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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旗、亮剑!全国律协召开2017年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 律新社在现场

2017-08-24 律新社


律新社 | 周正


(法制日报 王建军 摄)


8月24日上午,全国律协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国律协及各地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简称“两个中心”)成立四个月以来维权、惩戒工作情况,全国律协成功协调处置律师执业权利受侵犯事件典型案例,以及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筹备情况。新闻发言人蒋敏就“翟杨之争”、“吴有水事件”、“官派律师”和“死磕律师”论战等近期热点事件发表评价。

   

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网、法制网、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律新社等单位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全国律协副会长、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主任刘守民,全国律协副会长、新闻发言人蒋敏参加此次会议,发布会由蒋敏主持。


1

维权与查处并举 

诸多案例展“两个中心”成效


全国律协副会长、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主任刘守民介绍相关情况(法制日报 王建军 摄)


律新社在现场了解到,全国律协两个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收到维权申请46起。其中参与协调13起,按程序转办的17起,发出调查核实函2份。收到投诉136起,其中通过网络平台收到投诉29起,直接转至被投诉人所属的律师协会处置。通过电话协调处置投诉10起。投诉中心在做好接待和登记工作之后,共发出投诉转函20份。


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协调多地律协处置了多起维权事件,其中有些维权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有效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向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发送了3期个案反映,商请最高人民法院协调相关法院依法进行处理。


7月18、19日,全国律协维权中心赴四川成都旁听了四川两名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一审二次开庭,并形成《关于四川两名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案一审二次开庭情况的报告》报送有关机关。


全国律协投诉中心就两名律师自诉诽谤案情况向湖南省律师协会了解情况,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报送的相关材料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全国律协两个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印发了4、5、6、7四个月共4期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通报,并通过司法部官网、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公众号进行推送。


截止7月份,各地律师协会两个中心累计受理维权申请178件,成功解决61件。累计接待投诉数2362件,立案827件,作出处分决定数81件。


各地报送典型维权案例31件,主要涉及律师人身权、代理权、会见权、法庭辩护权、调查取证权保障、涉嫌妨害作证罪被拘留以及律师进入法院安检等方面。


各地报送典型投诉案例46件,主要涉及代理不尽责、违规收费收案、虚假承诺、利益冲突、违反会见规则、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案、违反实习律师管理规定、事务所管理混乱以及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材料等。


律新社了解到,各地律协两个中心成立以来,共作出了19份公开谴责以上的行业处分。分别是:


  1. 广东省珠海市律协给予陈潮辉律师(执业证号:14404201010788760)公开谴责的处分。

  2. 辽宁省抚顺市律协给予王宝文律师(执业证号:12104199310756595)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处分。

  3. 重庆市律师协会给予吴卓师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51075345)公开谴责处分。

  4. 江苏省苏州市律师协会给予郭文友律师(执业证号:13205199510697633)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

  5. 江苏省苏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柴有林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110110963)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

  6.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给予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原执业许可证号:22301200710163786)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7. 广东省中山市律师协会给予张建修律师(执业证号:14420200011817562)中止会员权利八个月的处分。

  8. 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杨志囊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010241011)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处分。

  9. 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李关宝律师(执业证号:13301199910782994)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处分。

  10. 福建省厦门市律师协会给予占冬冬律师(执业证号:13502201010372163)公开谴责的处分。

  11. 河南省焦作市律师协会给予李立明律师(执业证号:14108201010403115)公开谴责的处分。

  12. 山东省临沂市律师协会给予张为刚律师(执业证号:13713200110111580)公开谴责的处分。

  13. 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给予梁海峰律师(执业证号:13201199510109878)公开谴责的处分。

  14. 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予张会新律师(执业证号:13101199710773748)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15. 上海市律师协会给予唐晟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210379354)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16. 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王耀辉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1010868525)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处分。

  17. 辽宁省大连市律师协会给予于强律师(执业证号:12102201210987275)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处分。

