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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在厦门召开,“全国十大民商事经典案例”火热出炉! | 律新社在现场

2017-09-25 律新社


律新社 | 周正

 

2017年9月22日至24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第十九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在美丽的滨海城市福建省厦门市召开。

 

律新社在现场看到,论坛吸引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法学专家、学者近200余人参会。论坛除了又是一次民商法实务精彩、激烈的讨论,会上还有针对即将施行的《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的研讨,以及颁发“2015-2017年度全国十大民商事经典案例”奖项,亮点十足。

 

23日上午场

 

 

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洪超主持开幕式

 

厦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勇义

  

福建省律协常务理事许明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

 

开幕式由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洪超主持,厦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勇义,福建省律协常务理事许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分别代表厦门律协、福建律协和全国律协致辞。

 

本次论坛以深化司法改革、民法总则的理解适用为开篇主题,前瞻性地分析、思考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律师执业的机遇与挑战。并依次以合同法、物权法为题进行分论坛研讨,对政府采购合同(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物权法司法解释》下“善意取得”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贺宝健


23日的论坛由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贺宝健主持,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规划处处长何帆作了主题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律师执业的影响”的主旨演讲,就人工智能等科技在法院的应用进行了介绍。另外,何帆还解读了部分司法改革举措的内容与意义,如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等。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张谷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张谷介绍了中国自清末至今的八次民法典起草历史。他指出,目前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单行法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给经济保驾护航,民法与经济法之间的界限需要越来越清晰。


张谷教授认为,民法总则有很多成功之处,如提出“以人为本”,包括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前移至第三条,更在第109条明确了“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同时他又提出,民法总则或需突出时代特色,在个人信息泄露、契约原则、商事签订、营利和非营利法人上多加研究。




 

23日下午场

 

全国律协民委会委员讷建宏主持研讨

 

继上午两位发言人的精彩分享,下午的论坛研讨主要就合同法与物权法作了多个话题的交流。上半场合同法论坛研讨由全国律协民委会委员、辽宁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讷建宏主持。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贺宝健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贺宝健与听众分享了律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独特作用。他指出,由于政府采购合同在遵循合同法一般原则的同时还带有行政管理的属性,因此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通过解释政府采购的国际做法、国内应用、流程等,他简明扼要地指出痛点,并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及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了建议。

 

贵阳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任武

 

贵阳市律协民委会主任、贵州省纵贯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武分享了他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研究。他认为,通过招投标的国有资产界限不清晰。他重点讨论了《招投标法》的第四十六条与第三十三条,并提出招投标实施变更的合同中应着重关注价款的变更。

 

辽宁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宋铁军

 

辽宁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铁军重点探讨了执行和解区别于传统民事合同的特征、法院对执行和解类案件处理的方式及相关的规范完善建议。最后,他用一句话总结了实务要领:“执行标的要算好,调查财产很重要;良好沟通促进展,一击制胜得欢笑。”

 

中伦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主任张晟杰主持研讨

 

全国律协民委会委员程学平

 

下半场,中伦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主任张晟杰主持了物权法论坛研讨。全国律协民委会委员、安徽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学平指出,土地物权的权益保护与义务设定是中国物权保护的第一难题。他提出,集体土地物权保护难的破解方法包括强化地方政府对集体土地物权的保护职责、尽快修法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等。

 

全国律协民委会委员雷士国

 

全国律协民委会委员、上海市金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士国就“仅以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内容主张”作了简明扼要的分享。通过研讨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他指出:“法律人不能以表面形式的东西压制自己。”

 

全国律协民委会物权法论坛主任楼韬

 

全国律协民委会物权法论坛主任、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楼韬就善意取得常见争议案件、善意取得制度理论和实践的冲突及特殊动产善意取得在立法层面的思考进行了论述。在论述中,他提出了标的物真实权利人更应当保护、真实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抗辩地位应当相同等观点。


 

24日的论坛,论坛综述环节由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刘晰主持,分合同法、民诉法、侵权法、婚姻法、物权法及文化论坛六个论坛分别进行了综述。



主题演讲环节由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谭芳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徐文文法学博士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的徐文文法学博士作了题为“互联网+司法案例,打造案例生成研究权威平台”的分享。徐文文博士重点介绍了中国司法案例网的特色,她指出,该网是官方网站与开放平台的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司法大数据,具备身份认证、数据安全、安全审计等多项安全保障,是“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的司法案例网。

 

上海百事通副总裁、法学博士常亮

 

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法学博士常亮作了题为“法律+科技给法律服务业带来的变革”的分享,他表示:“预测未来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创造未来。”

 

厦门律师协会会长孙卫星


厦门律师协会会长、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卫星代表厦门律师协会、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和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为论坛致辞。孙会长首先感谢了各位律师同仁的到来,同时,他也对在本次论坛上进行主题分享的律师、论文集和法律综述的作者、以及组织本次会务工作的民委会秘书处表示了感谢。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庞标主持颁奖典礼


论坛最后的重头环节颁奖典礼由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庞标主持。

 


经法院、资深律师、研究机构等各方面专家评审,谭芳、李海鸥、卢意光、刘萍、程芳、夏建三、王瑛伟、雷昆、罗峰、郭晓颖、邓赶生、李勇、郑跃杰、白光辉、王戬律师提交的案例,获评“2015-2017年度全国十大民商事经典案例”。

 

律新社在现场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开展司法案例的推选、研究和交流工作,全国律协民委会本次案例征集、评选、发布和推荐工作得到了司法案例研究院的支持。评选出的十大优秀案例将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作为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案例要览等的备选案例,案例还将整理成册公开出版,并在全国开启巡回宣讲交流。

 

 

十大经典案例中拔得头筹的是由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谭芳律师代理的中国首例代孕龙凤胎监护权案。律新社对此案也曾采访报道过:

 

 

获奖的经典案例都具有较高的示范作用和指导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表示,希望“十大民商事经典案例”评选成为中国民商事优秀律师的“奥斯卡”,进一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甚至模式,推进并引领全国律协22个业务委员会的专业研究与领域拓展迈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清晰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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