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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注意:电警抓这违法已1个月了!

平安天津 2019-04-15

随着“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行动深入开展,驾驶人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的意识已经明显提升。但车辆在路口与行人相遇时,尤其是右转车辆,能做到主动礼让的还是不多。近一个月以来,交管部门共查处该项交通违法行为约1800起。


收到“人行道不让行”提示短信


“不礼让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真的会被处罚,下次我可得注意了!”近日,市民张先生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天津交警】您的小型汽车津XXXXXX于2018-08-27 14:58在市辖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的’的违法行为(记3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张先生表示,他是收到这条短信后才上网查到了交管部门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消息:“真是疏忽了,平时应该多关注一些这方面的新闻,以后开车也要多注意。”

8月10日起,在和平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河西区友谊北路与永安道交口、河东区海河东路与六经路交口、河北区翔纬路与狮子林大街等路口开启了电子警察,对右转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机动车依法进行24小时摄录查处。


只要车主在交管部门登记电话为正常在用的手机号码,在天津范围内驾车上路被电子警察摄录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均可收到这种车辆提示短信。驾驶人或车主现用手机号码与在交管部门注册登记不一致的,应尽快进行变更,以免影响接收交管部门短信提示告知等服务。目前,驾驶人除了可以到车管所市所及各分所、各交警支队安监服务大厅办理电话变更之外,还可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http://www.tjgaj.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或“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3种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变更。

除了违法提示短信之外,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及“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的驾驶人或车主,还能通过手机短信收到“驾驶证记分临界满分”、“车辆检验提示”等共24项告知信息,且该两种网络平台还具备查看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时被监控设备抓拍的照片等百余种实用功能。


电子警察+交警现场强化治理


和平区解放北路与曲阜道交口是电子警察对该违法的摄录点位之一,据属地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队长邢毅介绍,从启用电子警察后的这段时间来看,路口右转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车辆并没有明显减少。“很多驾驶人还没有养成让行行人的文明、守法驾驶习惯。”邢队长表示,除了采用电子警察摄录,对于该违法行为,泰安道大队同样注重交警现场执法和教育,希望广大驾驶人能提高守法文明行车的意识。

同样是电子警察对该违法的摄录点位,在河西区友谊北路与永安道交口,交警下瓦房大队也增派了警力加强现场执法力度。9月3日上午10时许,友谊北路方向的机动车、行人信号灯绿灯同时亮起,行人沿路口东侧斑马线通过路口时,友谊北路右转永安道的一辆紧接一辆,没有一辆主动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其间,一老人已向迎面驶来的黑色小客车伸手示意礼让,驾驶人不但没有礼让,甚至都没有减速。此时,在路口执勤的河西支队下瓦房大队队长奚东拦下了这辆车,讲明法律规定后,依法对驾驶人做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3分。奚队长表示,很多驾驶人还不知道这个路口的电子警察会摄录车辆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相比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的此类违法较少。


转弯不得妨碍直行方向人与车


据统计,自8月份以来,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共查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约1800起,其中包括电子警察对机动车右转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摄录查处,也包括交警在现场执法中查处的情况。而不少违法驾驶人在面对处罚时,仍然表示对法律规定不是很熟悉。

就此,交管部门再次提示广大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要依法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特别是车辆转弯时,和直行通过路口一样要注意让行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可见,车辆右转的前提是不能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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