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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未满1岁,夫妻俩在家里做荒唐事被抓
结果,这对“同林鸟”被双双关进了“笼子里”,插翅难飞。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强与潘某为夫妻,育有一名未满一周岁的女儿。两人以贩养吸,曾多次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而获刑。
郭某强在监狱服刑期间,女儿只能由潘某抚养,而潘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仍不知悔改,多次在家中吸毒,并被责令社区戒毒,严重影响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2016年6月,被告人郭某强刑满释放。同年8月,潘某又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潘某明知是毒品而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多次容留吸毒人员在其住所吸食毒品,其行为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数罪并罚。
此时,女儿只能交由郭某强抚养,但他也同样不知悔改,2018年再次无视国家法律,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某强是累犯,也是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据此,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潘某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六千元
被告人郭某强
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并处罚金一千元
为人父母
应当以身作则
要关心爱护和教育引导孩子
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生活价值观
如果父母犯错仍屡教不改
无疑会给下一代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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