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让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落到实处,1月28日上午,天津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各公安分局分别在人员密集区域设立了集中宣传点。
此次宣传日活动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家园”为主题,在和平路与滨江道交口宣传点记者看到,公安民警正在向过往的群众发放《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并向市民讲解我市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决定”的意义,以及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通过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禁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