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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通报丨倒卖驾驶证积分,11人被天津警方抓获并依法处理!

平安天津 2019-04-09


汽车是生活中离不开的交通工具,车只要上路就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反便会受到相关处罚,那么,今天的故事就要从一辆车的违法扣分说起。

刘某想为自己名下的私家车做审验,便上网查询该车的违法情况,结果居然发现有57条违法信息,总共需要缴纳7800元罚款,扣除134分,同时,这57条违法信息涵盖违法停车、超速、不按指示标线行驶、逆向行驶、逾期未审验等数种类型。


(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逃避驾驶证扣满12分后的相关学习和处理,刘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做车务的朋友何某帮助“破解”罚分的“难题”。何某立即找到马某、秦某等另外9名车务中介,采取低价收分高价卖出,多网点分散式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消化”掉了刘某的交通违法罚分,并且非法获利8000余元。


(该图片来源于网络)

异常数据的出现引起了天津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立即责成武清警方对此情况进行核查,随后,分局成立了以交警支队、法制支队、东蒲洼派出所为主体的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民警将所有涉案人员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进一步工作。


经询问,刘某(男,38岁,北辰区人)、何某(男,41岁,武清区人)、马某(男,35岁,河南人)、秦某(女,43岁,安徽人)等11名违法嫌疑人,先后交代了自己的相关违法行为。


现该11名违法嫌疑人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武清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其他涉案人员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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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有效规范驾驶人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一些违法行为人实施买分卖分行为不仅干扰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驾驶员法制意识淡漠,最终引发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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