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五十二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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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合理引导群众就地过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5号)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类分级落实管控措施
(一)境外来返集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14、21天进行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高风险地区以及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就地过年不流动。如来返我区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中风险地区以及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不流动。如来返我区的,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人员春运期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我区的,须持有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例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兰河街道现为高风险地区,在兰河街道高风险未解除前,哈尔滨市来返我区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区人员管控措施
一是低风险地区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来返我区城区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来返我区农村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集后执行14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7、14日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是低风险地区非重点人群来返我区城区的,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我区农村的人员,执行返乡人员管控措施,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集后执行14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7、14日检测)的管控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内人员来返我区持“绿码”可有序流动。
二、分类分级规范出行要求
(一)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和我区的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得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层层加码”随意扩大人群范围、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
(二)高风险地区内部车辆不流动;中风险地区车辆原则不流动,确需流动的,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提供司乘人员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货物检疫证明方可通行;对来自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不得限制通行。
(三)对于短期进入或者穿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不得以无通行证件等理由限行或劝返。
(四)对于短期向疫情重点地区运送生活物资和生产资料返回后的司乘人员、装卸工等只要不属于密接、次密接的人员,各地在严格落实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具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司乘人员,不采取措施;对未具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及时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三、做好服务保障
(一)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原则,我区切实做好广大群众就地过年的服务保障,鼓励外地务工人员留在集宁欢度春节,区商务局牵头开展了“2021新春年货节”500万消费券发放活动,共发放77000张,包含30元超市、加油通用券5万张,50元百货餐饮通用券1万张,100元百货餐饮通用券1万张,200元百货餐饮通用券5000张,500元家电家具通用券2000张,凡是手机GPS定位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的用户,下载云闪付APP在首页即可领取。
(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做好提前安排,积极开展“防疫情、促消费、迎新春”活动,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严格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保障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保障旅游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
(三)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对来返集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工作;市场、卫健、公安、住建、教育等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对行业的排查监管力度,严格将登记、扫码、测温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集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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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 集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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