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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之城》,好莱坞的“情怀”与“套路”

2017-02-06 Hanson 深焦DeepFocus



文 | Hanson(纽约)


迪士尼大卖的《冰雪奇缘》一开始对自己的音乐剧成分总是遮遮掩掩的。宣传的重心落在在双公主和雪人上,歌曲由百老汇名剧《摩门经》作曲者创作的这种关键细节偏偏什么都没提。只是在上映之后,”Let It Go”成为一时的神曲,迪士尼才开始提及这部动画片的音乐剧属性。


事后两位导演也承认,他们不想宣传这部动画的音乐,因为想先“骗”观众进电影院,然后让他们被惊讶到。这不过是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说,观众对音乐剧的热情不够。也正是因为《冰雪奇缘》的成功,迪士尼很快就同意了《美女与野兽》真人版的翻拍,并且决定全方面拥抱音乐剧成分,而不会像《丛林之书》真人版那样只是尴尬的唱两首歌向原版致敬。



好莱坞这种“见钱眼开”的行为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之所以奥斯卡最佳影片《芝加哥》被投资方开绿灯,完全是因为《红磨坊》的大卖让制片厂意识到音乐剧的市场也许不容小觑。这也引发了随后的音乐剧拍摄浪潮,但在其中,群星闪耀的《走进黑森林》根本就没达到预期,《芝加哥》导演的新作《九》更是赔得血本无归,更别提《悲惨世界》在国内上映的时候,只能用惨淡来形容。


提及这些,是为了更好的地理解《爱乐之城》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被制作出来。这可能是好莱坞近些年来第一部原创的真人音乐剧电影,而且,不管是宣传方还是制作者,都没有对此遮遮掩掩。


本片开头就用一个热情洋溢的长镜头展现了音乐剧的潜力。这貌似也在和观众说,如果你连开头都不喜欢,看来音乐剧不适合你。从宣传策略上来讲,一开始是针对音乐剧的核心粉丝。当好评开始出来的时候,才开始发展到更广的观众群。



但是,《爱乐之城》并非仅仅针对音乐剧的核心粉丝,导演也想让更多对音乐剧无感的观众也能涉足这一领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致敬过去”也许是最好的策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爱乐之城》和去年夏天爆火的美剧《怪奇物语》非常相似。前者致敬好莱坞五、六十时代好莱坞音乐剧的黄金时期 ,后者致敬美国八、九十年代科幻片的黄金时期。在目前的政治环境下,应该不难理解这种认为“过去比现在更好”的论调为何如此受宠。到最后,大家看的都不是剧情,而是情怀。《爱乐之城》在今年的奥斯卡获得了14项提名,如果把观众对现实不满并渴望逃避的这种情绪算进去的话,这好像也不难理解。


单从设定上来讲,《怪奇物语》没有太多原创性。异世界、会超能力的小孩、有阴谋的政府部门,这些观众都看过不知多少遍了。但是陪着复古的电子配乐,氛围出色的摄影,再加上某些对经典电影场景的还原(如《E.T. 外星人》《异形》《第三类接触》),观众似乎愿意忽略剧情和表演的瑕疵。



《爱乐之城》也是同理。单从设定上来看,为了生计和梦想而愁的情侣,被迫选择事业还是爱情,梦想还是现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角度。台词不停地提及《卡萨布兰卡》《无因的反叛》等经典老片,导演还是在很用心地致敬,也下了不少功夫。


第一个方面是靓丽的颜色。


全片用胶片拍摄,被捕捉到的色彩和数字拍摄的质感截然不同。开头的第一个长镜头就向观众介绍了本片鲜艳的色调,陪着追梦的群众,这种热情好像触手可碰。而后,女主和三个室友在夜光下的马路上起舞,看着红黄蓝绿四种原色的裙子在灯光中旋转,观众很难不被感染到。



男女主角在暮光中的山坡共舞的那场戏,为了捕捉到真实饱满的颜色,必须在日落时分拍摄,只有短暂的半个小时。再加上是个不间断的长镜头,最多只能拍五条。每条结束两位演员都会被助理迅速地擦掉汗水,重新再来一遍,同时还要演出那种不经意的情绪。 他们本可以慢慢拍,然后在后期替换天空,但是并没有这样做,这也体现了导演对色彩的执着。在影片的后半段,随着人物的成熟,他们穿的颜色也越来越浅,最后又在结尾处迸发。从这个角度来说,色彩也是有叙事功能的,不是为了鲜艳而鲜艳。



