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按月提取业务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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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操作流程来了!
好消息
毕节公积金新功能正式上线
商业贷款也支持
按月提取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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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按月提取转账规则
线上办理流程
登录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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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毕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点击➤按月提取,贷款类型选择➤偿还商业贷款。
注意事项
(一)委托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积金服务窗口、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申请、变更或终止手续;办理共同委托人的,委托人和共同委托人应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办理申请、变更或终止手续。(所购房屋不在毕节市范围内的还须提供购房地户口簿或委托人配偶公积金缴存地证明)
(二)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相关信息应准确无误,信息有误的申请办理业务前应先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三)委托人如需终止本业务的,应及时办理商贷约定按月提取终止业务,终止后满12个月方能重新办理提取业务(销户提取除外)。
(四)发生以下情况的,约定按月提取业务自动终止:
1.委托人商贷本息已全部结清的;
2.委托人解除商贷合同的;
3.委托人和共同委托人因公积金余额为零而导致连续三个月提取转账失败的。
☛ 她们,都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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