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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齐聚上海财大,共谈全球治理中的法律人才培养 | 律新社在现场

2017-06-26 律新社


律新社作者 | 夏曼


今年5月,习近平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工作时指出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


6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发文称“需要积极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处理好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传统与新兴、本土与世界、专业与思政的关系,推动法学教育迈上新高峰。”


在当前“一带一路”国家政策实施的新形势下,法学教育又该如何谋求自身新发展?法律人才的培养该如何适应全球化形势?


2017年6月23日,上海财经大学第十四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在国定路校区法学院学术报告厅116室召开。


来自法律实务界及学术界的4 0余位兼职导师和10余位校内导师围绕“全球治理中的法律人才培养”这一主题展开研讨,为全球治理背景下我校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侧重点以及变革点提供了总体框架思路和具体细节设想。


论坛上,与会嘉宾一致认为,在当前全球治理的新形势下,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法律人才应成为法学教育的重点。

 


论坛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杰普副教授主持。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首先感谢了在场各位导师对论坛的参与和支持。随后,他简单介绍了学院目前英美法证书班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基地班的基本情况。


郑少华认为,全球治理以及国际关系、外交领域的研究并非财大的传统优势,因此希望在座各位导师能鼎力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教授汇报本学期法学院的工作情况。

 


在主旨发言阶段,宁波大学董茂云教授认为全球治理中的法律人才培养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人才培养得看清国家战略。第二,一流法学院教育应积极回应国家全球治理中的战略。


他指出,法学院的教育应集中在两点:一是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和职业化的中国法律人才;二是积极吸引外国学生走进来,学习中文,学习中国的法律制度。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志强律师也做了主旨发言。他认为高校法律人才的培养应符合时代的要求,法律人才培养应打造人类法律服务共同体。


他指出,只有将人才培养和国家战略具体结合,才能培养出符合全球治理形势下优秀合格的法律人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研究室主任周国良以最近发生的福耀玻璃在美国遭受的劳动争议处罚案例为例,认为我们目前的法律服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他认为国际法律人才应当具备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并且具备将理论和实务结合的能力。

 


上海市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龙陈律师提出企业家应有全球资源整合、价值传承和责任承担的能力。因此,他认为法学院应培养学生的全球化视野和知识储备。除此之外,他还认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才应具备优秀的语言能力和出色的专业素养。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陈胜律师赞同董茂云教授的发言。他也认为法律人才应当具备家国情怀。同时,他还提到了学生去国际组织实习的三种途径:自己申请,校友推荐和邀请国际组织的人举办讲座从而让学生自己建立联系。

 


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金春卿肯定了国际组织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不重视国际组织的话,国家在将来的世界中会没有话语权,很多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都非常重视国际组织人才的培养,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上海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汪洋就人才的培养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第一,他认为财大对法学院学生的培养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开拓了学生的视野。第二,他认为法律人应当在起步阶段多培养一些基础的知识。第三,他也认同法律人要有全球化的思维和家国情怀,法律人应当携手打造法律共同体。最后,他提出全球化和人才的培养应注重规则的输出。

 


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高菲通过中菲南海仲裁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南海仲裁案将国际法重新提上了议程,国际法的三个分支是不可分的。


他指出国际争端解决相关知识非常实用,争端解决在国际条约仲裁中意义重大,因此法学院应该加强在国际争端解决领域的教学和研究。高菲认为法律方法是将来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发展的趋势,学院应该重视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的研究和人才培养。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晏圣民认为在新世纪规则的制定和形成中,法律是必不可少的。中菲南海仲裁案,我国没有特别强烈的法律上的驳斥说明了我国的法律教育存在误区,没有国际化的视野,这也是我们要讨论全球治理下人才培养的原因。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指出了国家战略对法学院人才培养提出的几个挑战,比如语种、涉外法律业务范围的扩大化、法学教育分工多元化趋势的固化、和一带一路国家法学院合作的平台的不畅通等等。


除此之外,他还表示当今学生的跨文化理解能力有待提高。跨文化沟通,特别是跨法律文化沟通的能力,是今后法学院法律人才培养很大的障碍和挑战。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深顾问马贝艺认为全球化背景下的法科学生,英语一定要好。由于目前跨国法律服务人才的稀缺,上财走的英美法证书班的道路符合市场的需求。


就国际组织基地班同学的海外实习来说,她认为最重要的是个人积累和学生自我成长的能力。她鼓励基地班的学生早做准备,学会自我成长和培养,多关注社会问题。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璩富荣提出了自己对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观点。


第一,涉外法律交往的人才要具备国际视野,但同时也要立足国内,真正做到履行法律人的责任。第二,对于法律人来说,基础教育非常重要,法律学生应具备基本的逻辑思维。第三,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应立足实践教学,即具有国际视野,也立足本国实际。第四,网络与科技创新对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影响巨大。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以诉讼为中心的审判制度改革,科技化手段极大地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实践教学亦十分重要!


不少与会嘉宾一致认为,注重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也应成为法学教育的重点。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言浩指出,在全球化中,本土法律更为重要,因此外国法和本国法的关系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他认为法律研究关注在法律适用的层面更有意义,如何把实务融合到教学中也正是导师需要关注的问题。

 


《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建议将目前的英美法证书班直接推广到全院,将目前的教学模式普及化。他认为专业和就业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市场自发机制的安排,国外法学院教育就能做到就业和专业基于市场的机制基本一一对应。


基于他目前的观察和了解,他感觉目前的法学学生专业性不强,法学院学生受到的专业化教育不够,建议调整教学体系以让法学院学生的专业更能与就业市场相对应。

 


上海宏威知识产权/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麦世宏律师首先介绍了一下自己在台湾东吴大学学习和从事知识产权的背景。


他认为大陆的硬件设施比台湾先进不少,学习英美法可以很好地锻炼学生的思维,建议在座的校外导师多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座谈的机会。最后,他认为法律是一门应用科学,实务的操作和理论的研究应该结合起来。

 


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立宇认为有必要和财大开展进一步的合作。他认为法律人才培养应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比如开设课程,好的法学院应该给学生选择的余地。


律师事务所是法律职业教育最大的用人单位,因此大所应该加强在法学院的影响,充分关心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技能。他认为法学院最基本的教学目的就是让学生到合适的岗位去,这需要科学的教学体系。

 


律新社CEO王凤梅也应邀出席了此次论坛,她主要从媒体和科技的角度谈了她对全球治理下人才培养的看法。


首先在科技方面,她认为高校在互联网发展浪潮中的反应是较慢的,在教学的培训和共享中,有很多方面可以加强,其中包括技术方面,包括对技能和工具的应用。


目前出现了很多数据、技能、基础和学习的平台和工具,技术的应用将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即使是法学院的学生也是如此。由此,她认为法学院学生对科技的学习需要加强 。


其次,她认为法律行业内的标签还不够清晰,法律人需加强标签意识。

 






论坛中,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向新聘和续聘的兼职导师颁发了聘书。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发展论坛”于2009年创办,迄今已召开了十四届。论坛主要邀请受聘于本校的来自司法系统、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以及公司企业法律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成就的研究生导师参加。


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实践,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理论与法律实务,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法律教育与人才市场等多向度沟通与交流的重要平台和人才培养机制,其品牌效应和影响力也日益得到学生、教师和法律实务界的关注和赞许。


本文系原创,转载请联系授权。

制图:李瑶 编辑:戴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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