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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补助别忘记申领!3月底截止受理

钱塘发布 2022-06-0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和省人力社保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3月31日。凡是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人员,请务必在2022年3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及补助标准

1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杭州市区为912元/月(失业保险金的50%),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828元/月。


2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杭州市区为912元/月(失业保险金的50%),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828元/月。


3

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杭州市区为364.8元/月(失业保险金的20%),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331.2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6个月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申领途径

网站申领: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 

APP申领:

浙里办APP

窗口申领:

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向杭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杭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见文末)


注意事项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多个地区参保的失业人员请在最后参保地申领。


温馨提醒

疫情期间,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尽量采用无接触的办理方式,即通过网站或者APP方式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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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区人社局

| 编辑:冉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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