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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无法执行到位?法官亲手教你“避坑”

涉及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的执行案件

一直都是法院执行的重点

因为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但是

在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中

无论法官如何努力

往往会遇到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

劳动者就只能认倒霉吗?

当然不是!

成都法院执行法官

教你这样「避坑




分享人丨唐雪瑜(成都市武侯法院执行法官)






- 这是不是说明法院拿被执行人没有办法了?-

办法是有的





执行法官建议:


  • 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同时对公司名下的财产申请保全,防止公司转移资产。



  • 申请人应当多留意收集公司的财务信息,比如公司往来的对公账号,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往来业务等等,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执行时,将这些信息提交给法院,便于法院查找财产线索。



  • 在提起诉讼时,劳动者可积极搜集,并向法院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抽逃公司出资、与公司财务混同或者有其他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的相关证据,申请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列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经判决生效后,法院可直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资产。如果法定代表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拒不履行,法院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 这是不是说明劳动者不应与公司达成调解?-

凡事无绝对


调解能让劳动者更快地拿到工资、赔偿金,但是,某些公司也通过这种方式,拖延给付。那劳动者可以有怎样的避免方式?





执行法官建议:


在劳动者和公司达成调解前,劳动者可要求公司以个人或者有价值的资产提供相应的担保。一旦公司拒绝履行协议,或者进入执行阶段后,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劳动者也可申请执行担保物或者担保人资产,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只要劳动者尽早采取有效的措施

提前留意提前准备

在执行中就能避开很多大坑

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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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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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8期>

 素材来源于武侯法院,在此致谢!

编辑丨李丽莎

值班编辑丨杜东升

校审丨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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