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成都法院服务“六稳”“六保”十大典型案例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
全市法院坚持“两手抓”夺取“双胜利”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
戴着口罩抓办案
实现诉讼服务不掉线
司法办案不打烊
十个典型案例
充分展现成都法院
为“六保”“六稳”任务落地落实
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
1
四川某医用设备有限公司执转破案
四川某医用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医用X射线机企业,2014年以来,受市场变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难,直接负债7.6亿元,另为4.5亿元主债权提供担保,已知各类债权人300余户。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执转破”。市法院审查并报请省高院后,指定高新区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某省外企业希望借用该公司无尘车间生产防护口罩。2020年2月3日,该公司提出申请,法院即书面批复同意以有偿提供无尘车间形式,合作生产防护口罩并恢复医用X射线机的生产经营。2020年共生产防护口罩800余万只,洽谈医用X射线机订单100万元,两家意向投资公司提出参与重整意向和投资方案。
该案被最高法院评为第二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2
四川某纺织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四川某纺织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长期为生产口罩、医用纱布等下游企业提供优质棉纱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1月15日,某银行因与该纺织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该纺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银行存款50余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口罩需求量剧增,但该纺织公司因资金冻结,采购、销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影响棉纱及时供应。法院迅速与双方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2月20日,由于银行盖章申请流程较慢,法院秉承特事特办、从快处置原则,与申请执行人电话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快速解除冻结,该纺织公司迅速恢复正常生产。该案被最高法院评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3
宋某与吴某某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和解案
2018年4月,宋某租赁吴某某房屋,租期3年,租金每月2600元,半年一付。该房屋产权性质为公寓,屋内热水由所在楼栋的酒店统一供应。2020年1月25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宋某租住房屋所在楼栋的酒店停止营业,导致宋某无热水使用,无法正常居住。鉴于租金已支付至2020年4月21日,宋某要求吴某某减免房屋租金,但协商未果。后宋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吴某某退还2020年1月21日至4月21日租金及房屋押金。
法院通过“四川微法院”端口在线收到宋某的立案申请后,当日下午即通过“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视频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吴某某同意免除宋某一个月房屋租金,且如果截至2020年4月22日因疫情导致酒店仍未营业、恢复热水供应,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该案被省高院评为第二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4
某银行与郑某、王某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和解案
2016年8月,某银行与郑某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郑某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装修,借款期限3年,郑某配偶王某签订《配偶同意借款声明》。后郑某未按约偿还后两期借款本息共计3万余元,银行催收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郑某、王某共同偿还欠款。
在线庭审过程中,郑某陈述借款50万元属实,前期一直按时还款,后因投资失败,家庭经济遭受重创,另有家人卧病在床及两个小孩需要抚养,经济窘迫才导致逾期。法院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要求郑某及其配偶尽力还款,另一方面希望银行考虑疫情对民生的影响,建议给予郑某更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双方就还款罚息、期限等问题达成和解,银行提交撤诉申请,郑某表示尽快还清欠款。该案被省高院评为第二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5
依法解除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财产保全案
四川某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II类、Ⅲ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其与某家居用品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厂房。2019年,两家公司因厂房归属问题发生纠纷,某家居用品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四川某公司厂房。疫情期间,四川某公司被确定为成都市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但因厂房被法院查封,该公司无法通过银行抵押申请贷款,扩大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规模。
法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协调某家居用品公司申请解除查封案涉厂房,并在收到申请当日裁定解除查封。通过扩大生产,该公司口罩产能提升2倍多,达到日产10万只。该案被省高院评为第二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6
某银行与四川某制药公司、邓某等人
执行和解案
某银行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其与四川某制药公司、邓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冻结了邓某名下银行存款近30万元。2020年2月10日,邓某等人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请求解除冻结该笔款项,称该制药公司急需用该笔钱购买复工复产所需防护物资。经查,该制药公司已处于停工停产状态,邓某等人是公司股东及实际经营者,公司及邓某等人名下除冻结的近30万元资金外确无其他资金。
法院立即与银行沟通,用时2天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并于次日解除冻结。该制药公司取得资金后,顺利复工复产。该案被省高院评为涉新冠肺炎疫情十大典型执行案例。
7
杨某申请执行四川某副食流通协会
劳动争议案
杨某系“武汉籍”民工。2019年9月27日,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四川某副食流通协会劳动争议纠纷案。疫情防控期间,杨某发现副食流通协会法定代表人程某行踪,申请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鉴于该案涉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武汉籍”当事人民生问题,法院迅速向程某所在社区核实调查,发现程某曾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到过武汉,武汉封城前回到成都,已经社区筛查且隔离期届满。在确认杨某、程某两人健康后,法院多次开展调解工作。
2020年3月1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程某在法院当场向杨某转款2.1万元,并主动为剩余款项作执行担保。该案被省高院评为涉新冠肺炎疫情十大典型执行案例。
8
利用VR全景看房直播拍卖资产案
在执行某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与高某仲裁裁决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评估拍卖高某所有的一套住宅。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资产处置工作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十分焦急,希望尽快拿到执行款用于复工复产。
法院转变工作思路,利用VR技术开展司法拍卖直播,直观展现拍品详细情况。该套房产最终以240万元成交,超过评估价20万元,超过起拍价85万元,溢价率54.84%。法院在核实申请执行人提交的领款材料后,第一时间将执行案款足额兑付。
9
张某与某旅行社
旅游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张某是中国女排的铁杆粉丝,其于2019年12月31日与某旅行社签订合同,约定旅行社为张某提供2020年东京奥运会女子排球观赛套餐的旅游服务。2020年3月30日,日本东奥会组委会发布官方延期公告。张某与旅行社就退款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
法院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对张某失落的心情和旅行社举步维艰的经营状态表示理解,劝解旅行社应珍惜经营信誉,鼓励其利用政策扶持,努力渡过难关。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旅行社分期向张某退还未履行的合同款项;张某自愿放弃赔偿损失、律师费等其他诉讼请求。
10
某药业公司拍卖变更股权案
某药业公司系当地唯一一家中成药生产厂家,企业前景较好。2019年1月,四川某融资担保公司因与该药业公司及公司五名股东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该药业公司名下有土地使用权、厂房等财产,其余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处置该公司固定资产,必然导致公司破产。综合考量债务情况和资产情况后,法院提出处置公司五个股东持有股权的执行方案,获得双方一致同意。
2020年1月30日,法院公开拍卖股权,四川某管理公司以最高价竞得。法院迅速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新的股东代该药业公司支付了欠款,并注入企业重新启动所需资金。2020年3月初,该药业公司正式全面复工。
文稿:研究室(新闻中心)
发布:研究室(新闻中心)
<第9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