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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金星未过年检,他不称职,还有谁能称职?

2016-05-06 谭敏涛 律界评论

律师李金星未过年检,他不称职,还有谁能称职?

文/谭敏涛

201655日,律师李金星公开爆料,自己的律师执业证被不予年检。虽说,李金星律师对此早有预料,但当他爆料出这一消息后,依然在律师界引发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律师执业证不予年检,按照通常理解来看,大有可能是年检不过,即不称职。 

李金星律师表示:从心态讲,我早已做好准备。当今司法不公,我每收当事人律师费,都感到沉重万分!有时竟感觉自己是骗子!我稍微感觉对不起那些找我的冤民,可律师尚不能自保,如何救人?这几年的实践,促使我不断反思,我深刻理解鲁迅弃医从文的初衷。我固然没有鲁迅那么伟大,但我仍然可以完成自己的人格提升。我可以利用几年时间读书(读书欠账太多),研究社会转型,写作,唤醒更多的人,用另一种方式推动社会进步,多陪家人,看看名山大川,感受逝者如斯!这是我的真实想法。

 

一个伸冤律师每每感到无力,这是法治无力的映照。在收取当事人律师费,但却感到万分沉重的背后,是因律师的辩护或是代理有时根本难以保护冤民的权益。更有甚者,律师有时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自保,何求保障冤民的权利。李金星律师虽表示,自己可以研究社会转型或写作,以此唤醒更多的人,以另一种方式推动社会进步。但我想,没有任何一位律师怀着热情踏进律师行业,却甘愿悄然离去。李金星律师更不会如此,因为还有太多冤案等着他。通过他这几年对中国法治的贡献,中国的冤案还太多,中国的司法不公还太猖獗,中国的法治之梦还遥遥无期,中国不缺一位研究者,但却缺少像李金星律师一样的行动者。他以无畏的行动丈量法治的标尺,他以十足的热情助推法治的进步,他以无私的奉献昭雪民众的沉冤。

 

如果说山东省司法部门认为李金星律师都不称职,不予通过年检(或是不予年检),我敢说,山东还有哪位律师敢说自己称职(合格)?但司法部门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敢于让李金星律师不称职,剥夺其律师执业权。司法部门的这个胆量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借助权力之力行打压律师之实。上个月的425日,山东律师冯延强律师证被卡半年之久的余波还未散,而今,又迎来了李金星律师未过年检。虽说,律师界一直以来都对年检律师存有不满,舆论的呼声也是尽早取消年检。但舆论的声讨再大,而今也未见撼动年检律师之困。

 

当听闻李金星律师年检未过时,我内心不免一丝悲凉。这样一位律师都不称职,还有哪位律师能称职?哪位律师还敢说自己称职?按说,律师的年检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如果说李金星律师未过年检,那极有可能便是不称职。但是,我们都知道李金星律师这几年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情怀、有法治期许的好律师,如果说这样的律师都不称职,我敢说,举国就没有称职律师。

 

在诸多的冤案昭雪中,在诸多的热案围观中,在诸多的律师权益受损事件中,我们都能见到李金星的身影,如今,这样一位律师的执业证却被卡,这不免让人心寒——法治中国的承诺,到底说给谁听?中国的冤案还太多,但像李金星这样的伸冤律师却太少,难道要让冤案一直沉下去,法治就进步了吗?

 

对于李金星律师的评价,律师周泽坦言:获悉李金星律师(@伍雷去夹边沟)“年检”未过,而且是济南律师中唯一未过的,我很震惊!在我看来,李金星律师不仅是死磕律师中最强悍、最具有行动力和创造力的律师,也是中国律师中最具有公益精神和公共情怀的律师。周泽律师对李金星律师的评价获得了律师界的认同,但就是这样一位具备公益精神和公共情怀的律师,都被认定为不称职,我不知我们的律师好坏标准到底是什么?难道听话、不和公权力对抗、不帮助当事人伸冤、不揭露公检法内幕的律师就是被官方认可的好律师么?

 

周泽律师进一步解释,这些年,李金星律师和他一起办理过北海案、小河案、周建华案、蔡达标案、褚健案、林时进案、戴耀华案、衡阳周氏家族案、张新林案、辽宁金国才案、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等诸多案件。周也围观过李与其他律师辩护的福建吴昌龙案、北海孟荣展案、吉林王刚案、浙江柳崇富案、广东杨茂东案等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周泽律师认为李金星律师始终不计得失,不惧艰险,不遗余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样的律师,何错之有?又何来的不称职之说?

 

再者,周泽律师亦表示,李金星律师还与王兴律师、张磊律师、王万琼律师、陈建刚律师等发起的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洗冤工程(洗冤网)援助的福建念斌案、福建陈夏影案、海南陈满案、河北陈国清案、吉林金哲宏案、贵州杨明案等诸多冤案,让诸多深陷冤狱之人获得自由或看到希望,可谓功德无量。为推动冤案平反,李金星律师还发起或参与组织过聂树斌案研讨会、小河案一周年及两周年研讨会等等会议。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其一直勇为前驱。其在李庄案期间的多篇雄文,至今为同行津津乐道。因此,可以说:“李金星律师都年检不过,山东就没一个律师合格了!”不仅仅是山东,放眼全国,恐怕也无几个律师有李金星律师推动法治之事功。然而,这样的律师,在济南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那里,竟然被视为不合格的!呜呼,法治中国!

 

当周泽律师在慨叹呜呼法治中国时,每一个法律人、每一个社会人都当深思,在司法部门和律协眼里,像李金星这样的律师为何不称职?为何不被官方认可?为何我们一边喊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边却又对伸冤律师“赶尽杀绝”?为何动不动会拿律师开到却还一再声称要预防冤假错案?在悖论之中,法治中国将走向何方?没人说得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我们让律师都听话,让律师都不敢和公权力叫板,让律师都把配合公检法当做执业的方针,那时,法治只会离我们愈发遥远并不可期。社会矛盾的丛生只会迈向暴力解决,而不是依靠法治解决。当李金星这样的律师都被认定为不称职,我不知中国律师中还有谁能称职?

 

最后,全国律协曾有一份文件表明,律师哪怕被认定为不称职,也不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执业。但不知李金星律师往后的执业是否会受影响,是否会有司法机关以不称职为由剥夺他的辩护权,这些,都有待于司法实践的检验。但我们深知,司法部门和律协将律师评定为不称职,必须有详尽的理由和说明,而不能以莫须有之名乱搞一气。李金星律师被评定为不称职,举国的称职律师还会有多少?李金星律师都不称职,还有谁称职?有请山东省司法部门和济南市律协予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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