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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激情燃烧忆香江

2017-07-01 律新社


作者 | 徐建

来源 | 互金律师


珠还南海,光耀香江。今天是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纪念日。


广东互金律师事务所的徐建律师曾投身香港回归这一伟大事业,律新社特此转载,共忆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香港回归已经20年了,作为亲历者,难忘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1988年,司法部代表团访美,时任深圳司法局副局长的我有幸随团前往。在洛杉矶机场,蔡诚部长说,部里缺人,你到律师司来,给必达做个副手吧?我答,我不是做官的料,还是到香港锻炼下做律师吧。蔡部长说,人各有志,香港要回归了,斗争更复杂,你就去法律公司练练吧。



蔡部长说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是司法部在香港的窗口,对内称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


董事长是中国知识产权之父柳谷书(柳传志之父),因执业证号为002号,被称中国二号大律师(一号为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副董事长为全国律协会长任继圣、最高院经济庭长肖永珍,总经理是法院系统的庄仲希,后为全国律协会长高宗泽,我任董事副总。


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两地的法律服务及香港法律界的统战。当时虽然中英联合公报己签,香港回归在即,但港英当局并不甘心,他们在政治上加快民主步伐,在经济上把钱花光。


而共产党在香港仍处于地下状态,法律公司自然成为港英政府重点打压和监控的对象,办公室都多次被盗。我们在70岁高龄的柳老的带领下,不畏白色恐怖,积极开展工作。


我们首先从解决香港法律文书在内地法院使用的难题开始,建立了加章转递制度,我还亲自设计了加章转递章。同时考察任命了以梁爱诗为首的200多名亲中爱港的律师作为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连李嘉诚都为自己的律师能作为委托公证人来出面。


现在这套制度已经使用到了内地各政府部门,在外交认证史上也是创新。


香港的法官界是个“孤岛”,连吃饭都仅限于法官俱乐部,而我们用律师的职务之便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与其交朋友,不少法官判案,遇到内地法律问题,都请我们作为专家出庭,政治态度也有明显改变,连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杨铁梁都参加了首任特首的竞选,我们还提出在北京设立终审法庭的设想,如能实现,回归后的香港历史将改写。



我们还积极参与了大陆与香港两地法律经济纠纷的处理。


司法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文,将内地涉及香港的债务追索都交给法律公司处理,我们通过香港律师和追债公司为内地企业挽回了许多经济损失。


任继胜律师代理的二战期间中威轮船案,聘请了全国50多位海商法专家组成律师团,以至日本人开庭时找不到中国一流的海商法律师。历时数年,终于取得29亿日元的赔偿。


香港合和集团与深圳政府BOT项目的纠纷,港方请我打官司索赔20亿,我劝他们先调解,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协调了深圳政府和国企六个部门,同意赔12亿,我以为交不了差,合和集团的老板说他的底线只有10亿,多赔了2亿,给我三七分。


我说,我是在香港律师公会注册的中国律师,要守香港的规矩不能分成,只能按每小时5000块钱收费,结果只收了120万,令他大为感动。


我还与梁爱诗律师合办了一宗婚姻案,亲自赴银川调查取证,确认内地结婚证有假,从而避免了她的当事人十多亿的损失。梁爱诗律师回归后担任了香港律政司司长,为内地与香港两地的法律交流做了很大的贡献。



为了扩大对中国法律的宣传,公司在香港创刊了《中国法律》杂志,这是全世界第一本中英文对照的中国法律杂志,这本杂志不仅刊登中国法律的最新动态,还有力的揭露了港英当局在回归前的拙劣表演,受到香港法律界和市民的欢迎,如今已成为世界各大图书馆必然珍藏的刊物。


多年来,法律公司也成为内地法律机关和法律人士的接待中转站,成为联系香港和内地法律的纽带和窗口,记得最高检察长曹建明90年代初留学回国路过香港就是我负责接待的,还有王峻峰、肖微等著名大律师当年在港学习考察时也常来。我感觉法律公司某种意义上就像抗战时期重庆的“周公馆”。


1997年7月1日,我们期盼已久的日子终于来临,整个香江沸腾了,当国旗在港岛升起,当国歌在维多利亚湾响起,当驻港部队的军车在鞭炮声中隆隆开进,我的脑海里蹦出了1949年解放大军进城时“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画面,而这一画面足足了持续了20年,我为投身香港回归这一伟大事业而感到自豪。



本文系转载,转载请联系授权。

制图:娄子慧 编辑:戴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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