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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鸣 | 殖民地时期美国史研究中的若干重要问题

2016-12-27 李剑鸣 美国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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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殖民地时期美国史研究中的若干重要问题

李剑鸣

 

本文原载于《史学月刊》2001年第4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摘要


国内美国史学界对殖民地时期研究相对薄弱,而美国学者的研究则至为丰富。在研究中通常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难题:如何确定殖民地时期在美国历史中的地位?如何看待不同种族和族裔群体的历史作用?如何理解英格兰文化与北美文化的关系?如何解释北美13个殖民地从分到合的变化过程?如何借鉴和利用美国学者整理的历史文献和发表的研究成果?这都是研究殖民地时期美国史所必须处理的问题。

美国历史的起点应当定在何时,国内外史学界至今没有一致的看法。在各种美国通史或早期史著作中,有的以印第安人独处美洲的时期为美国的史前时代,有的以欧洲人“发现”美洲为美国历史的第一页,有的以詹姆斯敦的建立为其真正开端,还有的则采取“模糊处理”的办法,不从正面涉及这一问题。《美国的奠基时代(1985-1775)》截取1585~1775年这个时段,叙述美国建国以前的历史。这样做并非独出机杼,只不过是出于写作的方便而从诸家之说中撷取一种。


这个时期通常叫做“殖民地时代”。这段历史有一个相对明显的主题。在此期间,欧洲裔和非洲裔移民源源不断地迁入,逐渐落脚生根,和原住民印第安人形成交往和互动,在北美大陆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巨变。这一进程虽然有不同种族和族裔的居民共同参与,但却始终为欧洲裔居民所主导,他们的制度、技术、观念和活动,支配了这期间北美历史的走向。欧洲的政治理念和制度在新的环境中发育成长,为日后美国的民主实验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各殖民地在自然条件和经济活动方面存在差异,促成了地域性的经济分工;北美和欧洲及加勒比海地区发生频繁的经济联系,开始在大西洋区域市场扮演重要角色,为独立后的经济“起飞”铺设了“跑道”。北美社会出现了多种族、多族裔、多教派互动的局面,文化的多元性初露端倪。诚然,如果将这个时期完全看成是美国建国的准备阶段,就不免有历史目的论的嫌疑;但美国独立后的发展,则确实是以这个时期为基础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将这个时期视为美国的奠基时代。  


“殖民地时代”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585~1690年是英属北美建立和走向稳定的时期。英国人在罗阿洛克岛建立第一个拓殖地以后的近百年里,陆续在大西洋沿岸地区建成了12个殖民地(注:北美13个殖民地的最后一个为佐治亚,建立于1733年)。这些殖民地出现的年代不同,走向稳定的过程和时间也不尽一致。最初的移民经历了难以想像的艰难困苦,寻求谋生和致富的途径,建立有序和有效的政治社会,促成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大致到17世纪90年代前后,各殖民地人口大量增加,经济能力得到提高,本地生长的居民或迟或早开始在政治、经济各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殖民地从移民社会转变为本地人社会。与此同时,英国经过多方探索,也大体上建立了管理殖民地的体制和机制。在1690~1763年期间,殖民地社会获得了稳步的发展,迅速走向成熟。各殖民地社会力量不断增强,具有越来越强劲的自主发展能力。这个时期英国对殖民地的控制相对松懈,给北美留下了很大的自由发展空间。在这半个多世纪里,殖民地人口持续增长,地域不断扩大,经济实力迅速成长,社会多样性不断发展,政治自治能力日益提高,本地精英成为社会政治舞台的主角。殖民地由英国的海外拓殖地,逐渐演化为具有自足性、自主性和独立性的社会。这样一个成熟的社会,对于外来的干预和控制日益感到难以忍受。1763年以后,英国在一个不适当的时机谋求强化对殖民地的管理,导致殖民地和母国的关系不断恶化,到1775年发展成武装对抗。至此,那股一直在悄然涌动的自主发展的潜流,终于喷发为独立的滔天巨澜,冲垮了英国在美洲的“半壁江山”。   




