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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帕之子》

尸水牛了一 刺桐 2021-07-12

本文是阿根廷文学家卢贡内斯1916年的作品《高乔歌手》(El Payador,也可译为“吟游歌手”、“对歌手”)的第二章,详细讲述了高乔人的形成过程和环境,包括这一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潘帕土著,还细致地考察了高乔人的服饰、习性、马术等。



潘帕之子

译/犀子


高乔是潘帕草原的英雄和开化者。这片草海是桀骜不驯的诸部落未经划分的地盘,西班牙的征服在此失败。西班牙人开化了山地,他们在为眩晕所减缓的凉意中,在高原上建立起一座座波托西[1]和基多[2];或用一座座危地马拉[3]和普埃布拉[4]的围墙,连火山渣也绘入狂妄的地籍册中。他们给这些过去由魔王统治的无秩序山地带去了施洗之水,让它们摆脱其控制。他们开凿岩石以攫取金银,或像摆弄一条施魔法的蛇一样,用活性汞来示现汞齐法的贪婪化学反应[5]。穿过他们行骗的魔术筒,半个太阳剥裂成黄晶,半个月亮凝结成明珠。事实上,大海首当其冲,成为暴烈的骏马,反映着他们的大胆妄为。
[1] Potosí,玻利维亚城市,殖民时期世界最大银矿所在地。
[2] Quito,厄瓜多尔首都。
[3] Guatemala,危地马拉首都危地马拉城。
[4] Puebla,墨西哥普埃布拉州首府。
[5] 指在波托西采用汞齐法提炼银矿。

征服者同样统治了被传说故事和吸血鬼施过巫术的丛林;迅疾的长剑指向守卫着属于西班牙的珍宝的怪兽;或指向将在那附近走动的、忽必烈手下的鞑靼人;或指向利爪捏着公牛腾空的大鹏掀起的飓风;或指向切掉一边乳房、大腿弹性十足的亚马逊少女战士,她们的偶然性幸运地率先品尝了紧张的独身生活;或甚至指向守护天堂的炽天使的形象。难道伊甸园的四条支流中,就没有哪一支,在那些如所罗门般芳香的河流之列,处于它们向开满鲜花的岛屿敞开的永恒怀抱中么?

湿潘帕
 

干潘帕


征服者唯独对潘帕无计可施。无论是他们的高贵成分,士兵和传教士,还是他们之中流浪的不良成分,吉卜赛人,都未能在那里扎根。穿行其间时,要么像埃尔南达利亚斯·德·萨维德拉[6]那样手握马刀,要么像耶稣会士福克纳[7]一样在胸前挂着耶稣受难像;要么像埃及平民一样尝试止步不前,除了脚踩荒芜的大西洋岸,或身入卡门·德·巴塔哥内斯县的洞穴以外一无所获。而这一切都没有海上船只的航迹来得重要。潘帕的野蛮人在他们的领地内依旧不屈不挠。他们在那里反而因为获得了一种新元素而壮大了:欧洲人引入的牲畜。他们开始抛弃土著狩猎以其无止境的漫游给他们强加的游团状态,以建立起初步的联盟,甚至在战斗事务要求那么去做时建立短暂的君主制;因为征服者们的定居给他们提供了一项事业:对基督徒村落的系统化劫掠,这在另一方面也使战争持久化。那些对定居点的入侵,即马隆战[8],构成了他们的“工作”。对入侵者的交战就这样保持了下去,而入侵者的领地却始终未曾辨明。和在墨西哥以及秘鲁的土著人身上发生的情况不同,欧洲人战斗了整整四个世纪才消灭潘帕的土著。因此,征服的失败是全面性的,它只不过使土著人野性的一面变得野蛮,而这又加剧了他们的反抗。
[6] Hernando Arias de Saavedra(1564-1634),拉普拉塔河新安达卢西亚行省省长,骑士、军人、征服者、殖民者、探险家,美洲诞生的第一名西班牙人,也即第一位克里奥尔人。
[7] Thomas Falkner(1702-1784),英国耶稣会教士、传教士、医生、人种学家和探险家,在现今阿根廷领土内生活了40年,大量收集土著人、动植物和自然灾害信息。
[8]“malón”,马普切人的语言,意为“进行突然袭击”,由骑兵实施,抢夺财物、妇女、牲畜等。


延伸至巴塔哥尼亚和安第斯边缘的潘帕


潘帕给出的主要屏障是它的空旷无垠,正是这一点使远征缺乏目标,因为这意味着远征全都投向虚空。土著人总是撤退,退往荒野深处,甚至退到安第斯山的山坡上,那里是如同青铜有了生命一般的地中海柏树森林开始的地方,高山湖泊在暴风雪的镶嵌中以透亮的光线映照着那些森林。在被加固以制造塔楼的冰雪堆之上,盛行着比一切障碍更为艰巨的传说,传说里,怪物般的阉牛也许是最后的米洛顿[9],巫师们挑起天火来把雷石打造成斧子和护身符[10],至于那些“塞萨尔之城[11]”,在午睡的闪光中空幻地在孤独的空气里颤抖[12]。
[9] 原注:1897年,人们在巴塔哥尼亚(乌尔蒂玛埃斯佩兰萨峡湾)的一座洞穴中发现了我相信是厚皮目动物皮的遗迹,部分覆有动物皮毛的骨头,还有磨齿兽和大懒兽的粪便。这些被清除的遗迹仍然散发出腐烂的味道,显示出它们的年代十分晚近。洞穴中有灰烬和其他人类据点的痕迹,其布置使我们有理由推断这是一个史前畜圈。
[10] 原注:石斧的宗教和传说是整个阿劳卡尼亚地区共有的,就像北方的卡尔查基地区一样。在中美洲和墨西哥,大众同样把史前时期的石斧称为“雷石”。希腊人和伊特鲁利亚人的想法如出一辙。
[11] 一座子虚乌有的城市,被认为存在于南椎体某处,是多个探险传说的结合体,塞萨尔之名源于早期一位西班牙探险家的姓氏César。
[12]原注:这个传说在殖民者中广为传播,直到17世纪末,仍然传说在安第斯山脉南部存在着庞大富饶的城市,其高塔甚至能够望见某些走失的探险者。殖民者们把这些城市称为“塞萨尔之城”,似乎是因为第一个看见它们的西班牙船长的姓氏是“塞萨尔”。
 

