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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存!医保一次性补缴怎么做?塘塘带你一文读懂!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308号)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20〕56号)有关规定,医保政策出现了一些变动,尤其是医保一次性补缴更是掀起了一股补缴热潮,塘塘为大家解读一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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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延缴、一次性补缴对象范围
未达到缴费年限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下列参保人员,可在本人参保所属辖区选择按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至规定年限,并在办理医保退休资格确认手续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一)本市户籍,在本市连续参保缴费至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三)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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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持证人员应按月缴纳至规定年限,应缴纳部分由政府按规定补贴。
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其医保个人账户的每月最低划账基数为5960.25元,即:71523元÷12月=5960.25元/月。70 周岁(含)以下的划账比例为 5.8%(每年4100左右),70 周岁以上的划账比例为 6.8%(每年48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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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待遇比较
门诊待遇汇总表
住院待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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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携带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2、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业务办理申请表(窗口可得)
特别注意:一旦办理医保一次性补缴后无法再选择按月延缴,所以请各参保人员仔细考虑再做选择。
塘塘提醒大家
参保人员可至街道各办事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无需前往区级中心扎堆
建议大家错峰办理!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编辑:西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