  18. 重庆市律师协会给予重庆晶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5002200930035821)公开谴责的处分。

  19. 重庆市律师协会给予重庆瑞辩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5001200710093065)公开谴责处分。



2

成功协调多起事件 

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全国律协副会长、新闻发言人 蒋敏(法制日报 王建军 摄)


律新社在现场了解到,各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运行以来,坚持“维权申请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为依法依规维护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取得了一定成效。新闻发言人蒋敏详细介绍了四起典型案例:    


1、协调陕西律协、北京律协共同处置北京齐进律师事务所某律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一事


3月26日,北京齐进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被陕西省某市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3月29日,北京齐进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律协报送紧急情况报告,申请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北京律协接到该报告后,立即向全国律协维权中心报告。全国律协维权中心获悉情况后,与陕西律协多次沟通,同时指示北京律协向陕西律协发出《关于请求调查了解北京市齐进律师事务所刘某某律师被刑事拘留一事的函》,请求予以协助。


陕西律协接到北京律协的申请后,迅速启动维权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协调西安市律协维权中心开展工作。西安市律协维权中心主任、副主任第一时间与某市公安局看守所领导沟通联系,要求看守所充分保护某律师在监管场所的合法权益。


随即两人赶赴提审现场,紧急约见办案警官,向他们转达陕西、北京两地律协的共同关切,并提出要尊重律师,充分保护律师合法权利;如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问题,交由律师协会进行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2、协调北京律协、上海律协共同处置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某律师被打事件


3月31日下午,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在北京某法庭庭审结束后,在法庭外被对方当事人殴打,并抢走手机、案卷材料等物品,法庭法警见到此情况,及时出面制止,把律师与当事人隔离。某律师随后报警,朝阳区金盏派出所出警并把律师带离现场。


上海律协维权中心接到律师紧急维权申请后,立即与全国律协和北京律协联系,请求予以协助。在全国律协维权中心的统筹下,北京律协制定紧急维权方案,启动市区两级律师协会维权协作机制。


朝阳区律协权保委组织三名律师赶赴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宜。通过与当地法院、公安机关积极沟通,迅速找到对方当事人核实情况,并将所抢物品交还给被打律师,律师的执业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得到了保障。


在此期间,北京律协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一直与上海律协保持联络,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立案调查。


3、协调江苏律协、北京律协共同处置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某律师被打事件


6月21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在江苏扬州市某区代理一起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案时,在法院门口遭到一群来历不明的人殴打。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第一时间启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理机制,并启动应急预案。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向江苏省公安厅、扬州市政法委、扬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敦请扬州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全力追查肇事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飞龙、扬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丁玉祥、扬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广桂受托前往医院看望慰问该律师,并向该律师了解情况。


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就北京某律师在扬州市某区被打事件发表了声明。声明称,北京某律师被打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北京律协维权中心启动跨区域联动维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呈报北京市委政法委。


22日,北京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前往扬州慰问受伤律师、了解调查情况。全国律协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与江苏、北京两地律师协会沟通联络,并督促两地律师协会做好维权工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4、协调河北律协处置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某律师被打事件


2017年7月11日上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到邯郸市某区法院排队立案时,因排队发生混乱与值班法警发生争执,被法警拽进安检室殴打。某律师即向邯郸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申请维权,市司法局、律协迅速安排了维权工作事宜。


全国律协维权中心获悉此事后,书面报告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并按照熊副部长的批示,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了情况,敦促河北省司法厅会同法院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切实保障律师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协会高度重视,立即与邯郸市政法委、市司法局主要领导进行了联系协调,要求主管机关、维权机构快速介入、快速调查、快速依法处理。


邯郸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第一时间指派维权委主任到达现场与法院交涉、向公安机关报案、送律师住院医疗、固定基本证据。邯郸市政法委迅速成立了由邯郸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彻底查清事实,依法快速处理。