安第斯山麓


高山给这一影响增添了另一障碍:沙丘从山麓绵延向海,用干旱的舌头吞噬掉丰饶。事实上,安第斯山脉作为史前“安第斯海”的礁石,给作为海底的潘帕地面的抬升提供了基础,使这片土地成为其山麓的延伸[13]。安第斯上层部分由容易受损的砂岩构成,它们仿若美轮美奂的废墟。当然,它们是残渣,在沙子中解体。沙子在上述的双重行动下,在方向持续东来的风中延伸,因为大海太遥远,无法送来补偿的阵雨。就这样,在肥沃的潘帕和高山之间,在沙尘滚滚的荒原中,没有地表水,他乡的马若不气喘吁吁便无法行进。
[13] 原注:我记得我来到内乌肯的科武恩科时的初印象:这里肯定曾经是安地斯海的一个海湾,我对旅伴D·胡安·I·阿尔希纳工程师说,当时我们不太望得清楚那风景秀丽的山间峡湾。后来有一天我们确认了那个想法。在推测是古老海湾的海底处,有一完全由蛤蜊化石组成的地层。
 
领会到天然屏障提供的优势,土著人懂得了以诡计来利用它。他们的战士教育可以说是荒原的训练。荒原教育了他们如何战斗,并以这种方式完成了征服行动适得其反的作用。由此,临时帐篷转变为土著驻营地。在脚夫必经之路上,还有了蓄水池和可放牧的空地,以免他们因劳顿的穿越荒原之旅而罹难,这些布置也使野蛮人固定在村落中。而这些村落便需要一种政府的雏形,它自然而然由军事阶层所决定,因为战争对他们而言即是全部。由此,野蛮人也从抵抗者转变成攻击者,战士队伍按照骑兵最高移动力允许聚集的数量结成小股部队,携带着三千到四千支投枪。


 
若土著人能够被开化,这一过程本应提前。但事实和米西奥内斯[14](Misiones)的瓜拉尼人[15](guaraní)的情况一样。到了某个舒适的程度,饮食有保障即可,他们就被建立在至福之上的闲暇所麻痹,对于进步没有一丝个人的刺激,对自然和其他人类没有一丝好奇,对生活的享受产生的同情心没有一丝扩大化趋势。因为这些没有笑容的种族从未享受过生命。他们的心满意足和野兽狡黠的餍足相仿。就身体和道德而言,他们的一切都是可怕的。他们雷同的消遣,普遍而言,是由血腥场景所构成。因此,在固定村落中,帐篷仍旧像是过去的巢穴,他们的家庭制度和宗教信仰也都未改变。甚至饮食方式,虽然有马隆战带来的丰盛食物,仍然保持了原样。对牛割喉,产生了匆忙饮用牛血的古老行为,在匮乏的游牧生活中,这是一种经济划算的形式。可怖的肮脏,织物和珠宝的简陋工艺,在三个世纪的丰盈和胜利之中没有改变过。
[14] 阿根廷东北部省份,毗邻巴拉圭。
[15] 南锥体的重要民族之一,现主要居住在巴拉圭全境,阿根廷、巴西和玻利维亚部分地区。
 
除了酋长们才奢侈披挂在身的某些军装,男性保持了裸身涂油,有时还面带刺青。女性则用一种蓝色披巾和另一种红披巾代替了过去的原驼皮或鹿皮,不过仍旧以同样的方式穿戴:蓝披巾从乳房上沿裹到膝盖,而红披巾则用作披风。作为发饰,玻璃串珠已经替代了过去取自森林的浆果和种子;不过镯子、臂环、别针、耳环和指环保持了史前墓葬展现给我们的那种样式。除了狂欢节,他们没有学来白人的任何游戏,但他们狂欢起来是用生肉块相互投掷,或者挤压牛心喷出血柱来相互溅血。
 
虽然他们转变成专门的骑士,甚至对他们而言所有工作仅仅是照顾马匹,虽然白人带来的铁器对他们的装备也有所改变,但土著人的战术仍然停滞不前。骑上马,对他们而言,和猎手步战一样要形成半个包围圈,在进攻中逐渐把圈闭合。
 
他们记得住的作战计谋,不过是往遇险落单的小股步战射手的方向放开一对对用套索两端绳结栓住脖子的野马,让套索在马匹奔腾的猛冲之力下长度拉满,可怕地颤抖。这些预先受到来自地狱的喧哗声惊吓的动物盲目地踩踏,摧毁跌落在绳索下的一切,而绳索猛然地拉紧,像非同寻常的大弯刀,剪断人的四肢和草木。不止一颗头颅这样飞落。
 
我再重复一次,征服行动只不过武装了土著人,让他们更有效地对抗文明。
 
于是,他们在如鱼得水的环境中类似的优势引发了无法平息的斗争,并以惊人的稳固建立起巴塔哥尼亚地区的封建制度,事实上和古老的阿劳卡尼亚地区组成联盟。阿劳卡尼亚人实际上把最好的战斗精锐给了他们,甚至包括那些最闻名遐尔的酋长,比如凶残的卡尔弗库拉(Calfucurá)。阿劳卡尼亚是发源性的地区,是语言和巫术的母地。当马隆战的事业最终确立下来,阿劳卡尼亚人也成为了潘帕战士和智利农场主之间的中介,让前者得以和后者交易多余的战利品。俘虏同样是商品,被当作奴隶贩卖,只有年轻女子被土著人留下,她们将在这一跨安第斯的国度的腹地,在严酷的奴役下劳动至死。
 
这一问题除了战斗至死以外,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因为文明无法给土著人提供任何比马隆战更高级的谋生手段。