其实,将美国建国以前的历史称作“殖民地史”,乃是一种以欧洲裔居民的经历为中心的美国史架构。在当今日益浓厚的多元文化主义氛围中,这种史观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史学界越来越倾向于将美国史看成是各种族、族裔和其他人群共同的历史,早期史也不例外。加里·纳什得风气之先,在1974年出版《红种人、白人和黑人》一书,运用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将美国早期史描述为多个种族、多种文化相互交流和冲突的历史,对种族和文化的交汇在早期美国社会的重要性,作了突出的强调。经济史家斯坦利·恩格曼和罗伯特·高尔曼主编的《剑桥美国经济史》,在关于殖民地时期的一卷中,用了很大篇幅介绍美国历史的印第安人背景和非洲黑人背景。日裔学者罗纳德·高木更是明确地宣称,“美国在种族方面自从弗吉尼亚海岸开始之时就一直是多样的,这一现实已变得日益显著和无处不在”。美国历史起源和早期发展的多样性,受到学术界越来越多的注意,具体研究印第安人、黑人、妇女、非英格兰裔移民的历史著作,更是不胜枚举。这些研究有一个共同的趋向:基于多元文化主义的价值取向,注重非英格兰裔群体对早期历史的影响。还有的学者将美洲文化、非洲文化和欧洲文化同等对待,把它们视为美国历史的共同渊源。


这显然是对过去研究倾向的反拨。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美国历史著述中,殖民地史不过是英格兰裔移民及其后裔的经历和英国政策的记录。印第安人通常作为白人的敌人而出现,黑人则只有在涉及奴隶制时才被提到。在最近几十年的多元文化研究潮流中,以往遭到忽视的群体得到重视,他们不再是历史的陪衬和配角,而被安排在历史舞台的中心。这样一部早期史,无疑显得更加丰富和完整。    


但是,矫枉不可过正。在讲述北美早期历史时,如果撇开印第安人、黑人和其他非英格兰裔居民的经历,固然是一个极大的欠缺;可是,如果将这些群体摆在和英格兰裔居民同等的位置,也存在扭曲或支解历史的风险。历史学家只能尊重历史,而历史总是存在着缺陷和局限的。北美殖民地的开拓史,决不是一篇壮丽的英雄史诗,而毋宁是一部苦难史:印第安人人口锐减,黑人处于非人的被奴役状态,许多移民死于迁徙途中和定居地建立初期,各种仆役不能享有人身自由,战争、疾病和死亡的阴影不时笼罩在北美上空。在这样一部历史中,英格兰裔居民不仅是人口的主体,也是社会文化的主导性力量;非英裔的种族和族裔遭受压迫或排斥,其文化的影响力受到很大的限制,在北美社会处于不平等的边缘地位。13个殖民地乃为“英属”,这种英格兰属性,不仅表现为政治主权的归属,同样也反映在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上。诚然,各种非英格兰的文化成分和主流文化在冲突中发生融合,共同熔铸了北美文化的特征,这是日益得到确认的事实;但在正视各个种族和族裔在北美历史中的作用的同时,不宜对起作用的各种因素作等量齐观。  




《剑桥美国经济史》(第一卷)封面


同时还要说明的是,虽然13个殖民地在政治上和社会文化上都具有“英格兰属性”,但北美文化并不是英国文化在“新大陆”的简单延伸或翻版。自美国有专门的历史著述以来,人们就在讨论美国早期文化的特性问题,言人人殊,见仁见智。多数学者承认,美国文化在根本上源自英国和欧洲(注:也有一些学者刻意淡化美国早期历史的英国色彩,甚至说弗吉尼亚并不是英国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而是“美洲的第一个共和国”)。分歧在于:移植到北美的英国和欧洲文化是否发生了变异?变异发生于何时?变异的程度如何?导致变异的因素是什么?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从西部边疆的开拓中发现了美国文化的形成道路。他认为,欧洲文化的因子经过边疆生活的改造,变成了美利坚的新产物;最初的大西洋沿岸边疆乃是欧洲的边疆,但在边疆的不断西移中,美国越来越远离欧洲的影响,自身的独立性不断成长。丹尼尔·布尔斯廷和特纳一样注重美国文化的独特性,但他认为这种独特性从殖民地建立之时就开始形成,“旧世界”的观念、制度和生活方式在“新世界”窒碍难通,在美洲兴起的是一种(或若干种)新的文化。奥斯卡·汉德林也认为:“1607年以后定居在詹姆斯敦及沿海其他地方的殖民地居民,带来了应当建立什么样的社会秩序的既定观念。他们此后的全部努力倾注于重建他们在母国所熟知的种种形式。然而在实践中,他们的经验却总是不断引导他们离开自己想望的模式。最终出现的美国社会秩序乃是一种变形。也就是说,它不仅背离了这些新来者从欧洲社会带来的经验,而且也与他们自己所期望的社会秩序相反。”有些学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在美国革命以前,殖民地的社会和文化与英国没有根本的不同。戈登·伍德在论述美国革命的新著中,将革命前的北美描绘为一个和母国及欧洲没有本质差别的社会,是美国革命使美国人在“一夜之间”发生了变化,促成了一个“新”社会的诞生。戴维·费希尔则从民俗的角度考察了北美文化和英国的联系,发现北美居民从说话、命名到财产制度、等级和权力方面,都源自不列颠的地区性文化。


