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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不要再刷单了 刷单已被列入刑法 首例刷单入刑案宣判

2017-06-21 小安 平安工大

       “刷单”,一般是由买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网店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比如,在平台搜索时“按销量”搜索,该店铺因为销量大(即便是虚假的)会更容易被买家找到。一般可分为单品刷销量为做爆款等做准备和刷信誉以提高店铺整体信誉度两种。


       2014年号称“刷单第一人”的葛峰就是轰动一时的极端个案。当时葛峰在网络上公开宣称刷单是暴富行业,在微博上晒法拉利,称“双十一”一天就刷出了一台法拉利。


      2016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淘宝、大众点评等网购刷单内幕。央视315记者在淘宝上开了一个卖面膜的店铺,只要支付给“刷客”千元佣金,便可在三天内立马升级为蓝钻,拥有200多条好评。即使店内没有一件真实商品,也可通过网上的“代发空包”服务,将一件件并不真实存在的包裹的签收。


       阿里巴巴安全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刷单,基本上是24小时都在实施监控。但是由于没有执法权,再加上刷单带来的高额利润,打击刷单还很艰难,我们也呼吁国家有关执法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灰黑产业从业者,形成司法判例和有效的打击力度及震慑态势,净化社会诚信环境。


      京东公司公关总监康建表示,京东开放平台成立之初,即制定严格的公司政策,反对刷单行为,如发现有卖家违反规定的情况,均按公司规定严厉处罚,如果用户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京东客服电话进行举报,我们会进行严格的核查。

      6月20日消息,刷单入刑案宣判,“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非法获利90余万元,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并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这也是互联网公司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 刷单入刑”第一案的事件由头要追寻到2013年。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2月,被告人李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李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2014年5月下旬,根据淘宝公司提供的线索,浙江公安机关对江苏盐城人李某组建经营的“零距网商联盟”展开调查。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等逾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余杭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当庭宣判,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

       据介绍,李某还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余杭区法院予以并罚,决定对李某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过去打击刷单行为主要依靠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但罚款的上限仅有20万元,该案判决将刷单行为 入刑 ,将极大地增强对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震慑,进一步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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