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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院70年 | “我和渝中法院”主题分享会





七十载栉风沐雨,七十载春华秋实。
1951年8月24日,重庆市第一区人民法院成立,三更其名,三易其址,2021年8月24日,渝中法院已历70个春秋。为庆祝渝中法院成立70周年,追忆峥嵘岁月,传承优良传统,更好激励队伍“走在前、显一流、做模范”,持续推动渝中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24日,渝中法院召开建院70周年主题分享会。




领导致辞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委政法委书记何积光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向渝中法院建院七十周年表示祝贺。



何积光主任指出,渝中法院建院七十年来,紧紧围绕全区发展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频共振,与时俱进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建设上有新境界,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在创先争优上有新突破,展现了核心区法院的风采和水平。

何积光主任要求,渝中法院全体干警要以建院七十周年为新的历史起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为维护渝中社会稳定、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渝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德全指出,渝中法院改革发展的七十年,是绝对忠诚、担当作为的七十年,是首善首创、敢为人先的七十年,是接续奋斗、砥砺奋进的七十年。一代一代渝中法院人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革故鼎新、开拓进取。接续成功创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法院”,荣获“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熊德全院长强调,在新的前进道路上,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牢固司法民生情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最好的诉讼服务、更好最好的审判效益、更好最好的执行兑现;必须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司法的价值追求,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把执法办案工作放在服务渝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和落实;必须始终保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创先争优精神,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素质能力、基础管理、智慧法院、文化育院“六个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不断深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动态管理、团队共荣共辱联动三大机制,凝聚推动法院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分享发言








退休干部

李棉英










我于1988年元月从部队转业到渝中法院,组织分配我在政工科工作。我在法院工作20年,担任过政工科科长、政治协理员、政治处主任兼任纪检组长,分管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担任机关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分管政治处、办公室和书记办工作。

渝中法院三次易名,法院建设走过70年,迁入现代化的审判大楼办公,审判人员素质和现代化配置两相媲美,真正实现了从前审判人员的梦!法院在中华路那些年,办公条件相当简陋。审委会研究案件,康方伟院长在水泥地板上写案件的法律关系分析案情;因为法庭少,黄桷树下也问案做记录;需要开庭就用车库来充当,采光不好点起蜡烛也开庭。尽管工作条件艰苦、人员待遇不高,同志们仍然能保证质量完成大量的审判任务。

基于发自内心的感动,我写了《法庭小唱》这首歌曲。“威严的法庭洁净明朗,高挂的国徽肃穆端庄。铮亮的法槌纤尘不染,这里是我们成长的地方”。既歌颂法庭建设完备、法官刚正清廉,也强调司法工作在社会和谐中的突出作用。我自己十分珍爱这首歌曲,它抒发了我对单位,对同志们的情感。

我们老同志们对渝中法院特别有归属感,这是对自己一生奋斗的事业热爱所致。老同志们了解法院的过去,珍惜难得的现在,更加憧憬法院的未来。渝中法院在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在同志们不断努力的奋斗中,已经获得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创新改革的丰硕成果,将来也一定会在“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等诸多荣誉的光照下,再创佳绩!

















司法警察大队政委

叶旭东










我是渝中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今年是我在渝中法院工作的第26个年头。

我于1995年到渝中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那时渝中法院还在中华路,虽处闹市,却毫不起眼。法警只有11人,两辆小囚车,两间羁押室。2000年10月,渝中法院迎来了建院以来第一次搬家,从中华路搬到了中兴路,新大楼有四十多个法庭,十八间羁押室,还有监控设备等各种现代化设施,工作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今年6月,渝中法院再次从中兴路搬到了经纬大道,新审判大楼功能分区更加清晰合理,六专四室等规范化建设,使得工作更加规范化、现代化,渝中法院发展再次跃上了新的台阶。

随着渝中法院的飞速发展,法警大队也在不断地进步,从当初的10余人到现在的30多人,再也不是“十几个人来七八条枪”。从装备上看,从当初的仅有警棍、手铐到现在配备八件套、执法记录仪等各种单警装备。制度建设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今天的警务安全制度,执法活动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工作范畴进一步拓展,从原来较单一的配合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拓展到了包括安检、巡逻、处置突发事件等涵盖机关安全的各个方面。

今天,渝中法院人又站在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秉持“守中致和 笃行致远”的理念,继续传承和发扬老一辈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将个人价值和梦想追求融入时代洪流和法院司法事业中,为持续推动新时代渝中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立案庭法官助理

