上生生滚下来了。

这妇人送来时已被人打得神志不清,身上新伤并着旧伤,让人看了触目惊心。她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令队里的小护士见着都暗自垂泪。

他们好不容易才帮她捡回一条命,这些天她留在这里休养,却总是不开口说话,也没有表情,整个人呆呆的,像是真的傻了。

“是他......就是他......把我打成这样......”妇人仍颤声哭泣着,话都说不利索。

顺着妇人手指的方向,沈书云看见了躺在担架上的男人,心蓦地一沉。

这里条件有限,病床区连着手术室,要进手术室,都得从这里过。

这个妇人应该是看见了那个男人,才会变成这个样子。

08

 

看来是家暴。

众人心中皆有了定论,一时间,整个病区都沉默下来,就连抬担架的志愿者也停下了脚步。

那个男人看上去实在是痛得不行,眼下呻吟声更大,完全没发现这个可怜的妇人。

沈书云厉声对志愿者说:“还愣着做什么,赶紧送进去啊!”

“可是......抬担架的是个刚过二十的小伙子,是眼中揉不得沙子的个性,脖子一梗,一脸正气道,“他是个人渣!”

“我知道。”沈书云按了按太阳穴,平静地说,“但我们是医生,医生没有资格选择自己的病人。”

说着,她又回头向队长请示:“不是什么大手术,我来替他缝针吧。”

陆江轩那天被派去做同队其他医生的翻译了,因此没有见到这个场面。等他赶回来,就听见队里的小护士说,沈医生刚给那个人渣缝合完伤口,如今人去餐厅休息了。

他心中有些沉甸甸的情绪,走进餐厅,就看见沈书云一个人坐在那里抽烟。

她见了他,略微一笑。

他不禁开口:“今天你帮了他......对她来讲,岂不是很残忍?”

沈书云没想到他会这么问,良久,她起身来到他身边:“我只知道,有人告诉过我,医生的责任就是救人。对了,你过来......”

未及他深思她的话,她已经踮着脚,吻上他的唇。

“我发现接吻是件不错的事,能让人心情愉悦,省去不少胡思乱想的麻烦。”

09

 

我是你的什么呢?陆江轩偶尔很想问问沈书云,一个偶尔接个吻的玩伴吗?

但他不敢。

他是在某天清晨醒来,意识到的这种卑微的心情。是她令他体味到一生中没有过的爱情。

嫉妒、卑微、心酸,只有感受过这些,才算真正爱过。

他恋爱过多次,却是她让他明白,他从未懂爱。

陆江轩在后来偶然得知,沈书云托人在蒙巴萨为那个妇人找了一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她自己掏钱,将那个女人送走了。

这件事,她竟从没有跟他提起过。

可能她觉得这并不是一件什么大事吧,在他和沈书云熟稔后觉得,她好像真的没有把任何事放在心上过。

自然也没有把他放在心上过。

她只有在对着一本笔记时,才会露出他从未见过的神色,温柔的、悲伤的、酸楚的神色。

那是爱着一个人的神色。

10

 

那天傍晚,他约她喝酒。

酒过三巡,他有些微醺,抬起头,对她笑着嘲弄:“沈书云,他们都觉得你是个妙手仁心的医生,我却觉得你这个人其实很残忍。”

她居然是一脸洗耳恭听的认真模样。

他便拱拱手,笑道:“算了。”

“怎么?”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今晚的月色很好,适合接吻。”

说着他侧过身,吻上她的唇。

陆江轩望着她闭上的双眼,心中隐隐生出一点恨。

恨她无情,也恨她爱着的人比她更无情。

原来这世间的爱恨,都是这么汹涌且不讲道理的。

11

 

沈书云意外染病,是在那一年的冬天。

在他们接过无数个吻,却永远戛然而止于亲吻后,沈书云感染了艾滋病。

那日他们去贫民窟看病,遇到一场暴乱。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提刀的暴徒们杀红了眼,根本不理会无辜的路人。

在他们逃走的途中,沈书云没能避开那些人,胳膊被砍伤,刀口很深,新鲜的血液刚刚涌出来,又有不知道是谁的血溅到了她的伤口上。

等她把伤养好的时候,确认感染的诊断书已经下来了。

对此,沈书云竟然表现得十分冷静,只一天就接受了这个结果。

队长想安排她回英国接受治疗,她却坚决拒绝,只是把来探望自己的人都赶了出去,包括他。

“我想打个电话。”她说。

那是陆江轩第一次听到蒋羽森的名字,他躲在窗外,无声地重复着那三个字,眼眶渐渐蓄满泪水。

他成人后第一次流泪,是为了她。

12

 

“羽森,是你吗?”

 “你爱着的那个人,和我同姓的那个人,如今知道你的心意了吗?”

“说来惭愧,我原本是因为和你赌气才来到这里,但这段时间以来,我竟然真的爱上了这里——羽森,你不爱我,我却因你爱上世人。我觉得,真是三生有幸。”

“羽森......”她最后又喃喃了一声,像是想起什么快乐的事,嘴角溢出一丝淡淡的笑容,兀自摇了摇头,“不,没什么要说的了......祝你幸福,羽森。”

陆江轩推门进来的时候,她正捧着那本笔记发怔。

见到他,她不动声色地放下:“还不睡?”  

