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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检察和我】一个甲子的检察情缘

1957年的检察员任命通知书

2017年的检察官助理任命通知

去年,正值全面司法改革硕果丰收的时节,我在家整理旧物,翻出一张1957年外公的检察员任命通知书,恰好这一年我被任命为检察官助理,时间正好跨越整整60年。60年来,检察机关的职能不断变迁,检察精神却薪火相传,60年不曾改变的是祖孙二人对检察事业的那份热爱。


众所周知,现在的检察员都是人民代表大会来任命,任命书一般会冠以某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字样,内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签章。而这份1957年的任命通知书冠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字样,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签章任命,不过这是严格按照1954年首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来任命的。

按照官方记载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分院于1954年建立,那么任命书上的1957年,在我的故乡苍山县(现已更名为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也就是刚刚成立。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的文字图片很容易找到,但60年前的检察记忆实在是难寻踪迹,况且外公已于19年前去世,那时我才9岁,他对检察事业的描述也仅存于我的碎片化记忆中。

我的外公是老八路出身,解放后放弃了随部队南下江浙的机会(嘉兴市洪合镇就是以山东籍烈士王洪合的名字命名),选择在家乡工作。那时候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县法院都在一个院子里办公,十几间大瓦房,彼时公检法三家的分工尚不如现在这么明确,外公没有制服却有配枪,不用开庭却还要下乡抓捕、办案,进城下乡都是骑自行车。因为没有看守所,当时公检法大院里经常有犯人越狱,半夜打枪是常事。


记忆中,外公讲过两个案子,一个是本县武术世家某男子杀人案,外公孤身一人不带武器,在不利处境下凭借一番言语竟然把该男子诱至县城城外,外公的同事持戒具赶来时该男子还未发觉自己上当,事后同事们称外公胆大心细,不然以外公一人之力是难以制服该男子的;一个是某乡两男子盗杀耕牛案,外公和同事们以为是小事情,轻装上阵,在抓捕现场,其中一名男子突然持刀抗法,外公躲过袭击,但一名同事却因公殉职,经此一劫,从此以后外公就都带着配枪了。


当年外公选择检察院的原因已无从得知,但我在研究生毕业后,却选择了以检察院为报考目标。同学们在公务员考试时纷纷报考各地法院,或者法检均考,而我却独爱报考检察院。2017年司法改革后我被任命为检察官助理,虽然和“员额检察官”的外公还有一定差距,但终于能和外公成为同行。

如今

检察院已不是60年前那样原始,办案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相当完备,与公安、法院分工明确,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细化分类管理,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随之而来的是日新月异的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检察大数据、云计算也在一步步推广。正所谓“逝去的是岁月,不变的是理想”,怀揣梦想的我踏进了南湖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对我来说庆幸的是能被分配到办案第一线,上班第二天就开始学做公诉人。从领导、同事手把手地教,再到法庭上悉心记录公诉语言,我也学会了撰写法律文书时的一字一句推敲,提审讯问时的技巧发问,一点一滴,慢慢成长。


翻出这份60年前的任命通知书时,我曾通过兰陵县检察院的同学试图查找外公当年办案留下的文字,可惜时过境迁,加之检察机关被撤销时期档案丢失等因素,外公的办案痕迹已无法找寻,但这份时隔一个甲子的任命通知书,镌刻的是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的初心。

我相信,

伴随着新时代的号角,

年轻一代检察人

始终会传承着先辈们的精神,

为谱写新时代的检察梦而继续努力奋斗!

制作 | 微小航

嘉兴市

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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