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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想当海南“网约车”司机,先考证!交管部门最新解答来了↓

2017-07-04 海口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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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年底前都属于‘新政’过渡期,期间海口‘网约车’可以边办证边运营,不会被抓。”“想当‘网约车’司机需要先通过考试,不但要认路准,还要能当‘导游’。”7月3日,海口“网约车”新政正式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市民关心的“网约车”的办证问题进行了解答。


网络配图


证到手之前网约车还是“黑车”吗? 交管部门:半年过渡期内可边办证边运营


  在“灰色地带”行驶数年后,海口“网约车”司机终于被“洗白”啦。


  2017年7月1日,《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细则》要求,在海口行政区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取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司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许可证》;“网约车”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许可证》。自7月1日起,有需要的市民已可到海口市海甸五西路怡心路10号运政服务中心窗口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已经从事“网约车”行业一年多的海口司机吴平很高兴看到这一规定的落地实施。


  “这就好像谈了好久恋爱,现在终于能领证啦。”吴平说。7月3日,他带着材料到业务办理窗口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许可证》申请。


  “这项规定的落地对我们来说很有好处,现在开‘滴滴’也是份正当的工作了,心里安稳多了,以后就能更专心地开车,努力提升下服务质量。”吴平说。


  但是,办理许可仍需一定周期,在这些许可证办下来之前,海口的“网约车”还会被当成是“黑车”吗?


  7月3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市民关注的各项疑问进行解答,并表示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细则》实施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网约车”平台与司机应按要求办理相关许可,同时仍可继续开展“网约车”相关业务,但过渡期满后,未取得许可却仍从事经营的平台企业、车辆及驾驶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过渡期过后,从2018年起,我们将通过网约平台对‘网约车’进行监管,禁止网约平台企业向未经许可的车辆派单,若发现企业违规操作也将按章处罚。”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审批办主任苏政平说。


当“网约车”司机不但要“身家清白” 还得熟知海口地理人文


  那么,怎样才能在海口作一名合格的“网约车”司机呢?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驾培科科长李彬表示,市民在提交申请后,运管部门会将申请市民的资料发给交警与治安支队进行背景核查,确认申请人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后,便会向合格的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并择机通知申请人进行考试。


  “‘网约车’驾驶员的资格考试是闭卷的,由公共科目与区域科目两部分组成。”李彬说:“在区域科目中,会考一些关于海口的地理、人文知识,这不但要求司机要会认路,还要对海口的风土人情,景点和饮食等各方面有一定了解,必要的时候可以为市民游客当‘导游’。”


  据了解,申请人参加考试时仅需携带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等两种证件,考试合格后便可至运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约平台接单 在路边“拉客”视同“黑车”处罚


  按《细则》规定,符合要求的私家车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便可作为“网约车”运营,但必须经由网约平台派单。


  “‘网约车’不能像巡游出租车一样,在路边见到市民招手就停车‘拉客’,如果发现此类行为,执法人员将视同‘黑车’处罚。”苏政平说。


  此外,“网约车”车辆若要退出运营,也需要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申请流程↓↓

7月1日起,有需要的市民可到海口市海甸五西路怡心路10号运政服务中心窗口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有资格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网络配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许可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到海口市海甸五西路怡心路10号运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登录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许可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向窗口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身份证》和本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2寸彩色照片(各4张);

3、驾驶员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二、申请材料经窗口审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等待考试通知。


  三、接到考试通知后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可在交通局门户网站查询。


  四、收到领证通知后,持《受理通知书》到运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五、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持《受理通知书》到运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参加下一轮考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许可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到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57-3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便民服务点办事大厅交通窗口领取或登录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网站(sns.haikou.gov.cn)下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负责人签字、盖章,向窗口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本市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计税价格不低于本市巡游出租汽车购置税计税价格);

4、车辆彩色照片2张(前后正面);

5、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车辆所有者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车辆所有者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办理申请的,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8、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凭证(发票)。


二、申请材料经交通窗口审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开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


三、申请人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向公安交警窗口申请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需提交如下材料:

1、登记证书原件;

2、行驶证原件;

3、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的需所属单位开具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变更后的材料交到交通窗口,审批办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四、申请人收到领证短信通知后,持《受理通知书》到便民服务点交通窗口领取许可决定文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到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57-3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便民服务点办事大厅交通窗口领取或登录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负责人签字、盖章,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详见事项信息表)。


二、申请材料经窗口审批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三、受理后,审批工作人员19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对线下服务能力进行现场勘验,并给出结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


四、根据现场勘验结果,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待整改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结果。


五、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许可决定的,经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局长批准后,可以延长10日。


六、申请人收到领证短信通知后,持《受理通知书》到便民服务点交通窗口领取许可决定文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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