《马丁·菲耶罗》插图中的马隆战
 
土著人所有的本能和激情都可以这样得到满足。对入侵者的憎恨,战争,探险,劫掠,丰餐足食的懒惰,外族女子和酒精。因此所有和平协议都是幌子,土著人接受协议是为了获得礼物,却从来无意去遵守它们。事实上,若要清除掉构成了土著人理想进步的那种野蛮状态的话,和平将意味着他们的毁灭。有多少文明能够提供给他们的好处,若要把他们的生活来源建立在比死亡更遭憎恶的工作上的话,会变得微不足道。
 
一个心理学上最为重要的细节更为精确地体现了那种对文明的敌意:虽然土著人在劫掠的众多村舍里发现大量的吉他,他们却从来不曾采用过它们。只是在潘帕战争的最后几年里,有些土著人才开始拉奏手风琴,这种乐器刺耳的尖啸更适合跟他们本身喜爱的乐器搭配。他们的乐器一般而言有粗犷的短号,当成鼓来敲打的木箱和瓦罐,用来吹奏的瓶子和细颈瓶:这一切都没有任何和谐的想法。他们的舞蹈不如说是巫术的环节,参与的女性往往因为没办法跨过她们周围用长矛围成的圈而累死在地。
 
与此同时,文明,通过其当时唯一的组织——牧场——寻求在土著人以百年来胜利的自信卫护着的荒野中扩张;在我们的历史中,没有比这一艰难的进展更感人的了,它是一种常年的战斗苦行主义。所以,对巴塔哥尼亚的最终占领,成了一场真正的“荒野征服”。
 
那么,唯一能够有效抑制野蛮的,是这样一个元素,它带有与野蛮无二的当地优势参与进来,同时还携带着文明的刺激。这个元素就是高乔,它正是那一冲突的奇妙产物。
 
实际上,马隆战是土著人和边境的基督徒之间几乎是持久的接触,后者属白人人种,带有双重优势——进步的习性和最强的适应能力。这一特点,以及已经深入骨髓的、向土著人突袭战的奔赴,都给他们赋予了荒野的经验,对马的信仰,以及游牧本能的扩大化。作为刚刚从与阿拉伯人的杂交中脱身的西班牙人,在一种和自己的荒漠祖先如此雷同的生活中昨日重现,在其个性中复活了阿拉伯祖先的倾向;他们和别的平原游团之间的结合,也在随后加重了这一现象的形象塑造。
 
由于缺少女性,征服者从被征服的土著人手中抢走他们的女人,由于这些土著人不属于那些退入安第斯山脉和周边荒野的庇护之中的部落,从而被屠杀殆尽,西班牙人的血脉便在麦斯蒂索[16](mestizo)混血种中占据优势,并且还作为他们的父亲冠以姓氏。
[16] 白人和土著人混血人种。
 

西班牙人血脉占据优势,却并未完全净化,有两个情况可以佐证,一是人种颜色的持续,它反映在肤色和发色,以及支配性的激情上。二是在拉普拉塔河地区的征服迅速结束之后,很晚近才有白人女性到来;因此他们和麦斯蒂索人之间的社会差异很快就确立下来,两方在此情况下也不得不通婚。但在位于边境的村落中,女性的匮乏保持了下去,女性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构成战利品。所以,混血过程在边境更有活力[17]。

[17] 原注:西班牙法律很快禁止已婚男性在不携眷的情况下进入新殖民地。此种预防意识是好的,但这条法律一直被当作一纸空文,尤其是在乡下。

 

还有一个重要性不逊于此的情况。由于无法征服土著,征服者不得不多次和他们签订条约,承认他们的领土远达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仅有数西班牙里的地方。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18世纪上半叶,当时征服者开始违反一些和平协定,以便夺回越来越价值不菲的田地。土著人也以背叛作出回应,他们实施了几次掠夺,这也成为了征服者毫不掩饰地尝试驱逐他们的借口。陆军少将堂胡安·德·圣马丁[18]就是这一目的的工具。他试图以几次大屠杀来灭绝一些当时尚且友好的部落,并且双方当时仍处于结盟之中来对抗阿劳卡尼亚地区更为桀骜不驯的野蛮人;大屠杀促使潜在的敌意和到那时为止只是偶一为之的马隆战,转变为以1788年他发起的远征为开端的潘帕大战。这一战争持续了一百四十一年,最后以罗卡[19]将军实施的荒野征服为终结。

[18]Juan de San Martín y Gómez(1728-1796),西班牙军人,殖民地统治者,在拉普拉塔河地区任职。是伟大的美洲解放者、阿根廷国父何塞·德·圣马丁之父。

[19]Alejo Julio Argentino Roca Paz(1843-1914),阿根廷政治家、军人、国务活动家,“荒野征服”(Conquista del Desierto)的始作俑者,1880至1886和1898至1904年间两次担任国家总统,把持民族自治党42年,通过该党主导阿根廷政局超过30年,绰号“狐狸”。

 
麦斯蒂索人较不适宜城市工作,黑人在城市日常服务中替代了他们,那也几乎是当时平民谋生的唯一方式,在没有工业的情况下,他们自然而然迁居到边境,那里也构成了他们的天然土地;正是以这种方式,他们开始形成以高乔为代表的作为过渡的亚人种。
 
极少数麦斯蒂索人在城市里留了下来,投入屠宰和驾车行当;但因为各城市中心规模太小且发展停滞,这种情况不仅极为罕有,这些生计还在往边境靠拢,纯然构成了乡村畜牧业的延伸:牧牛,驯马和皮革运输。
 

另一方面,麦斯蒂索人从骑士血脉继承而来的骄傲,以及土著祖先的独立精神,都使高乔远离被黑人轻易忍受下来的奴役工作。他们蔑视黑人的恭顺,如同蔑视穆拉托人[20](mulato)的虚伪,同时以单纯的荣誉感,把他们出身于具有男子汉气概的人种视为优点。那一血脉印在他们忧郁而消瘦的、一般来说长着端庄的络腮胡的面孔上,印在他们拿撒勒人的头发上,印在他们如同被野蛮地撕开的眼睛上,印在举止的坦率上;作为优越性的另一个条件,同样也印在他们温和的腼腆上。