“我想吻你。”他觉得此刻自己身体里的血液像是刚沸腾过一遍,又迅速被冻住了。

“不行!”这一次,沈书云冷漠地抬起头,拒绝道。

“接吻不会传染,你还是个医生......”

她似乎是推了推他,但他太坚决了,在力量的抗衡上,她很快败下阵来。

“我爱你。”漫长的一吻结束,陆江轩捧着她的脸,一字一顿道。

沈书云抬起头,对上他悲痛的眼神:“你爱上的,是爱着他的我。”

13

 

沈书云说,陆江轩爱的这个自己,是爱着蒋羽森的自己。

“我认识蒋羽森很多年了,都记不清到底有多少年了。我们都出生在英国,家世也相近,一直是邻居。但我爱上他,却是在十六岁。

我们住的附近有个很漂亮的小公园,有一天我晨跑结束坐在长椅上休息,就看见蒋羽森蹲在草丛里不知在忙活些什么。

我那天很闲,因此就干脆坐在那里观察他。后来我才发现,他救了一只受伤的蝴蝶。

很幼稚是吧?我当时也是这么觉得的,但他看那只蝴蝶的温柔的眼神,我却从没有见到哪个同龄人有过一一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那是对生命悲悯的神情。

我那时还没见过什么世面,一下子就陷在他那个眼神里,因此一路追着他念书。他报医学院,我也报医学院;他去学妇科,我也学妇科。

去年他又一次拒绝了我,我一气之下就加入了医疗队,然后来到这里。其实当初我完全没想过要来这里做点什么,就是单纯地想让他担心,让他愧疚,我因为他而来了这么危险的地.....”

十六岁的沈书云因为一只受伤的蝴蝶,爱上了十六岁的蒋羽森。

二十六岁的沈书云因为爱着蒋羽森,而爱上了这残酷也温情的人间。

“所以我才说,你爱上的我,是那个爱着蒋羽森的我......”

“不!”陆江轩矢口否认,“就算你不是现在这样,我也一定会爱上你。”

“不会的......因为没有他,我就不是我。”她说着,侧过身去,将那本笔记拿起来,在他的眼前晃了晃,“这是他念书时的笔记,我走的时候把它偷来了,也不知道他最后发现没有。”

“沈书云......”陆江轩静静地望着她。

“嗯?”

“你要不要,从今天起,试着爱一下别人?”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她似乎是很认真地思考了片刻,旋即扬起下巴,笑容有一些无奈:“可我没有时间了。”

命运令他们在此相逢——

早一点,晚一点,都不是他们。

可他们,却没有时间了。

14

 

陆江轩觉得,人生在世,最残忍的事莫过于看着生命从自己深爱的人身上一点一滴流逝。

心痛难当,却无可奈何。

他给她的十四行诗写到第十三首时,沈书云躺在床上,像想起一件十分遗憾的事,向他摊了摊手:“我觉得,我有点亏。”

“怎么?”

“我应该早一些和你在一起。”

陆江轩给她倒水的手一滞,心中一痛,重重地点点头:“我也觉得。”

“那等下辈子吧——这里的人好像都很相信上帝,我想入乡随俗也不错。”

“这辈子也可以。”他的声音带了些鼻音。

“这辈子不行,我是个医生,你不要跟我讲些歪理邪说,我是不会同意的。”

他不说话了。

“不过,歪理邪说听着倒是很顺耳,你抽空跟我多说一些。我觉得你以前肯定谈过不少恋爱,因为你接起吻来,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

“你是在夸我吗?”他凑过来,望着她。

“就当是吧。”她撇撇嘴,狡黠地笑了。

他第一次觉得,她脸上有了些他不曾见过的神采。

他可否当她也稍稍爱上了自己?

15

 

陆江轩为沈书云写的最后一首十四行诗,是一封悼词。

她最终还是回了英国,长眠于生长了二十余年的故乡。

他到底是个异乡人,不懂英国绅士们那种克制而庄重的悲伤。

他此刻只想放声大哭一场。

那一天,他终于见到了蒋羽森。

那个男人脱下帽子向墓碑上的她深深地鞠躬,他突然很想冲过去问一问他:为什么过去十年,你从不肯爱她?

但这句话沈书云没问,他自然不会问。

他爱的她,一身傲骨。

即便不被爱,也不是一副哀戚的可怜样。

他不仅爱这样的她,更敬重这样的她。

陆江轩后来留在了内罗毕,做了个教英文的老师。

很多志愿者来了又走,只有他坚持留了下来。在一个下着雨的傍免,他和当时的一个志愿者一起在酒吧里抽烟。

陆江轩问那个人:“怎么想到来这里? ”

那个男孩笑得有点腼腆:“我和我喜欢的姑娘一起申请做志愿者,不过她被分去了毛里求斯,而我来了这里。”

“那你怎么不要求换过去?”

“在哪里都一样啊。无论在哪里,我们都在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我都会爱她。”

陆江轩没说话,微微点了点头。

无论你在哪里,我这一生,都因爱你而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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