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法庭涉环境资源刑事首案宣判!
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法庭
-涉环境资源刑事首案来了!-
3月11日,崇州法院在都江堰市巡回开庭,公开审理一起涉环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也是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法庭挂牌成立后首例集中管辖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被告人杨某在都江堰市龙池镇红色村某国有林场通过手锯的方式,盗伐国有林场秃杉17株,共计获利2600元。经成都兴绿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补植复绿方案,被告人杨某需补植林木170株,崇州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犯盗伐林木罪,向崇州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由崇州市法院院长张静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崇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涂征出庭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受邀现场旁听庭审。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责令被告人承担补植复绿修复义务,并在成都市级媒体上发表公开道歉。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延伸阅读
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法庭于2020年7月在崇州法院街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集中管辖涉及都江堰、彭州、大邑、崇州所辖区域内的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新受理案件。该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审理方式,充分发挥了专业审判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了生态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开启司法保障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新征程。
成都平原位于长江上游,都江堰位于成都平原的西部,是成都平原重要的生态屏障,森林资源是都江堰的宝贵财富,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对维系整个地球的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稿:崇州法院
发布:研究室(新闻中心)
<第9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