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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 复旦大学美国史读书会:《托马斯·潘恩:启蒙与革命时代的英国、美国和法国》

杨崧愉 整理 美国史研究 2021-02-10

·本号第987篇推文·

复旦大学美国史读书会

2020年第2场


01

时间、地点、主持人


时间:2021年1月5日

地点: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001室

主持人:杨崧愉


02

书目与作者

书名:Thomas Paine: Britain, American, and France in the Age of Enlightenment and Revolution

作者:J. C. D. Clark

出版社: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出版日期:2018年

本书介绍本书作者借助“语境主义”、“历史语义学”等方法,基于英国、美国和法国的多种历史语境,对托马斯·潘恩的写作和思想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以解构史学界长期流行的关于潘恩的种种神话。作者认为,潘恩的政治思想以及他所使用的政治话语,乃是英格兰传统和“长十八世纪”的产物;潘恩并不是后人所认定的自然权利理论家、工人阶级的斗士和民主派的先驱,他没有阐发任何自由主义的人权观念或是激进主义理论,也不是“现代性的开创者”。对“潘恩神话”的解构表明,长期以来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启蒙”“革命时代”以及“现代性”起源等宏大叙事,都值得加以深刻反思。

本书作者J. C. D. Clark

作者介绍:乔纳森·克拉克(J. C. D. Clark),生于1951年,本科毕业于剑桥大学唐宁学院,在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执教于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还是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波茨坦欧洲启蒙研究中心等国际知名学术机构的成员,目前在美国堪萨斯大学任教。克拉克重点研究“长十八世纪”(long eighteenth century,即1660-1832年)的不列颠群岛、北美和欧洲大陆,尤其是这个时期的宗教、政治思想、文学文化和政治学等。著有《变迁的动力:18世纪50年代危机与英国政党制度》(The Dynamics of Change: the Crisis of the 1750s and English Party Systems, 1982)、《1660-1832年的英国社会:旧制度下的宗教、意识形态和政治》(English Society 1660–1832: Religion, Ideology and Politics During the Ancien Regime, 1985)、《革命与叛乱:17、18世纪的英国的国家与社会》(Revolution and Rebellion: State and Society in England in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 1986)、《自由的语言(1660-1832):英美世界的政治话语和社会动力》(The Language of Liberty, 1660–1832: Political Discourse and Social Dynamics in the Anglo-American World, 1994)等。

03

                     话题交流

引   言

杨崧愉(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今天我们讨论克拉克的《托马斯·潘恩:启蒙和革命时代的英国、美国和法国》。这是一本探讨潘恩和潘恩时代的欧美政治思想史著作。克拉克认为,在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有用的潘恩”(Usable Paine)掩盖了“历史的潘恩”(Historic Paine)。意思是说,历史学家在研究潘恩的时候,总是带着某些后见之明或先入之见,将潘恩与后来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导致某种“时代错置”;对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研究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克拉克说,为了理解潘恩的政治思想,必须将他“置于一个更古老的时间框架中,置于他可用的各种各样的论述中,置于更广泛的地理背景中”。这一句话基本上可以概括克拉克的研究路径。克拉克认为,此前很多关于潘恩思想的研究往往将他置于19世纪的语境中进行考察,导致了严重的时代错置,误读了历史上真正的潘恩,把他置于一系列“起源神话”之中,包括美国建国、工人运动、现代性的诞生以及现代世俗主义的兴起等神话,同时也给潘恩戴上了“激进主义的英雄”“革命的倡导者”“民主的先驱”和“现代性的开创者”等桂冠。如果剥去以上种种光环,潘恩的思想底色应该是18世纪的。这里说的18世纪具有特定的含义,就是克拉克在《1660-1832年的英国社会》中所定义的“长十八世纪”(long eighteenth century)。18世纪史是英国史研究的经典领域,相关论著为数甚多,而克拉克的研究备受关注,也颇有争议。在他看来,1660-1832年的英国社会具有突出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延续性,英国社会和制度的三个牢固的支柱,即君主制、贵族和教会,尽管遭到严峻的挑战,但仍然维持了较为稳固的统治秩序。潘恩作为身处18世纪的人物,必然只会使用18世纪的政治话语,与19世纪才有的“激进主义”“自由主义”和“现代性”等话语是不一样的。所以,解读潘恩的《常识》《人的权利》《理性时代》等文本中所蕴含的思想,也应该回到18世纪英国的历史语境,而不能单纯地置于美国革命或法国革命的语境中。而且,由于潘恩的许多文本已经遗失,因此还要借助潘恩同时代的人来探讨潘恩说了什么,没有说什么,他所处的时代允许潘恩说什么,他可能怎么说,以此来定位潘恩的思想。


