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小法走法庭丨清官难断家务事?她们可以
家庭是微小的社会综合微缩体
也是社会的组成细胞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
承担着家事法庭的职能
负责龙泉驿区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
该人民法庭是
成都市唯一的
全部由女法官组成的专业家事法庭
近年来
十陵(女子)人民法庭
以独有的“五心”工作法
“1+N”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近三年年均结案率和调撤率
分别达95%和80%以上
十陵(女子)人民法庭
先后被授予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全国青年文明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全国巾帼文明岗
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
Ⅰ.
五步工作法
法院妇联共聚合力
为做好诉讼调解与妇联调解衔接工作,十陵(女子)人民法庭与该区妇联共同建立了婚姻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蓉姐对你说”和美调解室,合力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妇女权益。
在十陵(女子)人民法庭,有五间风格各异的调解室。在这里法院与妇联“强强联手”,妥善处置婚姻纠纷,化解家庭矛盾,被四川省妇联、成都市妇联确定为妇女儿童维权站示范点。
☝和美调解室
☝爱心工作室
☝阳光调解室
张小娟(化名)是一位主治医师,事业有成, 收入不菲。由于全心投入工作,平时做饭带孩子等家务事,都由丈夫周武(化名)承担。周武不爱说话,也不会关心人,夫妻长期缺乏沟通。一次张小娟病了,吃了一个月的药才好转,周武居然问都不问一句。张小娟十分失望,来到十陵(女子)人民法庭起诉离婚。
处理案件的第一步,是判断要不要进行调解。通过了解案情、询问双方意见,法官发现两人的感情尚未破裂,都有意挽回婚姻,也同意妇联介入调解。于是由十陵(女子)人民法庭出具委托调解建议书,委托和美调解室调解。
第二步,男女双方在委托调解建议书上签字确认。
第三步,法庭将委托调解建议书及案件材料移交和美调解室。对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后,调解室制定出详细的调解方案,派两位经验丰富的妇联调解员对夫妻进行调解。
林红是调解员之一,她长期从事社区工作,对此类纠纷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她先是找出张小娟夫妻问题的症结——性格差异、沟通不畅,虽然双方都为家庭付出不少,却互有不满,心生委屈。林红引导两人换位思考,充分表达对彼此的诉求,肯定对方对家庭的贡献。
夫妻俩把话“说开了”之后,发现并没有原则上的分歧。双方都表示,会改正自身问题,努力维护好这个家。于是调解过程走到第四步,调解成功,双方撤诉。
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将会进行第五步,回到诉讼程序。妇联调解员将案子的相关情况反馈给法官,让法官心中有数。通过此前调解,当事人对案子的处理结果有了大致预期,情绪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疏导,在接下来的审理中,会更加冷静、理性。
Ⅱ.
五心理念
维护权益不含糊
帮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化解矛盾、重归于好,帮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缓和冲突、和平分手,这是调解室根据不同案件设定的两个工作方向。然而无论是合是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和美调解室不变的工作重点。
调解员林红曾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女方是再婚,男方是初婚,两人都是进城务工人员。女方到法院要求离婚,男方却说,想离婚就要给他15万元,否则就闹到底。两人到法庭后争吵激烈、互不相让。
法庭将案子委托给和美调解室,女方对林红说,丈夫好吃懒做不顾家,她既要做家务,又要挣钱养家。前一阵丈夫身体不好,还花了不少钱给他治病。由于无法忍受毫无责任感的丈夫,她坚决要离婚。
调解员查明事实后发现,女方所说都是实情,且两人感情淡薄,女方已不堪重负。对于这种情况,调解员不会一味“劝和”。尊重双方离婚意愿, 疏导两人情绪、避免激化矛盾,帮他们和平分手,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男方不了解法律,坚持要15万元。林红耐心讲解,因为两人无共同财产,他要15万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妻子也无义务支付这笔钱。从情理上,林红又给他计算了女方为家庭的付出。经过疏导,男方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这一要求毫无道理,随后,两人心平气和地达成协议,经调解离婚。
2018年,“蓉姐对你说”和美调解室建立,林红成为第一批调解员,成功调处多起家事纠纷。和美调解室的调解技巧就是“五心”,即细心查事实,耐心助调解,诚心促和谐,公心保公正,热心树形象。
已开展诉讼委托调解187件、开展妇女干部培训5次、参与未成年人关护2次、开展特殊群体疏导20次,借助和美调解室,法院审判工作人员与妇联干部通力合作,法律融入了妇女干部的温情,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婚姻家事纠纷的作用,推动了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为促进家庭和美、社会和谐而共同努力。
Ⅲ.
