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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未满1岁,夫妻俩在家里做荒唐事被抓

广东禁毒 2021-11-14



夏日炎炎正好眠……禁毒君本来准备了一个劲爆的标题《女儿未满1岁,夫妻俩竟在家中做这事……》给各位朋友提提神。


可是禁毒君很快幡然醒悟,这太不符合本君正经高冷的形象了,得赶紧把刚掉的节操捡起来。

下面,就让禁毒君一本正经地说一下这个故事。

肇庆有这样一对夫妻,2人婚前婚后多次犯罪入狱,后来生了女儿,仍然不知悔改,还叫上朋友来家里“一起嗨”。


结果,这对“同林鸟”被双双关进了“笼子里”,插翅难飞。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强与潘某为夫妻,育有一名未满一周岁的女儿。两人以贩养吸,曾多次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而获刑。




郭某强在监狱服刑期间,女儿只能由潘某抚养,而潘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仍不知悔改,多次在家中吸毒,并被责令社区戒毒,严重影响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2016年6月,被告人郭某强刑满释放。同年8月,潘某又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潘某明知是毒品而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多次容留吸毒人员在其住所吸食毒品,其行为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数罪并罚。




此时,女儿只能交由郭某强抚养,但他也同样不知悔改,2018年再次无视国家法律,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某强是累犯,也是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据此,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潘某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六千元


被告人郭某强

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并处罚金一千元



为人父母

应当以身作则

要关心爱护和教育引导孩子

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生活价值观

如果父母犯错仍屡教不改

无疑会给下一代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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