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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心动魄!“水果贩”持枪开车冲撞警车,真相居然是……

广东禁毒 2022-05-06


在逃三年

用集装箱运毒

伪装成水果摊摊主

持枪开车冲撞办案民警车辆拒捕



你没有看错

好莱坞大片般的情节

如今在现实中真实上演


近日,海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组织三亚市公安局和澄迈县公安局抓获了一名在逃三年并伪装成水果摊摊主的大毒枭。


2018年7月3日,三亚市公安局破获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中,抓获涉案人员20名,缴获海洛因11.7公斤


 ∆藏有林某毒品的集装箱


但该案主犯林某当时

持枪开车冲撞办案民警车辆拒捕

随即逆行并逃离了现场

虽然林某并未开枪

但林某开车冲撞

给民警车辆造成一定车损


 ∆缴获林某贩卖的毒品


为了早日将林某归案

办案民警不分昼夜寻觅林某踪迹


2021年1月份,海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得到可靠消息:该案件主犯林某为了方便回家(长流镇拔南村),近期活动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


办案民警利用该线索展开调查,并对林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梳理,最终确定了林某的落脚点:林某在其老丈人家(东水村,距离林某老家仅15公里)。


 ∆缴获林某贩卖的毒品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发现林某真的为了伪装自己的身份在澄迈老城镇贩卖水果维生,并且他时刻保持着反侦察意识,出行的时候都是帽子口罩不离身


2021年2月24日,待抓捕时机成熟,海南警方一举将在老城镇在逃三年毒品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归案


在抓到林某时,林某仍不承认自己是大毒枭,最后在海量证据面前,哑口无言。


 ∆抓获林某现场


林某警惕性再高,反侦查意识再强,最终也难逃天罗地网


据悉,林某的犯罪同伙因贩卖毒品数量巨大已经被判死刑,等待林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海南禁毒、浙江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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