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 | 有信用卡的必看!这样借钱,合同无效,利息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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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本案中被告借款时,明知原告的借款来源是通过信用卡套取的资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法院认定双方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有关利息的约定也当然的归于无效,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按年利率12%计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规定,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
这下不仅合同无效了
好兄弟感情也破裂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信用卡套现
不仅是不诚信的行为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无论是出于朋友间的信任
还是为了赚取利息差
拥有信用卡的你务必慎重
否则
合同无效、利息泡汤事小
换来牢狱之灾
就真的得不偿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