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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场打假!这家“法拍中介”被罚20万



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然而

这竟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发财机会

他们伪装成法院辅拍机构,收取服务费





日前,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依法对扰乱司法拍卖秩序

妨碍司法公正

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罚款20万元

并对主要责任人员陈某良

处以罚款5000元处罚




新津法院在执行李某与新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某、雷某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新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某、雷某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新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雷某其自愿将五套房产钥匙交于法院。新津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该案件已经摇号确定了一家辅拍公司。



11月4日

被执行人雷某其向承办法官反映

该小区最近出现大量小广告

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自称是法院辅拍机构

可以帮助竞买人拍得广告上的房屋




难道有人冒充法拍机构?

这可不是小事

承办法官决定来个「实地探访」

便带上4名法警

以意向竞买人身份

来到了小广告上的这家公司


没想到还真被工作人员热情接待

当场表示只要签了合同

服务费只收拍卖成交价的3%

甚至像模像样地拿出了

印有公司标志“人民法拍”的宣传资料

执行法官一看:

好家伙,这......



这......



这......



还有这......



不就是从新津法院的拍卖公告上

截下来的嘛?



当场打假,不虚此行

承办法官随即将该公司销售陈某良

及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华、周某苹

一并带回法院进行调查



经询问

查明该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陈某良

冒充法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

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意向竞拍人

使用印有“人民法拍”等误导性标识

收取高额服务费

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

影响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正性

次日

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主动向新津法院递交了悔过书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某及涉事员工

认识到自己的行为

严重干扰了法院的司法拍卖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相关规定,对销售人员陈某良罚款5000元;对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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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6期>

本文素材来自新津法院,在此致谢!

编辑丨李丽莎

值班编辑丨杜东升

校审丨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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