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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新年忙“充电”

新年新规划,新年新作为

1月22日,南湖检察院进行了一场“充电”活动——组织青年干警进行庭审观摩评议,锤炼检察业务技能,为开展好新一年检察工作积蓄能量。


观摩案件系一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朱某担任南湖区一所学校报账员,在任职期间,朱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学校辅导费收入200多万元用于营利活动。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本案公诉。


根据安排,检察院35周岁以下干警和近三年内进入检察院的新进人员,除了在现场观摩庭审全程,还有一项任务:给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挑刺”、“打分”。

旁听干警对出庭检察官在着装、举止、姿态等出庭行为规范方面逐一进行评议,此外还分别从出庭准备、庭审发问、质证、答辩规范性、针对性、层次性以及语言准确性、精炼性、生动性等多个方面,对出庭检察官的现场表现进行评价,在评议中对比检查、取长补短,促进业务能力的提高。

出庭检察官在庭审中讯问被告人

青年检察干警在旁听席上观摩评议

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和廉政执法监督员

在旁听席上观摩评议

出庭检察官在做开庭前准备工作

这种“观摩+评议”的方式,让庭上庭下的青年检察干警产生了有效联动,受到干警们的积极响应和评价。


作为公诉新人,这次观摩活动让我对公诉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特别是法庭调查阶段中,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固定犯罪事实和其认罪态度,用语简练而富有针对性,这正是我需要不断锤炼的技能。

——公诉部祁军晖



通过庭审观摩,亲身体验了规范的庭审操作流程,提高了我们的庭审驾驭能力。我们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公诉业务知识,更加深了廉洁从检的深刻信念。这对提升我们办案水平,促进青年干警全面健康发展,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管理部施孝超



在庭审走向实质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将公诉内容在庭审中得到充分发挥是检察工作的一大考验,也是我们青年干警需要着重学习的核心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次庭审为榜样,多向前辈们请教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充实自我,时刻准备着为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而奋斗!

——控告申诉与民事行政检察部李文捷



该案的公开审理,为我们青年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有利于我们青年党员增强自我廉洁意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警惕金钱的腐蚀,永远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廉洁性。

——刑事执行检察部景卫军


当天,南湖区人民检察院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和廉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观摩评议,自觉接受外界监督。

制作 | 微小航

嘉兴市

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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