这的确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难以回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虽然殖民地文化最初乃是英国文化的移植,但移民们带到“新大陆”的是各式各样的、存在差异的英格兰地区性文化。英国在地理上固然是一个小国,但内部差异甚大,来自不同地区的移民,在经济活动、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会组织诸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在考察殖民地文化与英国文化的异同时,必须对移民所来自的各个社区及其原有的社会生活做出具体细致的研究,经过分析对比,才能得出可信的结论。否则,任何一般性的看法都难免以偏概全。   


第二个重要的问题是,多数北美居民并没有文化创造的自觉意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是依据文化的自然惯性行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极力追随和效法英国及欧洲的时尚。后来具有特点的北美文化,并不是一种主观努力的产物,而是许多因素在悄然不觉中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这些起作用的因素究竟是什么呢?历史学家詹姆斯·亨利塔指出,在20世纪的四分之三的时间里,研究新英格兰的学者认为,英国传统的制度、习俗和观念,在北美荒野的腐蚀性力量的作用下不断消蚀和转化,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也就是说,许多学者所注重的是“新”环境对“旧”文化的改造作用,将北美文化视为欧裔居民对环境加以“创造性适应”的结果。这种解释仅仅从欧裔居民的角度着眼,而将所有其他因素置于被动地位,似乎过于简单化。    


环境固然对北美文化的形成和演化发生了重要作用,但它毕竟是一种消极的因素。应当说,不同种族和族裔的人群之间的互动,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冲突和彼此渗透,为北美文化的形成提供了积极的和影响深远的动力。欧裔移民在北美不仅遇到了新的环境和新的问题,同时也接触到新的人群和新的文化。反过来,北美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和新来的非洲黑人所发现的,也是他们所不熟悉的新人种和新文化。这些彼此陌生的文化群体进行频繁的接触和交流,不同的文化因子发生持续的碰撞和结合,最终促成了北美的“新”文化。印白关系、奴隶制这些“旧大陆”不曾存在的问题,对于塑造北美文化发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印第安人的农业经验和生存技巧、黑人带来的水稻种植技术和风俗,都在后来的美国文化中有鲜明的体现。另外,在欧裔居民内部,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移民,生活在一个以英裔居民为主的社会,不自觉地受到“英格兰方式”的影响,如特拉华河谷的瑞典裔居民和哈得孙河谷的荷兰裔居民,在习俗、服饰方面发生了“英格兰化”。

但在此同时,他们所身负的文化因子,也不知不觉地融入北美文化,加上不同族裔在各殖民地的迁徙和混合,在无形中改变了所谓“英格兰特性”的面貌。总之,北美文化的确是英格兰传统在“新大陆”转化和变异的结果,而且在很长时期内保持了“英格兰属性”,但促成转化和变异的根本因素,并不是被动和消极的“环境”,而是众多种族和族裔人群及其文化之间的互动。这个过程渐进而漫长,很难给定一个确切的日期。  