这本书也不仅只是考察潘恩的思想,更不是潘恩的个人传记,作者想通过潘恩来考察“革命时代”的美国、法国、英国、爱尔兰以及启蒙时代的政治思想。克拉克认为,以往历史学家对这些历史的研究中也存在时代错置,他们喜欢用激进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工业革命、现代化、世俗化、民族主义等19世纪发明的概念来讨论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这显然有很大的问题。不能说美国革命“代表了这一点”,法国革命的核心是“那一个”,而启蒙运动又是围绕“以下几点展开的”;真实的历史要远为复杂。革命并不是某些先驱或英雄的成就,也不是某种具有明确目标的进程,而是许许多多人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相互竞争而产生的意外结果。这些人大多没有今人所熟知的这些思想、原则和理论作为他们的指南,他们只能使用已知的各种思想、理念和原则。所以,与其说他们是“新房子的建造者”,不如说他们是“老房子的继承者”。克拉克申明,他并不是要责备潘恩没有真正理解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因为与潘恩同时代的许多人也未能完全理解他们的时代,这无损于他们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人物。


就学术史而言,克拉克这本书有三个基本的对话对象。第一个是大名鼎鼎的E. P. 汤普森,他把潘恩融入到英国工人阶级形成的脉络中;第二个是提出“民主革命的时代”的罗伯特·帕尔默;第三个是研究自然权利、启蒙思想和普世主义等众多思想史家。此外,作者涉及的话题也相当多,包括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18世纪后半叶的英国、爱尔兰以及建国初期的美国。所以,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可以讨论的空间比较大。


关于这本书,我认为至少有两点非常值得注意。第一,以往对潘恩的《常识》《人的权利》《理性时代》等文本的研究,大都以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为语境,但克拉克提醒说,潘恩在英国生活了至少37年,他的思想底色中最重要的部分应该是英国的;他的所有作品的参考框架是英国,而不是美国,因为潘恩并未真正了解殖民地的历史,对美国革命的参与程度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深;他与法国的关系更没有以往认为的那么紧密,因为他根本不懂法语,对法国政治和社会谈不上有多深的了解。潘恩并不理解这两场革命的关键方面,而只是意外地卷入其中。因此,要理解潘恩,就更应该把他置于英国历史的语境中看待。这样就引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一个既不了解美国、也不熟悉法国的人,为什么能站在两场革命的潮头,成为“革命时代”的核心人物? 第二,在方法论上,克拉克深受“剑桥学派”的影响,尤其强调文本和思想的“语境”,注重历史语义的考察。他提醒读者,不要轻易地用现在所熟知的各种“主义”去界定“革命时代”和启蒙时代,要警惕各种时代错置,要避免制造神话。

托马斯·潘恩画像


话题一


学术脉络和主旨

蔡梦竹(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早先在李老师的“美国早期政治文化研究”课上,我们讨论过克拉克的另一本著作——《自由的语言》。在那本书里,克拉克强调,把自由主义视作美国革命意识形态的起源是一种 “时代倒错”;事实上,在18世纪的大西洋世界,自然权利的表达并没有越出神学的语境;自然权利理论反而需要借助或依附于宗教反对派的话语才得以传播;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一样,都是19世纪才出现的概念。因此,对当时的革命者而言,自由主义并非同我们现在所认识的那样,是被完全世俗化了的。


克拉克这本《托马斯·潘恩》的确有明显的“剑桥学派”风格。他在讨论潘恩的著作时,非常强调不同文本之间的“互文性”。作者对于《常识》和《人的权利》的分析,在很多地方都体现了斯金纳的说法,即“将文本置于语言和意识形态的语境中,不仅挖掘文本作者的写作意图,还要考辨文本和同时期其他文本的关联”。当然,克拉克对语境的重视和他的整个写作意图是密不可分的。这就是说,克拉克试图挖掘一个“历史的潘恩”,同时解构那个“有用的潘恩”,剥除历史学家加在潘恩身上的各种“起源神话”,给读者呈现一个真实的潘恩。


孟凡(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刚才谈到,克拉克并不仅仅是要给潘恩写一本政治思想传记,而是有一个很大的学术野心,那就是希望对“革命时代”的思想史进行重新解读。陈寅恪说,“凡解释一字即是做一部文化史”;套用这句话,克拉克这本书可以说是“解释一人即是做一部思想史”。克拉克试图通过考察潘恩来转变人们对“革命时代”思想史的认识模式。他在“结语”中明确指出:“革命时代不单纯是,甚至不主要是一系列对普遍原则的确认,一系列普遍原则的具体实例化(instantiations),而必须理解成一系列对情势的特殊主义反应,一系列特殊主义的否定。”这种认识论上的转向必然导向对一些政治作家的重新评价。克拉克的策略就是把潘恩放回更传统的编年史框架、更广阔的地理范围和他所能触及的多元话语当中,进而追求一种“语境主义”的理解。克拉克的重心在于以下三点:第一,强调“革命时代”的延续性,也就是说,在思想史意义上,“革命时代”并不构成一个自足的时代,而是与之前的英国政治传统存在密切、频繁的互动,在很大程度上是英国18世纪早期和中期政治—宗教思想演化的水到渠成的结果,是处于这一传统内部的反思,是在继承中发展,而不是一个剧变的时刻;第二,关注“革命时代”的内在差异性,即“革命时代”不同的国家社会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这些“地方主义”和“特殊主义”的因素会制约普世主义的概括(generalization);第三,重视“革命时代”的偶然性,因为革命后的结果没有人能够预测,也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更没有什么理论或者思想有足够的前瞻性来预示未来的历史走势,民主政治的出现主要是偶然因素的产物。


