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来川调研:聚焦《民事诉讼法》修改5大方面
7月14日
最高法院调研组
在成都中院组织召开
《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调研座谈会
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峥、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司改办规划处李承运副处长和陈琨同志,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咏梅,成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欣,四川高院、成都中院、成铁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及成铁一院、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高新法院、郫都法院、新都法院、简阳法院、彭州法院、崇州法院代表参加座谈。
会议由何帆副局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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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
刘楠副院长代表四川高院
汇报了《民事诉讼法》修改有关工作
郭彦院长代表成都中院
汇报了《民事诉讼法》修改有关工作
参会人员围绕调研提纲
从 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
扩大独任制适用
健全在线诉讼规则等五个方面
提出了意见建议
刘峥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
围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及修法论证,四川高院、成都中院强化组织指导,积极推进落实,前期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主动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近期提供了数据翔实、内容周全的试点研究报告。
同时,按照最高法院统一安排,四川高院还承担了西部五省(区)试点法院修法建议稿的牵头汇总工作,全面展现了成都法院乃至西部地区法院试点工作的有益探索和积极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他表示:
此项改革试点时间已过大半,此前工作成效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
下一步,最高法院将在立法机关的指导下共同做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修改工作。
1
继续深化此项改革试点工作
聚焦修法调研论证
试点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修法建议稿的质量,就是要将试点成效转化为立法成果。
对标对表改革试点目标,精准提炼改革经验,广泛汇聚各方智慧,确保按时保质提交高水准的修法建议稿。
2
坚持问题导向
寻求破解难题的有效路径和方法
围绕改革试点明确的重点问题,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修改重点,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诉讼程序效能提升的制度问题,借鉴域外有益经验,贴近我国国情和司法工作实际,提出符合司法规律和实践需求的修法建议。
3
坚持系统思维
要站在提高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综合考虑新时代社会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兼顾诉讼前端、中端、后端的关联性,既要考虑此次改革试点的本体内容,又要坚守我国诉讼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核心价值,保持诉讼制度内部应有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精神,既要考虑多元解纷的相互衔接问题,又要充分考虑法院内部各个环节的综合配套,避免顾此失彼、相互割裂。
4
坚持创新探索
健全问题分层分类解决机制
针对试点深化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式加以解决。
有的可以通过此次修法加以解决,有的则可以通过后续司法解释加以规制,有的还可以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以改进。
成都法院将以最高法院此次调研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聚焦《民事诉讼法》修改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改革实效,推动释放改革红利,为立法完善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和实践参照。
编辑:李丽莎
值班编辑:张子纯
校审:陈睿
<第10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