“殖民地”一词在英文中有单、复数之分。作为复数的殖民地,乃是一些“各不相同、甚至彼此冲突”的实体。它们的建立有迟早之别,移民来源各不相同,各自的地域界线分明,各有其自成体系的政治结构,在经济、文化、宗教各方面也有程度不一的差别,经常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彼此争吵和厮斗。长期以来,美国历史学家对13个殖民地进行了深入研究,将它们划分为四个大的地域:新英格兰(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罗得岛、新罕布什尔)、大西洋沿岸中部(纽约、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特拉华)、切萨皮克地区(马里兰、弗吉尼亚)和下南部(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每个地域确有一些突出的共同点:新英格兰以清教、中小土地占有制、混合型经济为特色;中部以生产谷物闻名,是一个族裔和宗教多样化的地区;切萨皮克地区遍布使用奴隶和契约仆的烟草种植园;下南部社会则建立在奴隶制和稻米、靛蓝种植的基础上。但是,各地域内部同样存在很大的差别和矛盾: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不时发生纠纷;宾夕法尼亚的家庭农场和纽约的租佃制形成对照;马里兰为业主所有,弗吉尼亚则是最早的王室殖民地;北卡罗来纳居民普遍贫穷,南卡罗来纳社会则存在鲜明的两极化。

    

令人惊异的是,这些差异纷繁的殖民地,居然最终变成了一个统一的国家;而原本具有某种统一性的西属美洲,在脱离西班牙以后却分化为众多的国家。在这一合一分之间,历史运动的复杂性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促使13个殖民地克服差异和分歧而形成一个整体的,究竟是一些什么因素呢?美国历史学家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若干分歧甚大的解释。最初,人们试图从各殖民地表面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中,寻找出一种内在的统一性。数代美国学者对新英格兰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以清教、自由持有制和政治自治为核心的“新英格兰精神”,构成北美文化的典型特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美利坚文化。后来,这种立论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他们提出,新英格兰在北美殖民地非但不是典型,反而是一个特例,不具任何代表性。有的学者进而指出,在殖民地建立之初,马萨诸塞和弗吉尼亚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社会文化类型,差异非常鲜明;此后各殖民地的差异不断缩小,社会文化逐渐趋同,最终形成了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美国文化。


这里所涉及的是历史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关系问题。实际发生的历史无比纷繁复杂,留传的各种资料,虽然仅只保存了历史的冰山一角的零碎信息,但仍显得杂乱无章。历史学家面对早已消散的历史烟云,却仍然雄心勃勃地要恢复“历史的真相”,于是,他们运用人类有限的理性,为历史制定各种框架,将纷杂零乱的史实梳理归纳,使之成为一部条理清楚、可以理解的历史。从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的做法,乃是历史研究和写作的基本路径,但同样也反映了历史学家的局限和无奈:对于没有主线和框架的历史,历史学家不免束手无策。因此,在面对13个殖民地社会文化的复杂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时,人们就只能从寻找“内在的统一性”入手,以发现美国文化形成的奥秘。然而,要寻求统一性,就不免剪裁或舍弃多样性。历史著述总是为这种顾此失彼的尴尬所困扰。事实上,无论以某个或某些殖民地作为英属北美的典型或代表,都难以避免削足适履之弊。    


13个殖民地由分而合的根源究竟何在呢?对于这些殖民地来说,共同的政治归属构成一个外在的“箍”,将分立的各殖民地捆绑在一起,为它们相互间的往来创造了条件。在这个“箍”内,经济互补性使各殖民地形成市场联系;日益改善的交通和通讯,密切了彼此的交流;英格兰裔居民在各殖民地之间迁徙流动,他们在和法国殖民势力、印第安人、黑人奴隶、其他少数族裔乃至母国的对立与对抗中形成了内部凝聚力,逐渐产生了社会和文化的认同。这一切都有助于将各殖民地推向联合。更重要的是,在各殖民地均占人口多数的英裔居民,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政治体制等方面,继承了共同的渊源,保持了极大的共性,这种共性乃是一种强劲的黏合剂,将13个存在社会差异和利益分歧的殖民地联结起来,成为一个能够包容差异和多样性的共同体。美国就是从这个共同体破壳而出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殖民地时代”的历史,就是这个包容差异和多样性的共同体的发育成长史。   




英属北美十三个殖民地


如果和欧洲其他国家所属美洲殖民地相对照,13个殖民地的共性就会显得更加鲜明。新法兰西、西属美洲以及英国在加勒比海的岛屿殖民地,与北美13个殖民地有着明显的差别。

    

