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起!金融公证法律服务市场尚被低估?东方公证处抢先设立自贸区公证服务中心!丨律新社观察
律新社主笔丨周柏伊
中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早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金融一部部长田菁在朋友圈里写下了上面这句话。同一天,该处20余名工作人员也纷纷以自己的方式,记录着这一新的开始。
近年来,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换挡变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长动力转向创新驱动,与之同时,对公证法律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2016年9月18日,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自贸区公证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公证服务已经升级版本,零距离护航金融行业,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为提升自贸区金融服务水平植入强力引擎。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上海也正在制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三五”规划。金融中心建设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多元化创新越来越快,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自身发展后对专业分工出越来越精细化的要求,另一方面,信息技术革新给社会带来信息互享的同时,也对各个交易环节需要由公证机构所起的信用联通作用提出新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服务上海金融中心建设,今年4月,东方公证处十项服务升级,8月,东方公证处以创新公证法律服务的模式,对部门进行了调整设置,形成了以主营业务类型划分部门的模式,发挥团队潜能,进一步为申请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办证服务。
新成立的金融一部和金融二部,致力于办理金融领域相关的公证业务,内容涵盖银行、信托、基金、保理、证券、融资租赁等传统及新型金融领域。此次两个部门一同入驻自贸区公证服务中心,旨在基于自身的程序性特点,对金融活动中特定争议和环节进行程序上的再构建,为金融秩序的建立起到规范和保障的作用,并为整个金融系统带来秩序性价值的实现。
这当中,强执公证是核心抓手。
强执公证,全称为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如果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对乙方的按期还款义务,乙方有权宣布借款到期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乙方可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甲方承诺自愿放弃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强制执行。”田菁说。金融一部的公证员们
金融二部的公证员们
近年来,伴随着《公证法》的施行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强制执行公证便捷高效的特点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所认识,包括银行、担保、信托、典当等领域的很多机构如今都已经是一些公证处的固定客户。
在全国较早开展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业务量从2005年的每年万余件上升到如今的每年10多万件,单项业务创收逾2亿,已经成为公证法实施10年来强执公证发展的风向标。
上海在两个中心建设过程中,有大量相关业务需求,这个市场只会更辽阔,不少公证人预估,上海的体量不会低于5亿。“强执公证今后也将是东方公证处金融公证服务的重要内容。”田菁说。
作为拥有全市最多数量公证员的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也拥有全市最多的强制执行公证和执行证书出具数量。2015年,全处出具借款及授信类债权文书公证书861件,公证标的总额超过323亿;2016年,全处出具借款及授信类债权文书公证书9483件,公证标的总额逾443亿。
而在这些强执公证中,最后走到申请执行证书的只有几百件,大量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都按期履行了还款义务,这与公证机关的“事先把关”不无关系。
据介绍,办理强执公证的办理周期非常短。只需要一个工作日,公证员就可以出具公证书,两周后,当事人可以拿到执行证书。
公证的目的是化解矛盾,在这两周时间内,公证员要把所有的风险防患于未然。“在办理公证时,我们对于债务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意思表示,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适用更加严格的审查标准;出具公证书时,我们对于要素式公证书证词中增加相应的融资项目风险提示。”东方公证处金融二部部长沈宇明说,这样一来,强制执行公证不仅在事后保证了债权人债权的尽快实现,还通过审核程序事先防范了纠纷产生。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公证的介入,极大地节省了人力成本。“以前金融机构通常会安排客户经理和风控部门两道程序,对借款人进行审核。”田菁说,但有了强执公证,客户经理的这一道程序就可以省去了。