当然,克拉克是以潘恩为中心来表达上述判断的。在他看来,潘恩的思考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否定性和批判性,他并不是一个对民主有着非常明确构想的人,而是一个由国王、教会和贵族构成的英格兰世界的强烈反对者。在这个意义上说,潘恩的思想对于新思想的建构、新体制的规划几乎没有什么实际的帮助。


乔纳森·克拉克:《自由的语言》


夏刘锋(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在这本书的导言和结语中,作者把研究潘恩的意图说得很明白,那就是祛魅化和去神圣化,以还原一个更加真实的潘恩。作者使用“语境主义”的方法,以一种更加批判性的眼光看待潘恩的政治思想。作者所说的“语境”,是指18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初期的时代语境和社会语境。他把潘恩的著作和思想放在当时的政治、文化和宗教背景中,试图展示一个“历史的潘恩”。另外,作者认为,潘恩的很多思想是否定性和批判性的,他并不是一系列思想和原则的原创者,他的著作中体现了很多精英和民众代言人的原则和思想,他主要是利用文笔和感染力获得了在“革命时代”的影响力。


宋睿芃(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我觉得这本书比较难读,原因可能有两个。第一,作者运用的是思想史的写作方法,尤其注重对文本的解读和文本之间的关联性,这和我们熟悉的政治文化研究路径很不一样。在处理各种文本的时候,作者提到了很多的概念,比如无神论、自然神论、自然权利、共和主义,每一个概念都有绵长的学术史脉络,有深厚的史学积淀,而克拉克在拿捏这些概念时非常成熟和老练。提到这么多思想史上的重要概念,这也表明他的对话对象相当多,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思想史学术脉络,读这本书就会感到很吃力。第二,克拉克在探讨潘恩的政治思想时,运用了跨国视野和多区域比较的方法。书里涉及的空间范围包括“革命时代”的美国、法国、英国、爱尔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如果对这些国家的政治思想及其演进没有较为清晰的理解,也很难对克拉克的书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不过,恰恰是在我觉得特别难读的这些地方,克拉克显示出令人叹为观止的学术掌控能力。


李剑鸣(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克拉克的对话对象确实很多,触及的问题不少,头绪有些纷乱。其实,他的主要意图还是很明确的,就是要撕掉长久以来贴在潘恩身上的几个显著的标签,看看标签之下的潘恩究竟是什么样子。那么,他要撕掉的究竟是哪几个标签呢?第一个是“激进主义”,而与激进主义相关联的就是后来的社会主义;第二个是“无神论”,它所对应的是19世纪的世俗主义和功利主义;第三个是“自然权利的倡导者”,涉及的是潘恩在人权思想传统中的位置。克拉克撕掉这些标签的手法,就是运用“语境主义”和“历史语义学”的方法,首先弄清楚,在潘恩的时代,激进主义、无神论和自然权利究竟是什么含义。


潘恩的时代并没有“激进主义”这个词,如果一定要说当时有什么“激进”的观念,那就是女性平等、反奴隶制、普选权和重新分配土地等,可是潘恩对这些观念并没有兴趣,也不是重要的推动者。因此,即便用后出的“激进主义”来反推18世纪的“激进派”,也无法把潘恩纳入其中。潘恩和18世纪的几种“激进”观念都不沾边,这并不是因为他不知道这些观念,而是他对这些观念表示冷淡。克拉克的这种写法很有力量,一下子就撕掉了潘恩身上的“激进主义”标签,同时也证明潘恩与后来的社会主义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


以往人们把潘恩看成一个无神论者,这是对潘恩绝大的误解。在18世纪的语境中,一神论、自然神论和无神论之间有着显著的分野。当时主流的宗教观点是“三位一体”,认为基督有神性,《圣经》是上帝的语言,上帝通过世间的代言人来传达旨意,而信众通过代言人的话来领悟上帝的旨意,这是启示宗教的特点。但是,“一神论”只承认上帝,基督只是上帝在人间的传道者。“自然神论”与“一神论”比较接近,认为上帝是世界的最高主宰,上帝为世界设计合理的秩序和规则以后就撒手不管,让世界自己运行。根据“自然神论”的理念,教会的合理性就不存在了,牧师的权威也随之消失。克拉克在讨论18世纪的各种宗教观念以后,再来考察潘恩的宗教观点。他认为潘恩只是一个自然神论者,可是,他的《理性时代》却被误认为宣扬反基督教的无神论,在英国成了禁书。其实,潘恩并不是反对基督教,而只是用自然神论来回应罗伯斯庇尔和雅各宾派的去基督教化。潘恩不承认《圣经》是上帝的语言,不赞成天启说,但并不否认上帝的存在,也不否认上帝是世界的最高主宰者。这就证明潘恩并不是后来世俗主义的先驱。