[20] 白人和黑人混血。

 
他们对马的热爱,按照在诸如贝都因人和英格兰人的多种类型中可以看见的那样,以英勇的活跃性激发了个人主义;对潘帕的掌控:潘帕的空旷提供了大海般的、英雄的庄重,与此同时,其地平线的广阔无垠,使骑士孤立的、天穹的无穷无尽,灌入来自山巅的解放的微风;在真正的战斗一般的努力中与凶猛的野兽进行的搏斗;野蛮人游团的危险;那种无依无靠的孤独,每个人必须去忍受,同时担起人类最好的美德:冷静,勇气,真诚,沉思,朴素,活力——上述一切都使高乔成为自由人的一种典范,在他们身上自然而然激发起浪漫主义,永远冒险的激情。虽然高乔向土著人模仿着掌控荒野的手段,但他们与土著人的根本差异就在于此。
 
这种情感特征自然形成了一种优越人种的能力:感性教育,这也同时扩展了智力。借此,高乔拥有了野蛮人缺乏的心理色调:同情心,我有时候把它称为力量的软化;亲切,这是灵魂的好客;优雅,社会性的美学;忧郁,激情的驯服。随后是社会美德;荣誉感、真诚、忠诚,这些都可以归纳为优秀的骑士品德:对财富和鲜血无度的慷慨
 
当然,一切都处于一种原始状况,对野蛮的返祖现象只作出鲜少的抵抗;以至于随着战争,他们轻易变得残酷;随着愤怒,变得粗暴;随着不幸,变得厌世。
 

在浪漫主义占支配地位的这种矛盾性格中,两个先祖[21]遗传下双方的缺点:闲暇和悲观。在工作上,就体力上的活力而言,他们能力巨大,但要论意愿,他们却欠缺,只生产满足眼前需求所必需的东西。他们对自己诞生其间的低下状况的忍耐是宿命论的。而他们对自己所敌视的社会的反抗,只不过是个人的冲动。

[21]指克里奥尔人和土著人。

 
勇士无处置身,他们那种为自己声张正义或自己化身正义的特殊倾向,除了以起义反抗权威或反抗富人财产的方式,便无法施行;他们对功绩心痒难耐,必须通过挑衅名声直逼自己的勇者来满足,他们找到后者,不带仇恨,只为对荣誉纯粹的爱而打斗;冒险的浪漫主义,自然而然在歌唱不幸的诗意暗示中,更多遭遇热爱炫耀、而非热爱情欲冲动的主题;潇洒的炫耀,暗示了低下生活状况的绝望,假装出那种作为自负的反话的狡猾的谦卑;最后,标志性的贫穷构成了一种自由的美德,同时也便于四处游荡,而游荡恰构成勇士的条件之一:字面定义上的“游侠骑士”。
 
这样一来,高乔人的家居生活是发育不全的;由之而来的是,在他们灵魂中,对女性的爱便是无关紧要的。这一点构成了他们的低下,是他们从土著祖先处得来的最有害的遗传。他们只有对自由,才称得上恋人。在情人或妻子身上,他们只看见被家务压迫的女性,而家务对他们来说是卑鄙的,意味着被驯服。游牧者对定居者的蔑视落到了女性身上。
 
而女性——在这一点上土著女性也一样——则恭顺地忍受,建立起家宅的声誉,并在她们的行为所遵循的禁欲精神中建立起母性的声誉;她们对丈夫的男子汉名声有着不外露的骄傲,也就是说,她们是以作为严妇的原始人女性的模式去爱的。她们生活其间的与世隔绝状态,相当于囚闭于所有理智的文明,她们对男子气概至高无上的接受,以另一种艰难的方式催生了忠贞,以及因忠贞而产生的、体现为极端温柔的对子女的溺爱。她们的爱情生活是短暂而提早的。一到婚龄,命运就把带有原始人被动性的天真女性交给自然的召唤。同时,她们的风情是本能的,如同春天不声不响地在鸟儿身上体现出来的那样。她们有些娇弱地在牧场门口,穿着浆洗过的唯一一件带窄花边的衬裙,戴上玫瑰发簪的头发在发缝两边理顺,面颊用绯红色雏菊的汁液妆点;或者在水井小道上步伐慢下来,水罐像雕塑的配饰一样顶在头上,让她们看起来从凉鞋上裸露的脚踝为起点被拉长了,成为一条具有古老优雅气质的线条,而骄傲有劲的乳房以年少的紧实加强了线条的凸起;或在畜栏里如田园牧歌般勤劳挤奶,或勤快于木头声音尖利、颜色鲜艳醒目的织布机:就这样,美男子看见她们,向她们献殷勤,立马就成功,因为这就是婚姻命运所等待的那个人。经过这一幕,对她们而言,所有装扮就结束了,除非在极罕见的例外中成为一位自由的女人。她们的光荣是在男性面前自我勾消。
 
她们的美也是短暂的,这构成了麦斯蒂索人的另一个缺点。在第一次生育一度增加了她的风韵,如同碰伤增进了水果的味道之后,村妇的粗鲁便毫无过渡地随之而来。这在乡下的“小妹”(chinita),村里的“邋遢妹”(zangarilleja),甚至在安逸的女仆——她们按照金发女子或家族长女的样子,只把手放在开扣眼用的刺绣架,或太太小花园里的罗勒上面——那里,情况都一样。
 

