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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宁转行第一坎:法官检察官转行做律师实习1年有必要吗?| 律新社观察

2017-03-17 律新社

律新社作者丨周正


宁从检察官转行做律师了,但她的律师之路可能并不好走。不只是因为本周她被“刷屏”,还因为她要经历一年实习期。

 

根据《律师法》及《实习律师管理办法》,刚进入律所的律师须经历1年的实习期,并通过考核后才能拿到律师执业证。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就认为,对于已有多年工作经验,想转行做律师的法官、检察官来说,这1年的实习期是一种时间的浪费。对此他建议修改《律师法》,法官、检察官转行做律师不需要从实习律师做起。这一提议引发了很多共鸣。

 

就这个问题,律新社第一时间采访了一些曾为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们,听听他们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法律人的素质都是相通的,这一年没必要

 

人大研究生毕业后,陈特进入北京高院工作,一待就是14年。2015年4月10日,陈特辞职离开了法院,后成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

 

陈特认为,首先,一个法学院的毕业生无论是想成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要通过司法考试,也就是说这些职业的“门槛”考核是一样的。其后,无论是成为一名律师或是成为一名法官,同样都要接受培训。律师和法官在法律职业道路上所受的训练,虽然角度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没有区别。最后,实习律师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要通过律协组织的面试,考核表达能力、法律功底等素质。这些考核对一名法官,尤其是有经验的法官来说完全不成问题。

 

陈特认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所组成的法律共同体在工作中所积累的能力和经验应该是相当的,所以这三个职业之间应该可以自由流动。辞职法官、检察官转行做律师,只需要做一个形式上的审查,包括是否为正常辞职、政治上是否合格、是否具备实务经验等,以书面申请的形式交至律协或司法局,如果已经满足了执业律师的基本要求,就应该直接发律师执业证。

 


陈特还向律新社进一步举例说明,原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律师经过考核被上海市人大任命为上海二中院的法官,并没有经历所谓的“实习法官期”。

 

对于法官、检察官辞职后的两年“竞业禁止”期,很多人会觉得在此这两年之内实习1年,从时间上看似乎并没有什么损失。对这个问题,陈特解释道,两年的“竞业禁止”期是指“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可以办理一些非诉业务,如果有“律师”的身份,代理非诉业务会更有信服力,所以这1年的实习期可能还是一种时间的浪费。

 

关于法官、检察官成为律师从“公”到“私”的转变,陈特认为,职业、身份的转变肯定需要心态上的调整,对应着不同的职业道德要求,但这种调整属于个人范畴。实习律师的培训课程里也从来没有专为辞职法官、检察官开设相应的课程,而是一视同仁,从法律职业所需的能力和经验等方面培训。这样来看,这些基础的培训对有着丰富经验的法官、检察官来说就显然没有太大必要了。

 

这一年是心理、收入“双损失”

 

“尚格法律人”法律微联盟创始人,曾任贵州高院民商事法官,后辞职做过专职律师的李量也对这个问题有深刻感受。

 

李量向律新社介绍道,实习的这一年不仅仅是时间上的成本这么简单,还主要有着两方面的损失。

 

一个是法官、检察官们会觉得自己已经为司法事业贡献了这么多,现在却要从零做起,心里可能会有些想法,而且身份上也会有点“别扭”;二是由于实习的一年内需要找其他律师合作,而且不能代理诉讼业务,收入方面会有很大影响,这对离开法检大院而成为律师的人来说心理上也可能产生影响。


 

关于“法律共同体”内的人才的流动模式,李量也有想法。他觉得现在的从法学生里直接选拔年轻法官的模式可能不是最好的。律师因为代理大量的案件,接触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社会关系和人情世故有着更深的理解,而法官的职责除了严格依照法律审判外,最主要的还是要“调整社会关系”,所以李量认为形成从律师到法官的人才流动会更好。

 

一是因为律师一般经济基础较好,在选择做法官时不太会考虑收入问题;二是因为实务经验丰富,能很快地完成从律师到法官身份和心态上的转变,也更利于审判。

 

所以李量认为,对转行做律师的法官和检察官来说,这一年的实习期可能的确没有必要,需要通过修法来取消。

 

规则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同样是从人民法院走出来,现为邦信阳·中汇中建合伙人的洪流律师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规则既然制定了,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他向律新社介绍道,因为以前司法系统人员考核制度的问题,很多早年进入了法检系统成为法官、检察官的人其实并没有经历严格正规的考核就直接上任,只是因为在其中工作时间较长而可能具备了一些工作经验,这样的人并不符合现行的相关考核制度,离开了体制如果直接进入律师界可能就有问题。

 

而且不同的工作肯定也是有区别的,仅仅从经验上讲法官、检察官可能是和律师相当,但毕竟工作的方式并不相同,并不能简单地就完成职业的转变。对此,洪流认为辞职法官、检察官如果要做律师,接受律师的职业培训也是有必要的。


 

有人认为“隔行如隔山”,法官、检察官转行做律师也要先熟悉律师业务。有人却认为,让有着丰富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再去从实习律师做起,有点让高中生上学前班的意味。

 

对于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的1年实习期有没有必要,你怎么看?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习律师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七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二十条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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