潘恩也不是自然权利的主要倡导者。克拉克认为,自然权利说在18世纪已经衰落,并不属于主流的政治话语;这种不太时兴的政治语言虽然还有人在讲,但讲得最好的并不是潘恩。潘恩在他的作品中提到了自然权利,可是并没有做过多的阐述,基本上只是一种修辞手段。而且,他的《人的权利》(Right of Man)所阐述的核心观念,也不是后来所说的“人权”(human right)。


克拉克撕掉潘恩身上这三个标签的目的,是要打破长久以来把潘恩作为一个新时代的预见者的“神话”。潘恩并没有预见一个现代思想发展的新时代,他与后来历史发展中出现的许多观念都没有什么关系,他的思想并没有那么突出的领先性。实际上,潘恩使用的语言是旧时代的语言,是英格兰人十分熟悉的语言,他提出的许多观点前人都有论及。因此,潘恩是属于旧时代的人物,而不是新时代的预言家。正是因为潘恩使用了旧时代的语言,他的话才能被人听懂,才能引起反响,才能产生较大的影响。相反,当时具有领先性和预见性的思想家反倒很寂寞,很少有人响应他们。潘恩的影响力恰恰证明,他不是一个走在时代前面的人,而只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克拉克的论述看上去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想要解构上面提到的三个“神话”,解构潘恩的现代性预见者的形象。

托马斯·潘恩:《人的权利》


话题二


潘恩与“革命时代”

刘雨君(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刚才提到了一个问题:潘恩的思想在美国到底是如何被接受的?关于这个问题,可以部分地从《常识》的出版、发行和传播状况得到解答。克拉克引用了特里希·洛格伦(Trish Loughran)在《印刷品中的共和国:美国国族构建时代的印刷文化(1770-1870)》(The Republic in Print: Print Culture in the Age of U. S. Nation Building, 1770-1870, 2007)的观点。洛格伦指出,在革命时期和共和国早期,美国并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印刷文化,语言和地理等因素限制了共同文化的传播。因此,《常识》并不像传统上认为的那样销量巨大,发行范围也不像潘恩自己说的那样遍及13个殖民地,而主要流行于宾夕法尼亚和战斗激烈的北部各殖民地,在有些殖民地可能根本没有人读过《常识》。不过,洛格伦并不否认潘恩的思想传播广泛,只是强调这种传播并非由于各殖民地有一致的政治文化,而恰恰是迥异的政治文化才促成了《常识》的畅销。洛格伦的观点不同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经典理论,她认为正是因为各殖民地长期以来有很不一样的政治文化传统,才促使不同殖民地的人更容易接受一套来自英国的政治话语。洛格伦同时提到,要考察《常识》在所有13个殖民地的发行情况,实际上是不太可能的。只有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大众民主文化兴起以后,这种考察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从大众民主的角度研究《常识》的接受过程,似乎也有“时代错置”之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常识》的出版时机也是它受到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1776年1月,就在《常识》出版的同一天,英王乔治三世对殖民地的谴责书传到了费城。这种时间上的巧合带来了很大的轰动效应,使潘恩的小册子产生了很强的话题性,自然很容易在当时人中传阅。


克拉克还谈到了潘恩的宗教思想。他认为,潘恩的“普世主义”与当时美国人的理解不同。在美国革命初期,美国人容易接受潘恩的观点,并不是因为他的普世主义,而是因为他是一个自然神论者。当时很多人,包括华盛顿和杰斐逊,都信奉自然神论。潘恩既反对三位一体说,也痛恨贵族制和君主制,于是他的思想就同美国人当时的需要合拍,他们需要借助英国的政治思想来推进革命。


既然潘恩在美国革命初期有很大的影响,为什么后来却逐渐被边缘化呢?邢承吉的论文(《被边缘化的“常识先生”:跨国视野下的潘恩与美国革命》,《历史研究》,2019年第4期)谈到了这一点,克拉克在书中也有所涉及。他认为,潘恩在法国大革命中身陷囹圄,可是美国人却见死不救,这让潘恩非常不满,重获自由以后就大骂华盛顿,而美国人无法容忍这种攻击“国父”的行为,这导致潘恩在美国的形象一落千丈。另一方面,潘恩在法国不厌其烦地采用美国革命的话语来解释法国革命,不仅无法引起法国人的共鸣,反而招致他们的反感。而且,潘恩对英国的政治和思想演变情况也了解不多,尤其是不知道英国人逐渐接受了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义思想。潘恩一直认为英国会爆发革命,但实际上革命却发生在美国和法国,这让他在英国也不受待见。可见,“革命时代”发生在英国、美国和法国的政治事件并不存在一条清晰的主线,尤其是美国和法国的革命也没有按照潘恩所设想的方式展开,这可能是他最终遭到边缘化的主要原因。