《马丁·菲耶罗》插图,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左侧马匹鞍具的位置

代表优雅的是男性,他们身上带有对自由生活的享受带来的真正的潇洒。作为杰出的骑士,很难想象他们离开马鞍的样子;在这种情况下,马具是他们装束的基础。他们的备鞍方式无疑源自摩尔人;但他们更强调马身线条的和谐,即便会影响马鞍的稳定性,也要扫清马的轮廓。对他们来说,美比实用更重要。所以他们才有了在马脊中央设鞍的习惯,让骑手的重量落到马腰而非承载力最大的肩隆上;这样一来,在马腾跃时,马颈和前蹄都更显英武,骑手也更挺拔。出于相似的理由,他们从马术中删去了迫使他们朝鞍架前方躬身的长快步,并且一节节地把缰绳放长,直到骑手在最坚决的挺直状态中获得最大程度的优雅。由于高乔人必须在马鞍上携带卧具和很大一部分日常用具,他们试图按照马的身板将其尽可能缩减为一个大包。出于这个目的,用来包裹住这些器物的,是一大块被称作“披盖”(sobrepuesto)的鞣制皮革,或以鬃毛一样直硬的线制成的“褡裢”(cojinillo)。马肚带不得不扩宽,直到几乎包住整个肚子;这一点和上面提到的坐在脊背中央的习惯一道,使这种配备极为无拘无束。缰绳和笼头或口衔都很细,尽可能让马具轻盈,其目的不是为了更驯服地控制住马匹,而是让它和骑手将将连在一起,留给它极大自主性。这样一来,高乔人的驭马术更多取决于思维而非机械的技巧,由几种只是暗示而几乎无法察觉的引导组成。而马匹也不像在欧洲那样,精熟于某些自动化的技巧,除此以外甚至就无法控制;相反,它们深受意志开发的教育,必须通过意志来回应它的骑手最出乎意料的要求。所以,并不需要靠马刺来催马,也不需要占用双手来强力驭马,也不需要担心马匹在任何惊吓面前陷入恐惧。去除在平原上本也无甚用处的马衣、后鞧[22]和胸皮带,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留下来的,只有作为装饰的流苏额饰,其颜色在内战期间成了党派之间相互区分的标志;以及鞍架整体,它强化了马的侧面轮廓,突出了充沛的活力。马鬃的修剪让马颈的修长更显简洁。所有这些调整,都意在化约于长途高速奔跑中驭马的造型;同时也借此寻求另一个实用的效果,即让马匹预备好去应对探险中的突发状况。它们必须嘴巴柔软[23];必须恭顺于只有一只手把持的缰绳给出的整体指示;奔跑和竞速时必须迅捷;在高速的步伐中必须具备很强的耐力。此外,它们和主人一样朴素,到死都保持着荣誉感。和主人一样具有的阿拉伯血统,强大地促进了它们的训练。

[22] 马臀上的皮带。

[23] 嘴软的马对口衔的动作更敏锐,停步更稳定。

 
在所有这一切中,很容易观察到西班牙人征服带来的东方元素和骑士元素的结合。

墨西哥鞍

当需要“放绳栓”(atar a soga),也即放松缰绳、好让马吃草时,用来绑住缰绳的“保险绳”(fiador)或环套,在大英博物馆2265号藏品,一幅古老的波斯细密画上的马具中出现;而在伦敦的印度博物馆,16世纪的蒙古作品《阿克巴·纳马利》(Akbar Namali)的插画中也大量重复了这一部件。波斯鞍同样是一种前端头弯曲的坐具,以“墨西哥鞍”(Mejicana)之名为我们所知:其中有些在东方有着鸭子的形态,胸部挺拔,尾巴翘起。马嚼子和短镫骑姿用的马刺同样源自波斯;当然,在我们的例子中,经由摩尔人的改良,每一个细节都重新熔炼到一个具有奇特原创性的整体之中。此外,众所周知,以短镫骑姿驭马和战斗的技艺,如同其马具一样,是摩尔人引入西班牙的,是柏柏尔人部落贝努·马林(Benú Marín)的“zenetes[24]”或骑士给它赋予了专有的名称。这样一来,“Zanete”的卡斯蒂亚语叫法“jinete”(骑士),就因换称而意指精于驭马的个体。

[24]和下句“Zaneta”一样,都是中世纪柏柏尔人的一支的不同称呼。
 

高乔人的拿撒勒马刺

与之相对的,马刺的星形却是14世纪骑士的发明,在16世纪——征服的世纪——达到了最高的复杂性[25]。我们的高乔人给他们的大轮马刺起的名字“拿撒勒马刺”(nazarena),若非隐喻性地提示着拿撒勒的耶稣的荆棘冠,似乎也指示着东方起源。铁把的重马鞭,无疑来自古老的用于打斗的鞭子。镶银的坐具——因换称被称为“镶面的[26]”(chapadas)——同样来自16世纪。骑士安置武器座的鞍桥,用钢板覆盖,因换称得名“座铁”(aceros de silla)或“板子”(chapas),但在古罗马时期,相当于我们如今的鞍架的驮垫,就已经常常镶银边来装饰。老虎皮做的鞍衬也让我们联想到16世纪某些钢制马衣上装饰的虎皮滚边。我们的高乔人因其外形而称之为“火盆”(de brasero)或“王冠”(de corona)的银制马镫,也属于同一时期。在安第斯地区使用较多的是盒状的阿斯图里亚斯马镫,同样也大量镶银。镶嵌有彩色摩洛哥山羊皮的宽马肚带,如今为摩尔人和匈牙利人使用。绣上或装饰有钱币的皮带——“保险绳”(tirador)——也有类似的起源,如今仍然为匈牙利、罗马尼亚和阿尔巴尼亚农民所携带。对我而言,吉卜赛人对上述这些装束的独特影响似乎是显而易见的。

[25] 原注:我有一块来自圣路易斯的老旧的铁马刺,和伦敦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藏品中的16世纪英国马刺一模一样。我记不起藏品编号了,因为我参观时的展出设施是临时设的。这两块马刺有着标志性的八牙星形,或叫星齿,标志着这一部件的进化,把原始马刺(acicate)真正意义上转变为马刺。

[26] 也转义为“高雅的”。

 

类似的刺绣和镶嵌也经常用来装饰山区高乔人使用的皮护腿。那是一种生皮制的厚围裙,和马鞍的前鞍架绑在一起,朝两边打开,保护双腿和躯干,一直护到胸口,而这不过是摩尔人在“跑甘蔗[27]”(correr cañas)游戏中用的皮盾的改装,他们的皮盾有着同样的装饰和几乎相同的形状:上半部分坚硬,下部柔韧,以便能够在马臀上弯折。

