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剑行动】偷东西年纪小不会被拘留?这名西江少年的经历告诉你
自“赣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江派出所不断加大对辖区“盗抢骗”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近日,抓获涉嫌盗窃的违法人员胡某(男,16岁)和杨某(男,13岁),查处一起入室盗窃案件。
6月8日下午4时许,西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西江镇西江村许某家抓到两名盗窃财物的少年。获悉警情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两名男子控制并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嫌疑人胡某和杨某如实供述了在许某家实施盗窃的违法事实。原来,两人从西江中学辍学后一直待业,父母因疏于管教导致两人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6月8日下午,胡某和杨某从网吧出来后路过西江村竹山下组许某家门口,发现许某华家房门未锁,便偷偷溜进客厅盗窃放在客厅冰箱内的牛奶、香瓜等食物,两人正准备离开时被恰巧赶回家的许某堵在了屋内。另据查明,违法行为人胡某还于2017年3月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已被行政拘留,杨某因未满14周岁,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家属带回严加管教。
法律小知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因此,很多不满16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未成年人无法执行拘留,客观导致他们认为自己做点违法的事没关系,反正不会被处罚。然而,今年年初公安部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将拘留年龄降低至14周岁,也即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执行治安拘留了。
本案中,胡某已满14周岁且不是初次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被执行拘留,杨某因未满14周岁,故不予处罚。
来源:会昌县公安局
作者:温尊洲
编辑:曾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