杨崧愉:在潘恩写作《常识》的时候,殖民地精英大致已经形成了独立的共识,但仍有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定。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人站出来振臂一呼,吹响独立的号角。《常识》正好在这样一个关口问世,于是就成了独立的催化剂。不过克拉克认为,《常识》的传播是当时积极支持独立的精英们有意策划的,这些人隐藏在“一个英国人”的身后,在试探殖民地大众对独立的反应。克拉克还说,潘恩所表达的反叛思想并不是新东西,标题所用的“常识”一词,其实很早就出现在英国的杂志和布道词中,也不是潘恩或本杰明·拉什的原创。总之,《常识》中的观点早已存在于英美世界,潘恩只是把它们放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


蔡梦竹:克拉克似乎认为,《常识》对美国革命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它公开而有力地驳斥了君主制和世袭贵族制的合法性。除此以外,它对政治理论的想象和政治制度的安排并不见得有多少建设性的贡献。

托马斯·潘恩:《常识》

李剑鸣教授:我们作为美国史的专业人员,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克拉克关于潘恩与美国革命的观点?我们不妨读一下埃里克·方纳的《汤姆·潘恩与革命时期的美国》(Eric Foner, Tom Paine and Revolutionary Americ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6),这本书对潘恩在费城的活动有相当深入的研究。潘恩写《常识》时,已经在费城待了一年多时间。在这期间,他和费城的技工等激进群体交往很多,参与他们的活动,也了解他们的想法。当时费城的激进主义氛围,与殖民地精英关于帝国关系和北美前途的想法很不一样,这对潘恩有一定的影响。而且,潘恩还读过不少殖民地人与帝国论辩的文章,对殖民地的思想状况也是比较熟悉的。这就是说,潘恩在写《常识》时并不是一个陌生人,他已经融入费城的激进圈子,受到帝国危机以来殖民地政治文化的熏染。克拉克认为当时的潘恩还是一个英国人,与北美的情况格格不入,似乎有些言过其实。


另外,我们还可以再去读一读《常识》。实际上,《常识》中的每一个重要观点,都挠到了殖民地人的“痒处”。关于《常识》的销量,潘恩的说法也许有些夸大。不过,当时殖民地只有200多万人,识字的成年人可能只有几十万,而且当时人并不只是读书,很多人是听书。就算《常识》没有卖出50万册,比方说只卖了5万册,那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记录。潘恩在《常识》开篇就讲,政府和社会是不一样的,社会是出于人的需要,而政府则是出于人的邪恶;社会从正面帮助人们追求幸福,政府从反面帮助人们追求幸福;社会是鼓励者,政府是惩罚者。这等于是把政府“去神圣化”,也就是要告诉殖民地人,反对英国政府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完全可以抛弃它,自己建立一个更有利于追求幸福的政府。当时殖民地已经和英国人开战,但很多人还不想独立,他们认为自己反对的只是议会,而不是国王,因为反对国王等于“叛国”(treason),这在道义上是站不住脚的。这时,潘恩却告诉殖民地人,政府并没有那么神圣,国王只不过是“王家畜生”(royal brute)。这样就解开了殖民地人的心结,背弃国王并不是“叛国”,而不过是摆脱了一个邪恶的统治者。潘恩还提醒殖民地人,他们现在站在一个最有利的历史关口,有能力让世界重新开始;在抛弃英国的混合政府以后,北美应当建立一院制政府,这样更有利于他们追求自由和幸福。总之,潘恩所说的都是殖民地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


克拉克似乎是用原创性思想家的标准来要求潘恩。可是,潘恩显然不是霍布斯、洛克、边沁、休谟那样的书斋学者;他是一个政治行动者,他的写作是一种政治行动,通过言论直接介入政治,进而影响政治。潘恩要是用原创性的政治语言来写作,那谁又能看得懂、谁又愿意看呢?潘恩扮演的不是思想家的角色,而是政治鼓动者的角色。克拉克还说潘恩既不了解美国、也不了解法国,他用英国传统的观念诠释美国革命,又用美国革命的经验来谈论法国革命,最后又把美国和法国的思想带到英国,陷入了几面不讨好的窘境。但是,如果用跨国史的眼光来看,潘恩恰好是一个典型的跨国人物,他在美国、英国和法国的活动,很好地体现了当时革命思想的跨国流动。


说到这里,不难看出克拉克毕竟是一个英国史学者,有很强的英格兰中心主义。他把许多东西归结到英国,宣称潘恩并不是由美国和法国塑造出来的,他深深地根植于英国传统中。的确,潘恩在英国生活了三十多年,但他在英国抑郁不得志,直到来到费城,他才找到了自己活动的舞台。潘恩在美国的经历无疑让他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他不再是一个纯粹的英国人,而经过美国革命的锤炼,后来又将美国革命的经验带到了法国。在法国革命中,那种活跃激荡的政治氛围和行动,对潘恩无疑具有很大的塑造力,他的思想也有明显的转变。所以,潘恩绝不是一个纯粹的英国人,而具有突出的跨国性。克拉克似乎被他的英格兰中心主义遮蔽了眼光,不过这也可能是他特意选择的立论方式。