新法兰西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到1763年白人居民仅有60000人。除占多数的法裔外,尚有来自德意志、荷兰、葡萄牙的移民及其后裔,新斯科舍地区还居住着众多的新英格兰移民。法国和新法兰西当局对于扩张地域的兴趣,远在定居开发之上。新法兰西复制了母国的领主制,经济上长期以毛皮贸易为支柱,故有的史书上说,是河狸“打开了加拿大的地图”。虽然在18世纪上半叶小麦种植和木材加工有所发展,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单一经济的性质,直到易手英国时也没有解决生活物资的自给。法国对新法兰西内部事务控制甚严,殖民地的自主性几乎没有得到发展。法国长期在加拿大驻扎正规军,军队成为国王控制殖民地的有力工具。新法兰西在宗教上是一个单一的天主教社会,教会拥有地产,在世俗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殖民地社会等级分明,等级之间比较封闭,僧侣、贵族和平民地位悬殊,权贵集团高高在上,而多数人却不能享有基本的政治权利。 西班牙人在一千余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殖民帝国,其规模远在英、法、葡诸国在美洲的殖民地之上。西班牙政府对于外国移民实行严厉的限制,故白人居民大多来自西班牙。但西属美洲同样存在种族和文化的多样性。人口的多数为印第安人和混血人。在1789年,西属美洲人口的55.8%为印第安人(不包括未接受西班牙人统治的印第安人),22.9%为白人,6.4%为黑人,7.3%为印欧混血人,7.6%为欧非混血人。被征服的印第安人成为任由白人榨取的劳动力,在“委托监护制”、“劳役摊派制”和“米达制”(轮换制)之下,或为白人开采金银矿藏,或在庄园和种植园里劳动。印第安人、白人、黑人之间发生密切的血缘联系,人种的混合程度远远高于北美。但是,社会等级森严,歧视盛行。即便在白人社会,也存在严重的不平等,权力控制在少数来自西班牙的“半岛人”和本地上层人物手中,他们有的是监护主,有的是高级教士,更多的是殖民地官员;而一般居民的权利没有切实保障。社会结构比英属北美僵硬,没有基本政治权利的人口甚多,社会流动性较小。母国始终对殖民地实行严密控制,殖民地社会自主性的发育成长十分缓慢。天主教会不仅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而且占有很大地产和其他财富,大主教的收入甚至在总督之上。到17世纪末,墨西哥和秘鲁的教会占有全部地产的三分之一。控制信仰乃为天主教会的惯技,宗教裁判所见于各地,对于异端的处置十分严厉。西属美洲虽有学校、报纸和刊物,但除少数白人外,大多数印第安人、黑人和混血人乃为文盲,居民的精神生活相对贫乏。    


英国除在北美占有殖民地外,还在加勒比海的几个岛屿建立了拓殖地,美国的史学著作通常将这些海岛殖民地包括在内,统称“英属美洲”,英属北美则被称作“大陆殖民地”。英国人于1624年来到圣克里斯托弗岛建立定居点后,相继在巴巴多斯(1627年)、尼维斯岛(1628年)、蒙特塞拉特岛、安提瓜岛(17世纪30年代)、牙买加(1655年)等岛屿上落脚。英属加勒比的多数岛屿面积不大,起伏多山,土地肥沃,白人种植园主使用大量白人契约仆和黑人奴隶,种植甘蔗和生产食糖、糖蜜。这些产品为少数种植园主带来了大量财富,使海岛殖民地成为英属美洲最富庶的地区。在当日的英国移民中,有钱人通常到海岛殖民地发财,而穷人则多去北美谋生。海岛殖民地的政治结构和大陆殖民地大致相同,设有总督、参事会和民选议会。不过,总督控制核心权力,参事会和议会的作用相对有限。社会分成若干等级,大种植园主、中小种植者、契约仆、黑人奴隶处于不同的社会梯级上,各有其身份与地位的标志。黑人大大超过白人,1713年白人和黑人的比例为1∶4,而大陆殖民地则为6∶1。种植园主拥有的奴隶多于其北美同行,如1680年巴巴多斯的种植园主中有19人拥有200名奴隶,89人拥有100名以上的奴隶。在各个岛上,他们都是当地社会的主宰者,在经济和政治生活中扮演主角。不过,热带的炎热气候使他们寿命较短,多数人年纪轻轻就死去。因而白人人口难以扎根,不像大陆殖民地居民那样最终形成了共同体意识,成为有别于英国人的美利坚人。这些岛上的英裔居民没有形成自己的文化,他们没有印刷厂,没有出版物。最后,英裔居民全部离开了海岛,后来在这里建国的不是英裔居民,而是黑人、印第安人以及其他混血人。在飓风和地震的不断袭击下,当年的种植园、教堂、白人的漂亮宅邸以及奴隶的破旧棚屋,都早已荡然无存。    


