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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律师业绩 | 嘉律师成功为职务犯罪被告进行二审辩护,被告人获大幅减刑

嘉律师 嘉维律师事务所 2023-08-25

北京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崔欣律师,为某全国性协会原领导X某职务犯罪(贪污、挪用公款)成功进行二审辩护。崔欣律师通过查阅原审案卷审计报告和原始会计凭证,对可疑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和调查取证,在大量事实和证据的支持下,对部分指控作无罪辩护,对部分指控作罪轻辩护。经某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撤销原判,将原审刑期由13年6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将罚金由100万元改判为30万元。

案件回顾


2021年新年伊始,本所崔欣律师收到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X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终审判决书。该案由某机关办理后某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一审认定被告人X某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贪污和挪用公款高达10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崔欣律师于二审阶段介入本案后,先后担任二审(发回重审)、重审、重审上诉等阶段的辩护人,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原判,将X某由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罚金由人民币100万元改判为30万元。

本案被告人系某省原政协委员、全国性协会领导,具有多重社会身份,被指控贪污、挪用公款的涉案款项亦具有多种性质,指控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其中贪污指控金额已近1000万),该案由某机关办理后某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本所崔欣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后,从犯罪构成的主客观一致性、审计报告与原始会计凭证等重要证据入手,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确定了辩护方向:

一是对当事人身份主体以及涉案款项性质不符合贪污、挪用公款罪主体和证据不足的部分,作无罪辩护;

二是对贪污罪的涉案金额依据案款性质和主体身份进行拆分,提出原审罪名错误的辩护(职务侵占罪);

三是核查审计报告与原始会计凭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原审犯罪数额等事实认定错误的辩护意见;

四是对原审事实证据充分的部分,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五是收集调取被告人以往的表现和为国家社会贡献的量刑材料。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仅是涉案原始会计凭证的核查就耗时近两个月,通过对账目的全面梳理,查清了涉案钱物的具体流向,从犯罪构成上排除了部分指控犯罪主客观的可能,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此,崔欣律师向法院递交了十余份律师阅卷笔录和律师调查取证笔录,引起了法庭的高度重视,二审法院虽未采纳关于涉案主体及客体和罪名的辩护意见,但基于辩护人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经法院审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了改判。


案件推荐理由


在职务犯罪的辩护中,二审改判率不高,特别是前期由有关机关介入调查并由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的案件。本案在一审证据不利和重判的情况下,如果辩护人不能在证据和辩护方向上有实质性的重大突破,二审法院很难作出大幅度的改判。


贪污犯罪是身份犯、行为犯也是数额犯,被告人是否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的“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涉案钱物是否属于《刑法》第九十一的“公共财产”,都决定着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的认定。贪污案件中,犯罪的行为和方式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被告人主客观方面是否一致、涉案钱物取得方式和流向、犯罪构成分析等等,都需要侦办人员具有严谨的专业能力,同时也为刑辩律师提供了施展专业才能的空间。

崔欣

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社会任职

北京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律师简介

崔欣律师具有法学、会计学、工学的学历教育背景,是复合型专业律师,在十余年的法律研究和实践过程中,以工匠精神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解决复杂的、综合性能力要求高的法律业务。

业务领域

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国企重组及国有资产运营法律业务、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商业特许经营法律业务、重大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经济类犯罪)。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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