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下的商标法论坛”在穗举办 百余大咖探讨商标类案件的新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2017-06-20 律新社


律新社 | 编辑部出品


2016年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了369万件,占全球申请总量的三分之一,连续15年位居全球首位。


华南理工大学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办,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下的商标法论坛”日前在广州举行,百余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人士以及其企业代表围绕商标类案件中的新现象、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论坛现场


商标侵权案件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近年来,国内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根据《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6年)》白皮书, 2016年广东省法院新收和审结一审、二审知识产权案件量继续高位运行,并呈现大幅增长态势。新收和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分别为44216 件和 41983 件,同比增长 22.36%和 29.16%,再创历史新高。


在此过程中,涉及知名企业的商标侵权案件不断出现,案件标的额不断提高,社会关注度越来越大。如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商标争议,历经了4年全民围观的拉锯战;如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商标侵权纠纷,诉讼标的额达29亿余元。  

 


新型疑难案件增多 


在此次论坛上,法官、律师、学者及企业界代表围绕“商标的使用与商标侵权”、“商标权的边界”、“商标不当注册行为之辩”尤其是“互联网环境下商标权的保护”等话题进行了深入务实的交流。


在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商标权纠纷等,与以往案例大有不同,新型疑难案件增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



某家电制造企业在会上说出了自己的无奈:该企业“挖空心思”地注册了2万多件商标,其中绝大部分是为了“预防”,为主要的商标和品牌筑起一个保护圈,防止别有用心的人钻现有法律的空子。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邓宏光教授谈到,“互联网+”不可逆转,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更强、影响范围更广等特点。其中的“时效性”问题也是一大挑战。


邓教授说,互联网行业讲究“武功唯快不破”,在等不及走传统程序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往往选择先把生意做起来,抢占市场。而等到被侵权方真正制止了其侵权行为的时候,很可能“时隔三秋”,市场已经被攻占,经济利益被大肆攫取。


华南理工大学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谢惠加


华南理工大学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谢惠加教授也表示,如今“依葫芦画瓢”式的商标侵权并不多,层出不穷的新形式、新问题,相关各界存在很大争议,审理难度大。如何做到既确保合理利用商标资源又维护公平竞争,现行法律所确立的保护机制如何在实践中更加有效地运行,是此次会议为相关各界搭建沟通平台的重要出发点。

 

呼唤新技术新策略


作为国内领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上海百事通运营的各类案件累计达10万件。根据其平台相关数据,电商平台上的侵权类型中,商标侵权最为严重,占到32%。


面对海量的、频发的线上商标侵权,需要新的技术和新的策略实现对商标的有效保护,加大多元化纠纷解决力度。


上海百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裁

吕长军


上海百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裁、品牌维权事业部负责人吕长军,在主题发言中分享了上海百事通在电商环境下的商标保护实践。


百事通旗下的法商SaaS法律服务平台正在基于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展开合作、拓展边界,甚至社会普通民众也可加入进来成为维权线索的发现者,通过线下“众包”与线上技术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实时监控侵权线索;辅以覆盖全国的律师等泛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民事诉讼、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线下维权途径,在尽可能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的前提下,完成侵权调查取证、提供最具执行力的维权行动方案等一系列诉前工作。同时,结合SaaS平台的标准化诉讼处理能力,实现柔性定制、规模处理的一站式维权服务。



另悉,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知识产权工作已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著作权法》、《反不当竞争法》等相关几个法条都在修订,《商标法》司法解释也在紧锣密鼓的制订中。


转载请联系授权。

制图:李瑶 编辑:戴梦平


请戳“阅读原文”移步

律新社官网

获取更多法律服务资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