埃里克·方纳:《汤姆·潘恩与革命时期的美国》


孟凡:克拉克具有很强的英格兰中心主义,这一点对我非常有启发。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也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作者对思想史的“跨国转向”以及跨国史是什么态度?从书的标题可以看出,克拉克讨论了三个国家,但他这本书实际上是对思想史“跨国转向”的一种反思和质疑。“革命时代”意识形态的跨国来源,革命参与者的多国背景,革命在多国所释放的广泛影响,以及不同革命之间的联系和比较,都是跨国史的关注对象,而且已经有了相当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克拉克同时也在提醒我们,要针对研究题材的特性去选择相匹配的分析层次,不要盲目运用跨国史和全球史的方法,也不要有某种方法论崇拜,认为跨国史就一定是创新性的保证。


研究潘恩的人生经历应该具有跨国视野,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研究潘恩的思想及嬗变时,跨国史的方法所能带来的效果可能就要大打折扣。克拉克在书中采用某种跨国史的视野,但他最终否认了跨国史方法的普遍有效性,跨国史方法并不一定天然地比民族国家视野的更有解释力。克拉克强调,潘恩的思想在离开英国之前就已经根深蒂固,跨国经历并没有对他的思想产生太大的影响。他后来写作的指向也都是在批评英国政治中的缺陷和痼疾,他的思想的“射程”也主要限于盎格鲁-美利坚世界,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并不大。至少就潘恩的个例来说,“革命时代”不同思想观念之间的互动,并没有我们以前认为的那样频繁和深刻。那么,克拉克的研究是不是也能启发我们,对某些思想和理论的探讨,民族国家仍然是比较合适而且自足的框架;如果贸然采用跨国的视野,除了增加研究的难度,也不见得会带来新的学术创见。


李剑鸣教授:按照入江昭(Akira Iriye)的说法,国家的(national)、国际的(international)和跨国的(transnational)这些考察历史的层次,并不是相互排斥或依次取代的,而是各有各的功能,各有各的合法性。以往历史研究的局限在于,只强调国家的层次;现在除了关注国家的层次,还要考虑国际的和跨国的层次,这样观察的眼光就更加立体多维,能够看到更多的东西。其实,克拉克很早就在使用跨国方法。在《自由的语言》中,他把英国和美国的政治思想放在同一个系统中考察,而不是孤立地讨论英国或美国。《自由的语言》主要是回应贝林和伍德的“共和综论”,认为美国革命并没有某种纯一的共和主义意识形态,18世纪英美之间有密切的政治互动,许多思想观念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当时人使用的是各种各样的“教派话语”(denominational discourse)。


“国际史”和“跨国史”的主要倡导者入江昭


话题三


思想史研究的反思

尹健(复旦大学历史学系硕士生):克拉克在这本书里所做的工作,可能和E. P.汤普森是相似的。汤普森要把那些被以往马克思主义史家认为属于工人阶级的群体加以重新审视,克拉克则是通过潘恩来挖掘普通大众的想法。另外,以往史家觉得18世纪和19世纪之间在思想上是断裂的,但克拉克认为18世纪和19世纪的思想之间具有延续性,虽然18世纪的自然权利、启蒙运动对19世纪的功利主义、社会主义影响不大,但是18世纪的无神论和自然神论对英国功利主义与社会主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薛冰清(复旦大学历史学系青年副研究员):我也在想,克拉克用这么大的篇幅去讨论潘恩的思想来源、生平经历,以及后来人们关于潘恩的种种“神话”建构,究竟想要表达一个什么样的主题?首先是要将潘恩的传统形象“去神圣化”,也就是说,不再把他视为“大西洋革命时代”的先驱和代表。进一步讲,我们常说“知人论世”,与其说克拉克想要“颠覆”潘恩的历史地位,不如说更是要重新思考和界定潘恩所处的时代,对这个政治和社会都剧烈变动的“革命和启蒙时代”加以“去神圣化”。在克拉克的理解中,这个时代与所谓的“长十八世纪”在很多方面具有相似的特征。正如潘恩不是新时代的预言家,这一时期既不属于现代,也不是现代的孕育和准备阶段。这个时代仍然存在很多旧的色彩和因素,民主化、城市化、工业化、世俗主义以及阶级的兴起,统统都不是“长十八世纪”的产物。