曾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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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4年来到渝中法院,我先后在研究室、速裁庭、立案庭工作。70年的大我,7年的小我,法院前进的历史过程也蕴含了自己的成长过程。立足本职,我认为每一个“小我”的担当就是要树立角色意识。首先,我的第一身份是一名共产党员。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最好的诉讼服务、更好最好的审判效益、更好最好的执行兑现是“大我”的担当。于“小我”而言,就是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系人民,在重大斗争一线积极作为。其次,我是一名年轻干部。作为核心区法院、首善区法院,渝中法院始终把握历史主动,勇立改革发展潮头,求新求变,推陈出新。“大我”在“培育亮点、形成特色、打造品牌”上日新月异,而“小我”也在精益求精,突破天花板,成为更好最好的自己。通过一次次的调解开庭和文稿撰写,去探索法律的意义,去提炼总结优秀审判经验,去传播法治好声音。我也是116名法官助理中的一员,萤火虽微,愿为其芒;静水流深,厚积薄发。“大我”依靠的是机制改革、科技赋能、能工巧匠、人文关怀。作为审判辅助人员,为团队“减负增能”是我们的担当。以我所在庭室为例,20%的法官审结73%的民商事案件的背后,是每个“小我”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必然结果。中华缘起,大道中兴,天地经纬。回眸过往,感受无限荣光,感恩今天,拥抱殷殷希望。我想,集体便是这样,从我到我们,从家到大家。未来,“小我”将赓续奋斗,接过前辈们传下来的接力棒,以平凡之身展现渝中法院人的“范”,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












民二庭副庭长

王娟










今年是我与渝中法院走过的第十五年。这是我在平凡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的十五年,也是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自我的十五年,更是参与并见证渝中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十五年。

记得2006年那个夏天,我来到渝中法院参加工作,初来乍到,还来不及系统地学习,就摸索着边学边干。在民一庭的书记员工作,让我养成了较好的时间管理能力和细心谨慎的工作态度。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工作也是一样,从基础做起,立足本职,既不好高骛远,也不眼高手低。

两年书记员和一年实习法官期满,我成为了一名助理审判员。独立承办案件后,感觉自己就像只菜鸟,处处都有拦路虎。庆幸的是,新手路上常伴前辈和老师无私地指导和帮助。从专业理论到实战经验,无论是工作上的难题还是思想上的困惑,都毫无保留的传道、授业、解惑。这就是渝中法院素有的传承精神。通过多年的审判一线工作,我得出三点体会:一是实践出真知、办案出智慧。在办案中积累,要不断提炼和总结审判经验,才能练就自己的“真功夫”。二是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层出不穷,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新知识,与时俱进。三是保持居中,善于判断。好的裁判思路,需要把握好证据判断、法律判断和价值判断。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我有幸成为第一批员额法官,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渐入佳境。渝中法院的各项工作也在稳中求进,审判执行工作位居前列,智慧党建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均成为行业标杆。随着新址搬迁,办公环境也有了极大改善,我时常在想,个人取得的进步与成长无疑得益于这个优秀的集体,而我又能为她做些什么呢?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与渝中法院共荣共辱共进退,就是我的使命与担当。同心筑未来,渝中法院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民一庭副庭长

张乐跃










2010年8月,重庆还是骄阳似火,我坐公交车辗转两个小时来到中兴路234号,成为了渝中法院的一员。

报道后,我被安排到研究室工作,当时正在进行制度建设,领导安排我做校对装订工作。“装订不规范,钉子要在上下各三分之一处”“要逐字逐句校对。”没想到这么简单的一件事都有这么多讲究。十年过后,我对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至今仍保留着逐字校对文稿的习惯,装订材料也小心翼翼。

“我是谁、我该干什么、我该怎么干、我干好干坏不一样、我干不好就不是谁”。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越深入,我越能体会到其中的用心良苦,这是对每个渝中法院人成长成材的殷殷嘱托和深切希望。我有幸加入这个集体,在这里,鼓励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并为每个人提供机会;在这里,个人的成长进步和法院的发展同样受到重视。

2017年,院党组提出“1267”发展思路,明确了争创“全国模范法院”的发展目标。围绕这个目标,立足民一庭工作,我们确立了把家事审判打造成特色亮点工作的目标。我们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家事纠纷,在审判中探讨学习、总结经验,建立了1+8家事审判制度体系;我们对外借力,引入心理咨询机构,与区妇联成立家事调处中心,依托社会资源化解纠纷……在不断摸索实践中,我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特色亮点的家事审判工作。

渝中法院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在法院整体工作的基础上去谋划部门工作、谋求个人发展。作为渝中法院的一份子,这是我正在经历的,一生中最突出、生命力得到完全发挥的一段岁月。这是渝中法院赋予我的荣光,也是我对渝中法院的郑重承诺!










文艺献礼






干警弹唱《经纬大道513号》






干警朗诵《渝中法院赋》









芳华七十载,看来路披荆斩棘,再启新征程,乘长风破浪万里。从中华路14号到中兴路234号,再到经纬大道513号,纵三易其址,渝中法院人奋斗精神薪火相传。时光从不逆行,全体渝中法院人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秉持“守中致和 笃行致远”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感恩奋进、实干担当,在接续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法院”基础上,不懈奋斗,再书新篇!







供稿: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审管办(研究室)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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