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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相关企业、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8号)文件精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从而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充分就业。面向全旗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募集见习岗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旗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见习单位条件

(一)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二)每年能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至少10个见习工作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向上级部门申请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数要求。

(三)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四)见习单位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具有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五)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1980元/月),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向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申请见习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审批表》(一式四份)。

2、《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一式四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单位简介(一式两份)。

(二)对经考察评估符合确定见习单位条件和要求的,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认定青年见习单位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旗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式授牌并向社会公布,见习单位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

四、见习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五、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不得低于3个月。

六、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人员享受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1980元×50%=990元/月/人);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1980元×70%=1386元/月/人)。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提供见习补贴申报资料,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向见习单位发放补贴资金。               

七、申报时

自2024年3月20日起开始申请(周六周日休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智杰

联系电话:0477-8691792

邮箱:yjhlqrl@163.com

联系地址: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伊金霍洛旗金辉大厦506办公室)

 

附件: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编辑:高涛  校对:高燕锋  审核:葛小龙、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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