在我国目前的金融格局中,一方面是银行的钱荒和对大客户的情有独钟,另一方面是大量的民间资本找寻出口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这必然导致民间融资行为的活跃。但由于相关民间融资法律法规的缺失和金融监管的几近空白,使得民间融资行为始终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风险不断积聚,而规模却在急剧扩大。这种金融风险的不可控性对地方经济乃至全国经济都是十分危险的。 事实上,在办理强执公证的过程中,因为公证处的事先审核,也为一部分小微企业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找到了亮光。在民间融资行为的风险防控体系中,或能借助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引导融资行为,降低金融风险。东方公证处目前也在积极探索民间融资和小额信贷引入公证的可行方式,加强与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对小额借款人主体身份、资信程度、担保范围、担保物等是否存在瑕疵等方面进行公证,确保借贷及担保行为的真实有效。
对于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来说,“创新”是无法停下的脚步。
“目前我们部门有22个人,已经算是全处人数最多的部门之一,但还在不断壮大中,力求做各业务部门最坚实的后盾。”业务保障部部长薛嘉运说。为了方便代办抵押登记业务,该部门的十几名同志编排了值班表。银行在制作代办委托书的时候,可以对应输入各个区的代办登记人员名单。
公证处代办抵押登记,初衷就是为客户免除因手续不全、不了解办理抵押、质押流程导致无法一次顺利办理的麻烦。
“以前这些抵押登记事务,都是银行自己派工作人员完成。如今公证处延伸服务,只要做了强执公证的,都免费为他们办理,省去了银行不少麻烦事儿。”薛嘉运说,为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在编排值班表时,还给各区都安排了备选人员,以便随时补位。 今年8月,急需用钱的崔先生将自有房屋作抵押,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需要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届时正值房屋交易高峰期,交易中心人山人海,让崔先生望而生畏。 在东方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崔先生得知公证处提供代办服务,便申请了一份委托公证,将办理抵押手续的事项全权委托给公证处代办员。果然,代办员快速代她办好了抵押手续,然后直接通知小额贷款公司放款。不到一周的时间,崔先生就收到了钱。 公证机构作为具有公信力的中立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在金融活动的程序性环节上的介入将为金融机构带来更加可靠和资源集约的诸多便利。比如,由公证机构代办相关抵、质押登记,为金融机构的担保品的评估通过公证机构进行评估公司的盲选等等。一方面,由公证机构办理抵、质押登记或盲选评估公司在风险防控上可以降低内部人员因利益导向带来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又形成为资源集约化的绿色经济,大大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值得一提的是,东方公证处日前推出了双重代办登记业务。包括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在内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给公证处,全权办理抵押登记事宜。
在过去的2015年里,沈宇明的飞行里程超过5万公里,飞行时长超过5700分钟。这些时间的背后,是一次次实地见证,见证各个融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签名。
跟沈宇明一样,不停地“跑出去”,将公证服务送出去的公证员还有很多。 随着公证机构褪去行政色彩、政策性业务在公证业务比重中越来越少,服务将是今后公证的主旋律。这种服务职能的表现就在于公证服务的内容将从单一的债权文书公证转变到贯穿整个信贷过程的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员们讨论如何提升服务职能
前不久,一家私募公司拿着一份合同找到东方公证处,要求对一个政府平台的融资项目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员发现,这份合同套用的文本不是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而是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还把县政府列为了合同中的债务人,最重要的是,这个项目已经成立了六个月,合同无法修改了。
如果按照这样的合同走下去,当事人的风险极大。如何化解?在处里“老法师”的指导下,承办公证员丁闻借鉴法官的裁判思维,仅对依法应该予以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证明,而没有把县政府确认为债务人,并且对当事人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作了明确告知。此外,还向这家私募公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建议其提高自身法务工作专业化的程度,进一步规范相关合同文本的制作。 很快,这家私募公司在该案办结后不久,又有一个新的政府平台融资项目需要办理强制执行公证。而这次的交易结构、合同文本等已经完全按照东方公证员的法律意见书进行了修改。“你们非常专业!服务也非常到位!”公司负责人对东方公证处赞不绝口。“案子虽小,却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沈宇明说,公证行业可以提供的服务是全方位的,不管是动动腿去跑代办登记还是动动脑子提供法律意见,核心都是提供满足金融行业需求的、真正具有生命力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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