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瞒着78岁老母亲贩毒,家里还藏有枪支弹药
近期,广州增城警方在“飓风2019”专项行动中,发现一条涉毒线索,顺藤摸瓜打掉了一个藏身荔枝林的吸毒窝点,一举抓获贩卖毒品的嫌疑人,缴获毒品及枪支、枪支部件、子弹一批。
6月底,广州增城警方在处理一宗吸毒案件时发现,两名吸毒人员长期向一名男子微信转账,每次转账的间隔时间与金额都相对固定。民警分析,这种转账极有可能是购买毒品时的毒资转账。民警决定顺藤摸瓜,对这名男子开展调查。
民警经过摸查,发现该男子为王某,46岁,增城区人,曾因多次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罚,还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年3月刚刚强制戒毒出来。王某戒毒回来后,也没有找工作,平时居住在荔城街一荔枝林中自建的屋舍里。经走访调查,民警了解到,最近几个月经常有人前来荔枝林的房子里找王某,逗留一段时间后便离开,而这个时间跟微信转账的时间基本吻合。
6月28日中午,民警在荔枝林里将王某抓获,并在其居住的房屋内搜获冰毒一小包,以及疑似枪支、枪支部件、子弹一批。
值得一提的是,王某被抓获时,与王某同住的其78岁的老母亲很担心儿子,不明白自己儿子刚戒毒回来,已经改好了,为什么民警还要抓他。为此,民警耐心地做好老人家的解释及安慰工作。所谓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毒品不仅摧毁身心健康,对家人、家庭也留下了深深的伤害。
经审查,王某交代了其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儿行千里母担忧
何况王某进的还是监狱
当母亲的该有多伤心和难过
七十八岁本该是儿孙满堂
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
然而
如今却还要为因违法犯罪的儿子担惊受怕
远离毒品
不仅是对我们自己负责
也是对爱我们以及我们爱的人负责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平安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