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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机关采取制高点巡视直升机巡查等措施全方位立体化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为严格贯彻落实《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天津公安机关于2月3日零时起至2月5日中午,在天津电视塔观光平台设立指挥部,利用制高点开展指挥巡视,启用警用直升机对重点区域展开巡查。
(点击观看视频)
今年是本市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年,为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本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提前制定方案预案,要求全市各属地分局在本辖区内选择制高点指挥巡视,利用无人机在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并加大地面警力投入,配备巡逻车辆,上下联动,快速反应;还将组织警力,在加强社会面巡控的同时,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力量,深入社区、农村等地,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为每台警用巡逻车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还将加强网上视频巡查,通过街头电子摄像头和小区安防设备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固定证据,加大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农历“春节”“元宵节”将至,希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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