[27]西班牙的一项游戏,源于阿拉伯军队,模仿战斗场景,骑士排成队列,队列之间相互投掷甘蔗(当作投枪)并用盾牌截下。游戏也会进行冲锋,有的队列围成圆圈或半圆,有的队列冲出。


 意大利佛罗伦萨加塔梅拉塔雕像,长镫骑法,单手持缰绳

意大利威尼斯科里奥尼雕像,骑姿类似

相反,高乔人并不使用短镫骑法,而是用长镫,或者说,如同上文提到过的那样保持垂直姿势,大腿完全伸直。这种用法来自护腿甲让膝盖难以弯曲的武装骑士,也是轻骑兵特有的。高乔鞍具属于两种被两类驭马技艺分别推崇的类型:或是中部和北部的高鞍架,使用短镫骑法;或是只在潘帕地区才有的低鞍架,使用长镫骑法。后者是既无笼头也无鞍垫枕的薄鞍垫。日常使用的鞍具并无马镫,或者只有一个马镫,其实就是一个绳结,骑手骑马时把它夹在脚趾间作为支撑。给马上辔头只用两条缰绳,承载力足够制住马就行,因此只需用左手松松地执着缰绳即可,这也是一种骑士风范。这种骑姿可以在15和16世纪的骑马雕像中见到,比如著名的加塔梅拉塔雕像[28](Gattamelata)和科里奥尼雕像[29](Bartolomeo Colleoni)。与之相对,让缰绳从虚握的手掌的食指和拇指间穿过的方式,则是摩尔人的。

[28]15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著名雕刻家多纳泰罗1453年的作品,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第一座重要的骑马雕像。

[29]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达芬奇和波提切利的老师安德烈·德尔·委罗基奥的作品,刻画威尼斯共和国军事将领巴托洛梅奥·科莱奥尼,不包括底座的高度为395厘米,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第二座重要的骑马雕像。


口衔挂饰和口衔帽

“口衔挂饰”(pontezuela)和“口衔帽”(copa)或“口衔扣”完成了对那套马具的装饰:这些都是浮刻银饰物,上文提到的形状像大铃铛的马镫,马刺,马肚带绳,铁箍,甚至鞍具用的环扣,材质都一样:它们都用料厚实,带有甲胄的某种特征,提示着它们的起源。在熙德之歌[30](Romancero del Cid)中,在关于收复哈恩(Jaen)的边境歌谣[31]中,我们能找到类似的特征:

 

短镫带有马刺

以及银制口衔。

 

————

 

多少金马刺,

多少银马镫。


[30]原注:《两个萨莫拉人的挑战》(Reto de los dos zamoranos)——埃斯科瓦尔(Escobar)、提莫内达(Timoneda)版本,和沃尔夫(Wolff)第48首。
[31]原注:沃尔夫(Wolff)第72首。

皮带也由生皮编制成的圆条所替代,因为更加结实,同时也更加优雅。从这里还产生出一整个地方工业,既然原材料充足,马匹具有重要地位,这也是理应发生之事。
 

奇利帕和衬裤


高乔皮带扣

同样,高乔人还创造了一种穿着,其中包含着参与构成高乔人的所有种族的元素。某个征服者第一次将披风放到两腿之间以代替他们的无底肥腿马裤,它后来成为了“奇利帕”(chiripá)。这个克丘亚语(quechua词汇的词源本身就证明了这一渊源,因为其字面意思是“用来御寒”;也是出于类似的替代原因,我们用“穿在最外”(sobretodo)来称呼外套。后来人们注意到,那种简便的的开口灯笼裤便于驾驭悍马。衬裤也采用了类似的宽松,而在脚上方飞旋的流苏和花边,是对17世纪骑士用来覆盖他们战靴靴筒的、带扣眼和花边的亚麻裙边的运用。不过,许多人都认为,这种衬裤的起源应当就是阿拉伯人总是当作衬裤穿着的麻布或棉布灯笼裤[32]。宽腰带上镶着钱币,它们是唯一可能的饰品,同时也是在无处容身的境地下唯一可靠的资本;因为金钱是如此匮乏,成为一种真正的宝贝。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和巴尔干农民类似的服饰。一首阿尔巴尼亚歌谣唱道:“尼古拉长官起身吧;用银片围绕你的腰身。”别在腰间的刀子,往往只有刀柄和刀鞘才用到银。我要提醒一点,这些服饰用料都实在得奢侈,有的腰带或“皮带”(tirador),其价值超过三百比索(一千五百法郎)。被称为“银带扣”(rastra)的皮带扣,由一个有时会镶金的中央银盘,和三对构成排扣的银币组成。高乔人喜用铁匠锉刀的硬钢作为一种山区用来械斗的大刀子“大尖刀”(facón)的刀条。在那些刀条上,往往以粗糙的字体和糟糕的书写刻有骑士文化的座右铭,比如:

 

冒犯我主者

待我复仇之。

 

[32] 原注:从词源和工艺看,瓦伦西亚和穆尔西亚类似的灯笼裤就是源于此。


马飞节制作的软靴


马靴实物,用脚趾夹住绳结代替马镫


古希腊牧羊人的靴子样式


我本无需补充说,家用织布机供应了所有服饰,包括粗毛织品,粗布,以及用潘帕绵羊粗毛来经织的亚麻;但精熟的纺锤手艺和生动的土著色彩,给这些布料赋予了有趣的质地。马飞节处的皮用于制作软靴,它对于驾驭悍马或容易导致脚肿的长途驰骋而言都很舒适[33]。脚趾从这种软靴中露出,就像扔飞镖的姿势那样,用脚拇指和食指夹住代替马镫垂下的绳结,或一直松垮吊着的马镫的镫把。最早的希腊牧羊人使用的正是类似的靴子。我已经提到过被冠以“拿撒勒马刺”之名的马刺,其中有些银制的甚至重达3公斤。通常也用作猎袋的烟盒或“烟袋”(guayaca),由一个牛膀胱或美洲鸵鸟的嗦囊制成,用藏红花染色,并串上彩色皮带,就像吉卜赛人类似的用具一样。火绒袋同样是独具特色的装束,用由银包口的犰狳尾巴或牛角制成。

