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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了!律师挂职副区长!“从政”的感觉是这样的…… |律新社观察

2018-04-11 律新社


律新社|编辑部出品


今天,“一批律师将挂职担任副区长”的消息刷屏朋友圈!有律师打趣说,这可能是律师“从政”的最高级职务!


4月10日下午,山东省的26名律师即将奔赴“新岗位”,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待相关程序完成后,部分律师将挂职担任副区长等职务。


将优秀律师引进体制内或者当“官”一直备受关注。他们除了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做法官、检察官外,也有这样一批非常热心社会管理,乐于进入政府参与行政管理工作的律师。


对此,圈内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律师通过挂职可能会搭建人脉平台,从而有利于业务拓展。律新社曾采访上海“律师为官”第一人,也曾近距离接触挂职的律师们,他们大多已是业务精湛名气响亮的成功律师,走进更广阔的社会舞台是为了回馈社会,发挥自己更大的能量一些观察人士认为,律师通过“从政”可以更好地参加社会治理,通过法治思维渗透到基层管理中去,帮助建立有效的法治治理体系。

 


山东律师走马上任副区长


据《齐鲁壹点》报道,山东省即将奔赴“新岗位”这26名律师将严格要求自己,挂职期间不再从事律师业务,也不得利用挂职条件为所在律师事务所谋取利益。山东省司法厅对挂职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一年挂职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和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近年来,山东省已选派4批、51名优秀律师到7个县市区的政府、政法机关和4家国有企业挂职锻炼。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霍建平刚刚结束他的副区长挂职工作,回顾过去一年,他感慨良多。从律师到副区长,首先要调整好心态,第一次去见区长时,对方问:“你是真挂职,还是虚挂?”“真挂!”霍建平回答。每次区长办公会他都认真记录,每次调研他都认真准备后发问、提出建议。针对取缔无油烟管道的各类小餐馆发表后被济南各区县纷纷效仿的意见,利用专业优势招商引资……一年时间,霍建平将这些事记成了整整三大本日记。


其实,早在2013年,山东省司法厅就已经开展了此类项目,据山东律师网报道:


在公安局挂职的王宏律师,参与办理了王某举报某供销社负责人涉嫌贪污、刘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等6起案件,共为高唐县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在检察院挂职的刘文涛律师,已经参与办案10起,独立办案8起,参加庭审15次,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13次,撰写制作法律文书三十多份。


在法院挂职的张明律师,多次参加县法院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了聊城市第四建筑公司诉济南万昌置业公司建筑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合议庭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


在司法局挂职的吕雪蕾律师,协助司法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组织并指导律师为100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和“法律顾问”活动。


不仅山东,浙江也已开展青年律师挂职锻炼项目多年,如海宁市就已经形成了选派青年律师到司法所挂职的“传统”,到2017年已是第11批。



上海“律师为官”第一人


在上海,律师从政也有先例。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四维乐马事务所主任厉明就是“律师为官”的第一人。2013年,他挂职成为奉贤区司法局副局长。作为一名从业20多年的老律师,厉明对“管律师”的司法局非常熟悉,可以说除了挂职学习之外,更多的是把自己积累了多年的经验和资源运用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律师从政 ∣厉明:“为官”一年间,甜酸苦辣尝个遍


一年的“从政”之路对厉明而言,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自己的律师业务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挂职单位没有工资津贴,只有一份交通补贴,但是他觉得很值得。厉明对律新社表示,律师到政法机关里挂职锻炼是促进行业之间交流和理解的非常好的方式。这不仅是换位思考,更是“换位工作”。他在司法局挂职期间的亲身工作实践中,更了解和理解了一些行政决定的初衷和深意。厉明还表示,法律人才在不同的职业之间流动,挂职锻炼能让他们的选择更为理性,也能更快的完成身份的转换和心态上的转变。

 


透明化、制度化,实现“律师挂职”初衷


曾经挂职于虹口区金融办的洪亮律师对此深有体会,他告诉律新社,挂职对于律师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往往认为律师通过挂职可能会搭建人脉平台、结识更多政府部门,从而有利于业务拓展,其实通过挂职获得业务的情况并不多。”洪亮说,挂职对于律师来说最大的益处是对政府部门内部运转的模式更为清楚,对其处理外部事物的思路方法变得熟悉,从而今后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避免仅仅站在政府的对立面考虑问题。“律师挂职后,身份角色转换,他们将更容易理解政府为什么出台某个政策或为何这样解读政策,也有利于律师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而对于政府来说,律师一般在司法局和法制办挂职的比较多,因为这两个部门直接与律师行业有关。如果让律师挂职,他们可以更有利于理解这个行业,出台的政策更精准更到位,律师本身必定非常了解行业里缺什么,也能更有力地为政府部门提供好的法律支持。同时,通过律师挂职,政府部门也会转换思路,不仅仅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对待行业行业。

 

洪亮向律新社指出,“挂职”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但也要避免误区,必须制定一些配套制度,比如挂职的时间、岗位、补贴,以及挂职期间是否能从事原来职业等。“我认为最好能出台一份‘挂职’的指导意见,里面也要有对挂职律师的考核机制,包括挂职述职,季度考核等约束,不要让挂职形同虚设。要让律师真正履行职能。”

 

此外他指出,挂职的整个过程应该透明化、制度化——即当有岗位需要律师群体挂职,所有的执业律师都应有权利报名参加,机会均等,成立审核委员会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律师进行公示等流程,使得最终得以实现“律师挂职”的初衷。


 

律新社了解到,目前,律师参政更多的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实现,还没有直接从政的途径。事实上,无论是进入法院、检察院,还是进入司法局、区政府,律师可以带来不同的工作视角,推动工作创新。一些律师代表和委员在参与政府事务管理中的建言献策,不仅具有严谨的法律思维,而且所提出的解决方案都切中要点,常让人感到“很有质量”。


至于如何监督挂职锻炼律师的权力,已有制度设计加以约束:《山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律师报名到政法机关和国有企业挂职锻炼的通知》规定“到县(市区)挂职的律师挂职期间,执业证上交省厅律师管理处保管,不再从事律师业务”。浙江省政府法制办与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选派律师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办法的通知》中也规定“律师挂职期间,暂停执业(有偿法律服务);其律师执业证书继续保留,根据工作需要换发公职律师工作证”。若真的出现不当后果,按法律法规处理即可。


更何况,对这些“功成名就”的体制外人士而言,进体制更多就是为了实现人生的另外一种价值,在面向公众的平台上,更好地服务社会。


(部分内容来源自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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