这就涉及克拉克更大的视野和关怀,也离不开他一直强调的方法论主张,即“语境主义”,也就是用当时的而不是后出的概念去理解历史。这也提醒我们去反思近年来非常火热的“大西洋革命时代”等学术概念:究竟存不存在这样一个时代?如果存在,这个时代的主题是什么?个体在这个时代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在乔纳森·伊斯雷尔(Jonathan Israel)的研究中,潘恩是欧美“激进启蒙主义”的代表人物;在珍妮特·波拉斯基(Janet Polasky)看来,《常识》串联起大西洋各地革命者的思想和行动。如果按照克拉克的说法,连潘恩这样的人物都没有一个明晰、具体、现代的革命概念,那我们去讨论这是一个“民主革命的时代”还是“共和革命的时代”,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当然,克拉克并不是站在跨国史或跨大西洋视野去理解这个时代,他的主要着眼点和参照系还是18世纪的英格兰。在这样的一个脉络中去梳理潘恩的思考和写作。我在阅读中感觉比较吃力的地方,就是英国宗教传统对潘恩政治观念的影响,包括他的家庭宗教背景,青年时代接受的非国教派思想洗礼,以及来到北美后和当地小教派的来往,等等。这和克拉克以往的研究思路是一以贯之的,他特别突出宗教对于理解“长十八世纪”英美世界的重要性。


关依然(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克拉克的书里有一句话,在政治思想史中,“演化”(evolution)总是会比“革命”(revolution)提供一个更好的模式。那么,两种模式到底有什么差别?采取这两种不同的模式来看问题,可能不仅仅在历史研究中起作用,对现实中的政治选择可能也有一定的意义。


李圣年(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我想谈谈关于思想的渐进性和革命性的问题。在克拉克看来,一个概念的兴衰,与这一概念的使用频率(currency)并没有必然的关联。他更加关注概念本身的形成和变化,对实践层面则有所轻视,因此强调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并没有产生出什么原创性的概念,所运用的都是此前已有的、甚至是陈旧的话语。克拉克在思想概念层面的论述是成功的,思想概念的发展确实有自身的内在逻辑,是相对独立于实践层面的,属于一个自行演化的世界。


不过,克拉克对实践层面的轻视,反过来也影响到他对渐进性和革命性的思考。思想概念固然有渐进发展的特点,但现实世界则完全可能出现革命性的变化。在现实世界发生巨变之后,传统的概念、话语就不足以描述新的社会现实,因此就需要诉诸相对陌生的概念,由此产生了新的话语模式。这是对克拉克所探讨的18、19世纪之间政治思想大转折的一个合理解释。


宋睿芃:前面谈到克拉克对思想史跨国转向抱有质疑和反思,这对我很有启发。克拉克想要强调的一点是,特殊性总是要先于普遍性,美国、法国的革命有着各自的特殊性。他反对一些大而化之的概念,比如用共和主义或自由主义去统领18世纪的思想史,而更加强调特殊性。


杨崧愉:这一点在书里其实是有所强调的。克拉克的对话对象是帕尔默所说的“民主革命的时代”。克拉克认为,用“民主革命的时代”去谈论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并不合适。潘恩自己对民主的探讨就很少,美国、法国和英国对民主的理解以及民主在各个国家的发展也不一样,又怎么能用民主革命来界定18世纪呢?


帕尔默:《民主革命时代》


李剑鸣教授:这里牵涉到对较大的历史运动加以“概念化”的限度以及合理性的问题。贝利(C. A. Bayly)写了《现代世界的诞生》(The Birth of the Modern World, 1780 – 1914: Global Connections and Comparisons, 2004),认为现代世界形成于“长十九世纪”,但那时中国基本上还处于传统社会,把“现代世界”的概念用于中国似乎是很可疑的;对于还处于部落时代的广大非洲地区来说,这个概念当然更是无效的。可是,贝利写的是一部“主题鲜明的世界史”,那么他的“现代世界”的适用性边界究竟在哪里呢?“大西洋革命”的概念也有类似的问题。如果把英国内战、美国革命、法国革命、意大利和爱尔兰的事变、海地革命以及拉美独立运动,统统归到一起,叫做“大西洋革命”,这样的“概念化”具有合法性吗?它涉及的时段长达近200年,各个事件间隔的时间也很长,相互之间的联系比较曲折,各自的主题、目标、行动者以及最终结果都不一样,把它们归到“大西洋革命”的标签下,是不是合适呢?克拉克质疑帕尔默的“民主革命的时代”,就是出于大体相似的理由。


先不说克拉克对帕尔默的质疑是否成立,他的这种质疑方式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启发。我们在对历史做较大范围的观察和思考时,对于概念的使用必须相当谨慎。最近有人说历史理论正在再度兴起。以往的历史哲学关注历史本体论,思考历史本身的趋向、规律、目的、路径和方式;但是20世纪史学理论昌盛,而历史理论式微。这个时期专业史学迅速发展,同时史家也越来越专注于具体的问题,只看重历史过程的细部,而对于宏大的历史运动缺乏兴趣,也没有把握的能力。后现代主义质疑宏大叙事,要把传统的宏大叙事统统抛弃,可是却没有新的宏大叙事来替代,于是,众多的具体研究都像是在无边无际的空中飘散的片片落叶,无法凝聚成一个整体。这就是常说的“碎片化”(fragmentation)的主要表现。现在又有人开始从历史本体论来思考历史,也就是历史理论的回归。我们这个时代,关于具体历史过程的知识比黑格尔时代要丰富得多,关于过去的知识大量积累,认识不断加深,在现有历史知识的总量之上,如果有不世出的天才,拥有通天巨眼,对世界历史过程加以扫描和反思,那当然是难能可贵的事情。


