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还有抓癞疙宝的?有人赚了1万5,赔了17万,还要坐牢
一男子对癞疙宝“情有独钟”
不仅深更半夜都要出门逮
还要花钱从别人那儿收购
企图卖出去赚点小钱
却因为缺乏法律意识
不但赚的15000还没揣热火就要上缴
还要罚款、赔钱、道歉、坐牢
......
癞疙宝(学名:中华蟾蜍)
是常见的野生动物
还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
陆生野生动物
俗称“三有”动物
你知道吗?
目前
一只癞疙宝的
生态资源价值
达到了100元
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违法犯罪
实在得不偿失!
不少人会问:
癞蛤蟆不是很常见吗,抓它为啥就犯罪了?
-法官提醒-
我们常见的“癞疙宝”“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在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它是蝗虫等害虫的天敌,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和守护森林的“忠诚卫士”,在保护林木、农作物、维持生态平衡上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是市郊农村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同时,它还是检测环境变化的指示动物及风向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被告人冯某某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未取得狩猎证前提下,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野生癞蛤蟆,并多次收购他人猎捕的野生癞蛤蟆后贩卖获利,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影响当地生物链平衡。
面对猎捕、收购野生癞蛤蟆等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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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4期>
供稿丨简阳法院
编辑丨李丽莎
校审丨张子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