联合调查组查明的事实为:2017年7月11日上午8时30分许,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到某区人民法院南门当事人通道处排队等候进入该院,因排队与法警发生争执。三名辅警将某律师拽进安检室后,先后有六名辅警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戴上手铐关押。后该院值班副院长到场才下令解开手铐。某律师自行走出法院后,向邯郸市律协维权中心电话申请维权。


调查组认为,该区法院辅警殴打律师的行为侵犯了律师的权利,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此,调查组提出以下处理建议:(一)依法依纪追究参与殴打人员责任;(二)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责成该区法院公开道歉,并对某律师的损害予以赔偿。


调查组同时指出:该区法院安检通道采用的是法官、当事人、律师混行通道,是引发该事件的重要因素。为此,调查组要求该区法院认真进行反思,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建立、完善律师专用通道设置,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该区法院根据联合调查组查明的事实,作出了对参与殴打律师的6名辅警予以清退;给予法警大队长行政警告处分;向被打律师公开道歉并经济赔偿的处理决定,目前上述处理决定,均已落实到位。


(法制日报 王建军 摄)



3

重启中国律师论坛 

聚焦律师制度改革与“一带一路”


律新社了解到,从2001年首届中国律师论坛在昆明召开,中国律师论坛已成功举办了九届,每届论坛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中国律师论坛已成为业界沟通学习、交流思想、互通有无、展示成果的综合平台,成为广大律师翘首以待的一个重要活动。


新一届司法部党组对促进律师业务发展、搭建律师交流平台十分重视,熊选国副部长特意指示要求全国律协在适当时候重启中国律师论坛。


按照部领导指示,为延续中国律师论坛的品牌效应,促进律师管理与业务提升,经第九届全国律协第四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在年底前召开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


论坛主题确定为:“律师法修改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拟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协会及“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成员参加论坛,以便更好地加强中外律师交流,扩大论坛影响力、提高我国律师国际话语权。


在发布会上,蒋敏副会长向中外律师发出邀请,同时欢迎各地律师协会踊跃承办。


4

首评近期热点事件

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律新社在现场看到,本次会议也是全国律协首次在发布会中设置问答环节。全国律协副会长、新闻发言人蒋敏回答现场提问,就近期的一些热点事件代表全国律协发表评价。


1、“官派律师”与“死磕律师”论战


蒋敏说道,全国律协的会员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业的律师,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各级律协组织的会员,不存在任何派别之分。每一位律师执行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都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中的一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33万中国律师都是体制内的律师,根本不存在所谓体制外的律师之说。


蒋敏表示,反对给律师会员贴上诸如“官派律师”、“死磕律师”的标签,并由此引发律师行业的对立。


2、“翟杨之争”


蒋敏表示,首先,全国律协对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表示支持,也提请相关律师会员充分尊重和依法履行法院的判决。


其次,全国律协对相关律师的行为表示遗憾。律师会员对一些事件的看法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现象。全国律协倡导律师会员之间通过正当的渠道、理性地表达不同意见,而不应当通过网络炒作使矛盾公开化和激化。这种争论和炒作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给律师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


第三,全国律协希望律师会员通过各自所在的律师协会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矛盾,将其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维护律师会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3、吴某某律师因不当言论被中止会员权利一事


蒋敏表示,全国律协支持杭州律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对违规律师会员做出相应的处分,同时,全国律协也将敦促地方律师协会充分保障违规律师会员应有的合法权益。


蒋敏还表示,由于律师执业活动的特殊性,律师行业的自律标准和要求应当高于社会普通水平。不论是在执业活动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律师都应当对自己的言行提出更高的要求,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律协制订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采取谨慎评论的态度;对相关机构有意见时,也应通过正常渠道提出,而不应采取非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时刻向社会展示律师工作的客观、严谨、理性的行业风范。




律新社还在现场了解到,全国律协此后将每月固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此举也将促进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的了解,有助于律师行业长久健康发展。

 


转载请联系授权

制图:娄子慧 编辑:戴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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