[33]原注:孩子们把口袋状的母马耳朵当鞋子穿。还有一种“皮裹脚”(tamango),是绑在脚踝上的一整块皮。文中提到的靴子叫做“马靴”;并非偶然地,我要不厌其烦地提醒,它们和中世纪早期有时用生皮制作的护胫甲之间的关系。


犰狳尾火绒袋


皮裹脚“tamango”


宽大的衬衣,安达卢西亚式外衣,绍姆贝格式[34]宽边软帽,或像一个只有半深的草篮的草帽,加上从瓦伦西亚低地农民处继承而来的斗篷[35],就完整组成了一套便捷、灵活的服饰。由于高乔人把这些优雅的基本特征,和与任何一种材料的独特性之间保持的自然和谐都调合在一起,其形貌自然获得了最得天独厚的、男子气的表达。

[34] 名称最早源于法国元帅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公爵(1615-1690),德意志军事冒险家、法国元帅、英格兰贵族,也曾在葡萄牙与英国担任将军。该帽型为绍姆贝格军队军装采用的样式。在卡洛斯二世时期,西班牙设立绍姆贝格卫队,采用了这一装扮,“绍姆贝格”这一名称最终几乎专指此款帽子。

[35] 原注:这是直接来源;但本笃会僧侣们在中世纪就使用这种斗篷,用来在乡村劳动中保护法衣,真正的亚麻斗篷纯粹的象征性纪念,保留在现在的披肩和十字褡上。简陋的服饰,如斗篷、奇利帕和马靴,差不多属于所有文明匮乏的民族。有时是一种回归,如奇利帕相比于摩尔人的灯笼裤。我要补充一点,阿拉伯人的长袍,不过是一块带条纹的布,中间开口让头穿过。瓦伦西亚人低地农民的类似服饰就是由此发展而来,和上面提到的披肩来源相同。

 

牛角火绒袋、斗篷和宽边软帽

我们可以留意到,苍黄的潘帕没入地平线的布面,被吸入无限,清晨的草鹭方才从潟湖飞起,红毛白额马或黑马迅猛飞驰、打着响鼻,把满溢的热情啃咬在圣栎树叶的齿痕上。迎着仍然与地平相切、在草地上铺开的阳光,骏马像一件小羊驼皮斗篷那样金黄、温热,仿佛在释放如火炬般狂喜的彩色飘带。面对地平线上可能的警讯,骑士帽子高挺,仰面朝向天空,一路品呷潘帕的空气——噢我的土地的光荣——那是自由的香气。带穗子的帽带沉入他的黑色络腮胡里,那胡须粗犷地斜划过高耸的、青铜般的颧骨。深凹在眼眶里,悲伤的眼睛振作着。高乔领带打在外套上,长围巾扎到领带里飘扬。马刺在衬裤的流苏间发亮。另一道阳光落到短刀护挡上,在腰间碎裂。

高乔领带、宽边软帽和马黛茶


全身装束:宽边软帽、宽衬衫、领带、长围巾、腰带、奇利帕、衬裤和马靴

浅黄的护畜犬(mastín)吊着疾吐的舌头,在一旁小跑,沾上露水,毛发竖立。一只凤头距翅麦鸡(terutero)四下鸣唱。涉禽的鸣叫,马和狗的忠实,三叶草上像达米阿那[36]一般芳香的柔风,仍然保留着曙光之炫彩的潟湖,这一切充实了他诗歌和音乐的灵魂。罕有不是吉他手的高乔人,歌手同样盛产。吟游歌手构成了一种民族象征。他们以吉他和诗句为生,不管在哪里都受到尊敬,受到最诚挚的款待;他们的吉他琴头上,粉色或蓝色的彩带,以至上的情意纪念着那些为了给他们赠礼而拆下发带的女孩。

[36]学名Turnera diffusa,又称Damiana,具有类似洋甘菊的强而芬芳的香料味。

 

他们的婚姻是自由结合——虽然由于男方的慷慨和女方的温顺,关系往往稳定。他们的信仰仅限于几样迷信,对惯常生活没多大影响。一些简短的祷文,如万福经,让他们在遭遇艰险时可以求上帝保佑;他们对幽灵抱有模糊的恐惧;而传统上被当作吟游歌手和传说中的桑托斯·维加[37]相比拼的魔鬼,可以看出,对他们来说并不骇人。乡村神父也并没有什么办法对他们强加更多的虔诚,反而神父自己经常成为他们欢闹的伙伴。

[37]Santos Vega(1755-1825),身世成谜的阿根廷高乔人,历史上被视为无敌的对歌手,只是在与魔鬼的对歌中打成平手。

 
这样一来,他们在伦理上除了以骑士热情培育出的英勇之外不尊崇别的。当勇士们因为“比划[38]”(训练眼力)或“探手劲[39]”的嗜好而发起一场挑战,负者就要付一杯酒钱,而他的对手会收下这杯酒,并用赞扬他的话来掩饰胜利,或邀他先喝。较量中大肆出口的辱骂之辞,并不像意大利剑术中的吼声那样作为打斗的一种手段。他们经常定步较量,身体重心落到右腿,在匕首下方,而斗篷卷在左胁下。贝纳尔多·德尔·卡尔皮奥[40]在歌谣中唱道:

 

披风卷到胳膊下,

剑即将亮出。

 

[38] vistear,高乔击剑术的友好方式,用木棍作剑,以让对方脸上“挂彩”为度,用来友好地解决斗讼。因需要迅捷的眼光预判对手行动而得名,故作者于括号中解释为“训练眼力”。

