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公安机关反恐工作要求,这家宾馆直接被罚款十万。
5月29日,开远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辖区某酒店开出首张旅馆业"反恐罚单",罚款金额十万元。
事
情
原
委
2017年5月5日,开远市某宾馆负责人黄某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就办理登记入住被民警查获,开远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某处罚款500元,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宾馆立即改正。5月23日,黄某再次未按规定对住宿旅客吴某的身份进行查验,让吴某冒用郑某的居民身份证登记入住该宾馆被民警查获。5月29日,东城派出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的该宾馆处罚款十万元,对宾馆负责人黄某处罚款一千元。
该案系开远市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处罚旅馆业的首起典型案例,对旅馆等行业场所起到了极大的警示震慑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注意 注意
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依法落实身份信息查验登记工作,如住宿实名登记、房东要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信息等。广大市民朋友外出时要主动配合宾馆、房东、车站等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和安全检查,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确实忘记带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登记入住酒店。
猜您喜欢:
来源:利剑反恐
编辑:曾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