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撞、夹击、逼停……这不是电影大片,这是抓捕毒贩现场!
疯狂毒贩驾车横冲直撞
两辆警车紧追不舍、前后夹击
一场惊心动魄的追击
在阳江市阳西县激情上演
深圳警方循线跨市缉毒
第二天15时许,卢某驾驶汽车出现在约定的交易地点。警方正要实施抓捕时,却发现卢某并未有要下车迹象,甚至卢某的车辆停靠点十分便于逃跑。这一异常举动引起办案民警的警觉,多年的职业敏感让民警意识到,卢某此行可能只为打探虚实。
果不其然,卢某很快以再约时间为由迅速驱车离开现场。
嫌疑人警觉性很高,在抓捕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强行抓捕,很可能就让毒贩逃脱,整条线索都会作废。
之后两天,卢某频频更改交易时间与地点,防范侦查。由于卢某的反侦查能力极强,给警方提前谋划的抓捕方案带来很大的变数。
警方飞车追捕勇擒毒贩
5月10日凌晨2时许,彻夜未眠的专案组民警终于等来了嫌疑人卢某约定5时在阳西县某酒店附近查看样品的电话。约定时间刚到,卢某驱车来了,但他仍旧没下车,只带来了冰毒样品。
查看样品的过程风平浪静,卢某“平安”离场,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场针对他的抓捕行动正紧锣密鼓地展开。
7时许,卢某再次驱车来到约定的交易地点,此时埋伏在四周的民警已等候多时,只待交易完成。伴随着一声令下,三组民警火速出动,驱车一前一后夹击嫌疑人车辆。
此次行动,警方在卢某所驾驶汽车的主驾驶座位下缴获冰毒433.69克,毒资15万元,作案手机2部。
经审讯,嫌疑人卢某对其贩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卢某已被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深圳禁毒、深圳宝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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