通过这种简略的比较可以看出,北美13个殖民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开放性和文化包容性。虽然种族歧视和等级限制同样盛行,但欧洲裔居民在身份上大致平等,不同教派经过竞争而达成了和平共处的局面。母国的政治控制比较宽松,对内部事务的干涉也相当薄弱,本地精英很早就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地方自治、议会政治很快发展到相当成熟的地步。更重要的是,13个殖民地实行法治,欧洲裔居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了保障;虽然经济上富足的人往往能够更好地利用这种保障来谋求自己的利益,但自由观念和权利保障机制的演进,为独立后权利的民主化准备了条件。13个殖民地社会的这些特点,直接影响到美国的建国道路,使美国的发展和加拿大、拉丁美洲有着意义深远的不同。  


 

在美国史学史上,早期史曾是一个大家辈出的领域,许多至今尚为人提及的史学家,如乔治·班克罗夫特、弗朗西斯·帕克曼、赫伯特·奥斯古德、查尔斯·安德鲁斯和劳伦斯·吉普森,都在这个领域建立了卓著的学术声望。他们的鸿篇巨制曾一度使人感到,早期史的矿藏已经开采净尽,写作的空间变得十分狭小。不过,另一位富于远见的早期史名家卡尔·布里登博,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在1948年美国历史协会年会上提醒人们,早期社会史和文化史还是一个有待发掘的巨大宝库。他的话很快就得到了验证。20世纪5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致力于早期社会史、文化史、经济史、地方史、妇女史、少数族裔史的研究,写出了足可汗牛充栋的著作,人们对殖民地历史及相关问题的了解,得到前所未有的深化。可是问题总有另一面:专题著述层出不穷,而宏观综合之作寥若晨星,故人们对局部了解得越透彻,对整体就越难有明晰的印象。

    

这种局面的出现,与殖民地史的特殊性有关,也反映了晚近美国史学中的“零碎化”趋向。哈佛大学教授戴维·唐纳德说过,研究殖民地史的历史学家面临许多巨大的困难,即便他只涉及早期的几个英属定居点,其年代也和后来的美国历史一样长,同时他还必须了解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的历史;此外,殖民地史实际上是一打以上各不相同、甚至彼此冲突的殖民地的历史;因此,综合性的殖民地史著述殊为不易。其实,在唐纳德说这番话的20世纪60年代,研究殖民地史的另一个巨大困难也正在形成:面对众多的专题和个案研究成果,特别是关于地方社区的浩繁论著,学者们大多感到无所适从,难以找到历史的主线和整体的框架。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何人在对殖民地史作出综合性的描述时,无论如何谨慎和周密,都难免以偏概全、以点充面、挂一漏万之弊。明乎此就不难理解,研究美国早期史的学者不计其数,何以最近几十年无人写出差强人意的宏观之作。    国内美国史学界对早期史关注的程度和所取得的成绩,显然和早期史的重要性并不相称。这种状况和研究条件的制约有很大的关系。文献资料零碎分散,收求已属不易,解读更是艰难。然而,仍有少数学者筚路蓝缕,铢积寸累,写出了为数不多而颇有价值的论著,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可以借助的资源。    


《美国的奠基时代》一书尽可能地吸收了美国和国内学者最近几十年的主要研究成果,力图对北美社会的某些侧面和某些变动趋势作出粗略的概述。其大致的构想是:既然全面综述实无可能,就选取某些重点,力求以点带面,简约地交待北美社会的基本特征,兼及不同人群置身其中的各种情势的演化,着重叙述殖民地居民如何在新的环境中立足、求生、取得发展、进而谋求独立的经历。实际上,即便是这种设想,也很可能仍是一个需要付出更大努力来实现的长远目标。   

谢谢阅读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编    辑:徐欣蕊

责任编辑:董 

             审       核:张勇安

 

美国史研究:American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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