巧断家务事
“柔情司法”化纠纷
除了开展诉前委派调解指导工作之外,十陵(女子)人民法庭的法官也会根据案件情况上门开展调解工作。今年4月,法官又一次走进当事人家中,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76岁的左奶奶要求与85岁的叶大爷离婚。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年龄较大,已经共同生活55年。为妥善化解纠纷和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主动到老人家中,上门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首先到当事人所在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了解了两位老人的生活、家庭情况。为促使调解成功,法官邀请社区书记、主任、调解员等工作人员一同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两位老人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官、社区工作人员暂时将两位老人分开,展开“背对背”调解。
在了解到两位老人感情问题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对症下药,耐心释法明理并积极劝解,终于,历经三个多小时调解,两位老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并表示会放下过往,携手共度过晚年。
Ⅳ.
参与社会治理
弘扬优良家风
十陵(女子)人民法庭不仅通过“五心”工作理念前端化解纠纷,还积极主导构建“1+N”多元调解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充分利用公安、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社区)等机构、组织资源,形成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主动关爱重点人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深度参与辖区社会治理。
“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一直贯穿于人民法庭的整体工作。”十陵(女子)人民法庭庭长、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曾羽巾法官介绍道。
遇到同居情侣分手,对非婚生子女抚养相互推诿的案子,法院会与妇联联动,派出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妇联调解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关护,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帮助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遇到赡养纠纷,会派出妇联调解员从家风、孝道等角度进行引导,让子女认识到亲情的重要性、赡养老人的法律和道德义务。为了弘扬优良家风,法官还要经常走进社区,进行现场调解、现场普法。
目前,十陵(女子)人民法庭以和美调解室为载体,组建了以专业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法官为核心的工作团队,如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曾羽巾法官,成都市三八红旗手何莉法官,在龙泉驿区十陵街道168名妇联干部中,优选出具有丰富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参与家事案件调解。
2019年10月,法院与妇联共同出台《关于做好诉讼调解与妇联组织调解衔接工作的试行办法》。同时,还成立了“龙泉驿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调处中心”,征集了区10个街镇妇联干部、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组成“龙泉驿区巾帼维权志愿服务队”,增聘16名婚姻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拓展服务规模。
曾羽巾法官说,目前,法庭有21名妇联调解员,她们都来自街镇、村(社区),除了参与家事案件调解,更多的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关爱帮扶、心理疏导”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
十陵(女子)人民法庭定期对这些妇联干部进行培训,增强她们的维权服务能力,在接到妇女群众求助时,能够及时提供维权指导,为构建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推进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供了一个事半功倍的路径。
五心工作理念
细心查事实, 耐心助调解,诚心促和谐,公心保公正,热心树形象。运用亲和的面容、热情的接待,一次次山高路远的寻人送达、一回回不分节假日的调解谈心、一份份厚厚实实的回访记录,让“司法为民”从“心”开始。
五步工作流程
人民法庭委托调解,当事人在委托调解建议书上签字确认,人民法庭将委托调解函和相关材料移交,和美调解室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则回到司法程序。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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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8期>
本素材来源于龙泉驿法院,在此致谢!
编辑丨李琪
值班编辑丨杜东升
校审丨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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