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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发布疫情防控重要公告!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公告

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赣州经开区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局面,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依法打击非法入境入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入境和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入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赣州经开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本区居民及常住人员有非法入境行为,但已在入境地就地、就近隔离14天,并已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在返回赣州前3天须主动向返回目的地村(居)委会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进入赣州经开区后,纳入居家健康监测。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含企业)。对非法入境行为提供有效举报线索,且在非法入境7天内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首位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四、对破获非法入境案件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可“一事一议”予以奖励。

五、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797-8370792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10月6日



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编辑:潘萍
校对:徐祯
编审:周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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