[39] tantearse el pulso,指一种用多石索完成的较量或娱乐,意在先把投石索技艺操练纯熟,然后再用到美洲鸵鸟身上。

[40]Bernardo del Carpio,中世纪的阿斯图里亚斯王国传奇英雄,和熙德不同之处在于并无历史原型。


观众围成圈,不见血便无人干预。若其中一方倒地不起,他的敌人通常以一段祷词求上帝保佑他,并在离开时请求众人把他葬在墓地。
 

这一整套品性,定义了潘帕的文明和高乔的作为。另一方面,是国家的形成,确保了高乔在未来相比于土著人所具有的优越性。当土著人深藏潘帕之时——确切地说,他们除了偶然的劫掠,并不寻求任何扩张——高乔人占据了整片阿根廷平原:这是远古海洋的海床,它仿佛仍旧在延绵八百里[41]的茅草浪涛中翻滚。因此,他们的特征不管在哪里都一样,这一点对于祖国的统一而言意味着一个独特的优势。古埃梅斯的高乔人[42],和罗萨斯[43]的高乔人一样,他们展现出相同的外形,只是装扮和马具上有着轻微差别,从巴塔哥尼亚腹地一直延展到北查科原野的大平原,构成了他们的历险故事的画布。茅草地的画笔,以高乔的血和天空的露珠描画着它。

[41] legua,西班牙里,1里合5572.7米。

[42] 马丁·米盖尔·德·古埃梅斯(Martín Miguel de Güemes, 1785-1821)指挥下的民兵,在阿根廷独立战争中在西北边境扮演了重要角色。

[43]Juan Manuel de Rosas(1793-1877),阿根廷军人、政治家,南美洲最早的也是主要的考迪罗之一,1829年打败胡安·拉瓦耶后成为布省省长,1835至1852年成为阿根廷邦联的独裁统治者。倒台后流亡英国。

 
高乔的功效,就如土著人一样,在于成为潘帕的一个地道元素,哪怕他们以同样的理由更强烈地反对土著人,就像在同一片土地上长出致命毒草和它的解毒药那样。由于为野蛮人灵魂所不识的音乐所陶冶,他们的感性富有同情心。他们的尊严是一种骑士美德。他们有偷抢习性,这是英勇的骑士对让人屈服的财富抱有的蔑视;事实上,他们偷抢也从来不是为了保存下来。他们不当地把他人之物据为己有,是为了满足某一项往往很迫切的需要。他们对富人还有一种以自己之手求取正义的行为。由此产生了一种默契,乡下人以之反抗作为富人代理人的当局。
 

如果我们回顾该研究中的各个元素,很容易在高乔人身上发现当今阿根廷人的原型。我们最好的家庭美德,比如对子女极端的爱;我们矛盾的、浪漫主义的基底;音乐上的敏感——在这个国家初见这一点会很奇异,因为美在这里通常被当作令人蔑视的东西被略过;我们的妻子的忠实;我们给英勇赋予的重要性;自我吹嘘,没长性,取物时的肆无忌惮,还有挥霍;——这一切构成了高乔原型的特征。我们无疑不是高乔人;但这一环境的产物强有力地包含了今天的阿根廷人,尽管当今的混血使我们的外表模糊化,而我们在这层外表下已大为不同。等这一模糊过程结束,这些特征会更为突出,而那部把这些特征典型化的诗作[44],也将在这些特征缺乏所有在世的化身之际,获得一种根本的重要性。

[44]指《马丁·菲耶罗》。

 

由于这个原型在民族性建立之时曾是最真切的动力;由于民族诗歌体现在他身上,带有他最具独特性的特征,我们将完全接受他作为我们的先人,相信在潘帕的柔风中能够感受到他的歌唱的回声,每当柔风在茅草间窸窣吹动,仿佛是他在弹拨比韦拉琴[45](Vihuela)的琴弦……

[45]一种六弦琴,高乔史诗《马丁·菲耶罗》开篇即提到此琴。

 



译者的话


高乔人以粗陋的方式发展了遥远的宗主国光复运动的敌对双方——西班牙人和摩尔人/阿拉伯人。隔绝于文明的他们,既没有从西班牙人那里继承坚韧,也没有从阿拉伯人那里继承科学和文化;相反,他们吸收了双方的“缺陷”,延续了西班牙人的意气用事和阿拉伯人的游荡闲散,甚至连双方共同的“优点”——有组织的集权政治,也因为高乔人沾染了土著的习性而未能拥有。


民族主义试图建立的“民族特征”往往潜藏着一种精英叙事,正如摆在西班牙面上的还是堂吉诃德而不是桑丘。哪怕一个民族内部出现阶层更替,比方农民起义,也是以逆袭为导向的,仍然会被编入精英叙事。但高乔人演绎的恰是文化最底层的叙事,他们继承来的恰是两个祖先的精英群体早已抛弃的东西,就像在《堂吉诃德》之后仍然去崇拜骑士小说一样。他们陷入了时间的裂缝之中,只能反抗但不逆袭。


在伊比利亚半岛针锋相对的宿敌,其分裂与矛盾却在这里自然融合,是潘帕土著的功劳,它提供了至深的倒退空间,让高乔充分渲染他身上残存的西班牙和阿拉伯的迷因。随后以法国革命和启蒙思想为主导的统一派,激发了高乔人从土著人处继承来的那一面,催生了南美大陆野蛮力量的化身——考迪罗(caudillo),让19世纪“最先进”的思想与“最落后”的习性之间发生碰撞。阿根廷的历史只有一个向前的姿势,但现实一直在向后回转,其原因也必须追溯至高乔人。源自近东的狭义“东-西”对抗一直埋藏在高乔人身上,谁激发它,谁便和他一起陷入这个僵死而老套的对抗;若不激发它,他便退居土著人之位。这便是打开阿根廷历史的钥匙。

什么是人类的自发性?高乔体现了一种全面且非刻意的的atavismo(复古、返祖)。古希腊牧羊人的服饰可以在地球对面的草原上于两千年后非刻意地再现:回归到贫瘠的原点,人便自动套入/生起原型,形成神话般的永恒回归。“开化”造成的丰富假象掩盖不了“不开化”也是人类共有之物的事实。

最后有一点需要强调,即“高乔人”(gaucho)纯粹是男权的符号,甚至并没有与之对应的阴性形式“gaucha”,女性彻底消隐。卢戈内斯记录的高乔人自己的观念中,女性也并无高乔之名,她们处于纯粹的附属状态,成为一种物件。对这种男权视角,也许可以从高乔的母系为没有文字的土著妇女这一点入手进行批判。


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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