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在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多年来,东莞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宪法宣誓彰显为民服务执政理念
2017年10月11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决定任命李德喜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简任昌为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蒋亚军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倪佳翔为东莞市水务局局长;决定免去黄庆辉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胡荏光的东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方灿芬的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宣誓仪式现场响起嘹亮的国歌声,在场人员肃立奏唱国歌,随后,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朝国徽、国旗,右手举拳,神情肃穆,集体向宪法郑重宣誓。短短70个字的誓词,简洁有力。
上述宪法宣誓的场景,在近几年举行的市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记者从市人大获悉,东莞组织实施新当选和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已有三年。
据了解,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是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同时,可进一步强化宣誓者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在2014年年底筹备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时,已把向宪法宣誓列入筹备工作中。
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没有出台关于向宪法宣誓的决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出台相关法规,因此宣誓的有关事项包括誓词、程序等,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出具体规定。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后,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如海南省、江西新余市、陕西渭南市等),我市人大常委会参照这些省、市的做法,制定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方案》。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方案》对宣誓仪式基本要素作出统一规范。随后,在2015年1月30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人员首次向宪法宣誓,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市正式实施。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在近三年举行的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组织新当选和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成为一种常态。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也陆续开展进行宪法宣誓活动,如2016年12月14日上午,东莞两级法院首批入额的434名法官集体宣誓,又如2016年10月11日,东莞首批196名入额检察官集体宣誓等等。据悉,市司法局也将在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宪法宣誓。
此外,在各个镇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可以说,宪法宣誓制度已经在东莞落地生根。
“宪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宪法宣誓制度具有仪式感和现实意义,将激励宣誓人员的宪法责任和使命感,向全社会昭示了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郑盛平说,通过宪法宣誓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的誓言落实到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中,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有效实施。
宪法宣传从青少年抓起
“现在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青少年作为未来国家的主人,中国走向未来的主要成员,担负的责任很大。”市教育局思政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依法治国先是依宪治国,对国家的每个成员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学好宪法不仅是青少年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更是他们走向社会做人、做事必须要遵循的原则。
为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市教育局立足基层教育实际,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法治教育主题活动等,多管齐下,让宪法和法律真正走近我市中小学生的身边。
据市教育局思政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免费向广东我省捐赠了一批由其编印出版的《宪法教育读本》(含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我市高度重视读本发放工作,及时将读本发放到市内中小学,要求各中小学要将捐赠图书作为学校图书配置和学校开展宪法教育的重要学习资料。并结合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制定相关课程计划和活动计划,充分发挥《宪法教育读本》的作用,积极开展宪法普法教育工作。
为了让相关法律知识更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我市法治教育坚持立足课堂,重点在中小学的思想品德课和政治课中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同时,还根据学生的年龄进行了由浅到深的分层:小学的三至六年级的思想品德课中,含有大量的关于安全、交通等方面的常识性法治知识;初中的政治课中则有较广泛的社会人文方面的法治知识;高中的政治课侧重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分析。
在课堂之外,我市相关部门也积极举办类型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不仅积极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政法干部和法律专家到学校为学生讲课;还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我与宪法”优秀视频作品征集展播、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主题征文比赛等宣传教育活动。
2017年,我市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经过激烈的角逐,比赛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4名,三等奖18名,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赛。
我市继续进一步推进“校园法苑”建设工作,让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划出校舍场地,悬挂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铭牌、法治宣传挂图、法律格言,利用动漫、游戏、小视频等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宪法法律的教育。其中,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还专门为全市中小学生编印了动漫案例读本《香蕉仔和他的小伙伴们(宪法专题)》,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宪法教育。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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