致敬的第二个方面便是流畅的镜头运动。


在好莱坞经典的音乐剧中总是有很多丰富连贯的长镜头。本片导演也是在不求余力的做到这一点。这不仅需要大量的彩排,还需要演员的投入。


高斯林并不会弹钢琴,为了这部片子每天练两个小时,练了三个月,这样在拍摄长镜头的时候,观众可以看到他是在真的弹琴。在《本杰明·巴顿奇事》中,布兰切特不会跳芭蕾,因此所有芭蕾的戏份都是她的脸合成在替身身上,但这也并没有影响叙事。《爱乐之城》完全可以用一个弹钢琴的替身,但是高斯林努力的结果就是可以更好的实现导演的预想,让流畅的镜头贯穿全片。从结果来看,先不说炫技与否,长镜头给影片带来的能量确实是不可替代的。


技术是需要为故事服务的。最高的境界便是观众根本就没意识到“长镜头”这种手法正在发生,而是完全投入在故事里,这便需要演员的表演来让观众代入故事。比如女主在结尾处试镜时独唱的那个长镜头。艾玛·斯通全程都是在真唱,配上优秀的歌词,观众很难不被感动到。



提到艾玛·斯通的表演,这也是本片能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从表面上来说,她饰演米娅非常平面——经历了几个失败的试镜,只演了一次失败的舞台剧,就预备演艺梦想,打道回府。不过,她却正好被选角导演看上,这也未免太巧合了。但艾玛出色的演技给这个人物带来了生机。第一场失败的试镜戏,她充满泪光,真实又脆弱的表演被人硬生生打断,观众瞬间能体会到做演员的无奈。她和男主烛光晚餐吵架的戏里,她简单的一个眼神,就能让人体会到她的心碎。结尾的出色的独唱更不用说。这些充满灵光的表演都从不同维度,让米娅这个人物更为饱满。


相比之下,高斯林饰演的男主萨巴斯蒂安则更为直来直去。他以复兴爵士乐为梦想,试图回到爵士乐辉煌的过去。不过,他对爵士乐的热情稍显教条化。在本片中,古典爵士乐被当做某种不受妥协的艺术真相,而创新的现代爵士乐则被视为某种”倒退”。事实上,当今怀着对爵士乐历史的尊重又同时向前看的音乐人不是没有,如果导演能够设法处理好这种复杂性,而不是简单地么古典-现代二元论,也许能够更好地说服大银幕前同样对音乐抱有热爱的观众。



但是作为音乐剧,本片的音乐部分依然可圈可点。


第一首”Another Day of Sun”的词体现了一群在洛杉矶奋斗的年轻人的经历,介绍了梦想与现实妥协的主题。这种先是介绍大背景再走到主要人物的手法值得称赞。


第二首”Someone in the Crowd”也暗示了米娅最后会成名,毕竟看上她的选角导演也是“someone in the crowd”。最出色的自然是最后一首歌,把米娅讲述自己姑姑的故事和抒情的部分平衡的非常好。音乐剧的大忌就是为了唱而唱,唱完后和开唱前没有区别。本片带歌词的每首曲子都有叙事的功能,两位年轻的作词家有很大的功劳。


理解任何一部电影都需要结合时代背景。但也有很多影片,脱离了当时的背景,现代观众依然能欣赏。如果现在这种怀旧浪潮过去后,《爱乐之城》能否经得住检验,这很难说。但这也是伪命题。任何电影都是逃不过自己的年代的。只是对于观众来说,需要注意自己有没有被这股情怀洗脑而失去了自己的眼光,故意看不见瑕疵。


不管怎样,《爱乐之城》绝对是幸运的。制片厂愿意给原创音乐剧投钱,有艾玛·斯通这样优秀的演员撑场子(一开始选的是艾玛·沃森和《爆裂鼓手》男主迈尔斯·特勒,可以想象吗?)有这样一个用心的导演和一群用心的人,在这个好莱坞萎靡的时代也算是清流一股。或许我们不需要找什么意义,看完可以短暂忘记现实就足够了。



- F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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