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告
近年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发展迅速,已逐渐向大众普及,但“黑飞”干扰民航班机起降、偷拍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也屡屡发生,严重影响公共安全。
专业人士指出
一只0.45公斤的鸟与时速80公里的飞机相撞,会产生153公斤的冲击力。
具体来说:一般无人机通常由质地坚硬的材料构成,重量为1.5千克至150千克,如果和高速飞行的飞机相撞或被吸入发动机,不亚于一颗小口径炮弹的撞击,轻则影响飞行安全,重则导致机毁人亡!
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江西省公安厅制定发布了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告。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
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就加强我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未经批准,严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
(一)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区域;
(三)通讯、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区;
(四)车站、码头、港口、商圈、街道、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展览馆、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
(五)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
三、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江西省公安厅
2017年5月22日
小贴士
王小五
所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具体指什么?
李小男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制定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未经批准,航空模型、玩具遥控飞机均不能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运行。
王小五
无人机“黑飞”是指什么?有哪些危害?
李小男
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未向国家飞行管制部门提出临时空域和飞行计划申请,或未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实施的无人机违规飞行均为“黑飞”。
王小五
未经审批不得飞行无人机,有什么法律依据?
李小男
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联合制定的行政法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明确规定了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及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均应当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空域,以及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等。因此,《通告》要求未经依法审批不得飞行无人机,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王小五
在《通告》确定的禁飞区域以外飞行无人机,是否需要批准?
李小男
仍然必须经过批准。在《通告》确定的区域范围内未经批准飞行无人机,一旦发生危害后果,往往较为严重,因此,《通告》强调了未经批准不得在这些区域上空进行无人机飞行活动,属于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强调,意味着这些区域属于严管严控范围,但并不是说在这些区域以外飞行无人机不需要批准。
王小五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飞行的,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李小男
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
(二)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
(三)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的;
(四)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的。
另外,无论是否经过批准,利用无人机实施违法行为的,在《通告》禁止的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小五
公民想咨询无人机使用相关事宜,应向哪个部门咨询?
李小男
应向民航江西空管分局咨询,电话:0791-871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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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公安
编辑:曾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