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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2019典型案例【7】丨盘踞海上靠收取“保护费”敛财

平安天津 2019-04-09


扫黑除恶2019典型案例【7】

(总第36#)

为了抢占地盘赶走竞争对手,纠集“弟兄”研制火药武器,没想到弄巧成拙,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东窗事发后,潜逃5年,警方穷追不舍,最终彻底摧毁了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2年5月7日凌晨,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一港池内停泊的一艘船只发生爆炸,接到报案后,公安、海警、消防等部门立即赶到现场,经过细致的勘查,发现有熔化的枪型物,以及礼花弹碎片,还有未燃烧完的类似于火药粉末的物质,由此,民警经过细致分析,断定这是一起人为原因导致的“事故”,遂展开调查工作。



寻找突破口并不容易,走访周边船只的工作人员,获取的线索只知道这是一艘不从事渔业、运输业务的船只,经常晚上出海。就在侦查工作陷入僵局时,一个报警电话让案件柳暗花明。报警人称,男朋友受了“工伤”,老板“跑路”不管了。民警赶到医院了解情况,原来报警人的男朋友受伤正是因为几天前船只爆炸造成的。



经过缜密侦查,一个盘踞在海上、以收取“保护费”为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浮出水面。作为该组织的“领头羊”陈某与搭档王某,精心策划,通过敲诈海上作业的船只,获取不义之财。在收取“保护费”时,若是有人讨价还价,就变本加厉,抬高价格,要是反抗,便拳打脚踢、恐吓威胁。短短一年的时间,他们聚敛钱财近1100万元。当遇到竞争对手的时候,为了守住“阵地”,他们采取火拼的方式,互相扔玻璃瓶、扔烟花弹,船只对撞,甚至非法制造爆炸物,即使冒着生命危险,也绝不把到嘴的“肥肉”拱手让人。此次船只爆炸,正是因为准备“升级”武器,他们将礼花弹含有的火药,放入钢管内,制作“手榴弹”,不料飞来横祸,不仅造成人员伤亡,也暴露了自己的罪行。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市公安刑侦局、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海警总队成立专案组决定实施抓捕行动,涉案人员相继落网,可是主犯陈某却一直未能归案,民警多次奔赴陈某老家江苏,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悬赏征集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江苏警方的配合下,陈某被抓获并押解回津。



陈某落网后,公检法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完善证据链条。今年年初,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陈某、王某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3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

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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