而且,对我们这些研究具体问题的人来说,思考大问题也是很有必要的。从克拉克的经验看,他讨论的是潘恩一个人的思想,但思考的是18、19世纪欧美思想史的大趋势,这就是研究小题目、思考大问题的做法。


钟慧怡(复旦大学历史学系硕士生):这本书里还包括对“普世主义”的反思。克拉克在结语中说,“自然权利”本身作为政治哲学理念并不足以构成某革命的发展动力,还要依靠具体的社会语境。他认为,这种权利观念不应该作为一种智力逻辑来研究,如果过于强调权利的普世性,就可能会消解权利观念产生和发挥功能的特定历史语境。


林煜堃(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克拉克质疑帕尔默的“民主革命的时代”的命题,使用的一种思想史的考察方式,这是一种相对静态的方法。他不太看重对社会现实的考察。另外,克拉克对起源神话的反驳,和他对思想的延续性和渐进性的强调是矛盾的,因为潘恩在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中对革命话语进行整合,怎么会没有意义呢?


刘雨君:克拉克并没有否认潘恩的作用。他的意思是说,以前很多学者赋予潘恩的历史意义是一种错位,因为他们更多的是从现时主义的角度去理解潘恩。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刻意抬升潘恩的形象,并不能准确理解潘恩的历史意义。因此,克拉克告诉我们,对潘恩的研究应该要回到潘恩所处的时代,用那个时代的语言来重新看待潘恩,给他做一个更准确的定位,尤其要看到潘恩在反对世袭贵族制、反对君主制、否定三位一体理论中的贡献。


关依然:克拉克也在书中提到,他非常重视概念的限制性和赋能性这两种特性,这两种特性是结合在一起的。“剑桥学派”对概念史的考察就曾经受到质疑:如果认为所有人都是在利用当时已经存在的各种话语规则去进行表述,那么变化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斯金纳曾给出一种回应:虽然每个人都在使用社会已经存在的概念,但人们并不都会受到概念的限制,不会被动地表达,他们也能利用这些概念去重新整合、发展和扩大其意涵。因此,概念既可以限制政治行动者的行为,同时也给他们提供了一定的改变空间,两者并不必然存在矛盾。


贝利:《现代世界的诞生》


小 结

李剑鸣教授:克拉克这本书给人印象最深的地方,是他关注的问题很宏阔,但研究做得细腻而深入,真可谓大含细入。他从历史语境着眼来考察潘恩时代的政治语言,逐条梳理当时人对奴隶制、妇女权利、共和主义、君主制、宗教等问题的看法,交代政治反对派是怎么回事,他们用的政治语言是什么。他对《常识》的考察尤其显示了深厚的学术功力。他非常细致地考辨《常识》印了多少册,买了多少册,是怎么传播的,到底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他要和美国史学者进行对话,但不是放空炮,而是建立在翔实的材料基础上,用极大的心力去网罗非常之多的文献。同时,他观照的问题又很大,思想也很开阔,很有层次感。这是史学大家的写法。其实,这本书与他之前的几本书在写法上也不太一样,有点像张爱玲晚年写《小团圆》那样挥洒自如,不拘泥于套路和成规。他的头绪确实很多,论题也不少,要同时和众多史家对话和辩论。因此,他下了很大的工夫,调动十分丰富的学术资源,达到了自己写作的目标。他论述可以说是自圆其说的。


克拉克确实为自己设定了宏大的学术目标,表现出很大的学术雄心。从表面看,他是意在剥去以往众多史家给潘恩涂上的层层油彩,揭去贴在潘恩身上种种标签,还原一个他认为是历史的、真实的潘恩。但这背后克拉克还有一个更大的学术目标,就是把潘恩作为个案,去挑战和解构一些人们长期以来认为不证自明的史学命题。


首先,克拉克对以往的革命史研究发出疑问,试图解构“革命神话”,重新审视革命的历史作用。许多史家向来都把“革命”视为改天换地的事件,相信革命必定造成巨大的历史影响,留下深厚的历史遗产,开辟新的历史时代。霍布斯鲍姆在《革命的年代》(Age of  Revolution: Europe 1789-1848, Cleveland, World Pub. Co., 1962)中,特别强调双元革命(Dual Revolution)的影响,称法国革命和工业革命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改变了人类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克拉克针对的正是这种革命神话,认为革命既没有使历史发生断裂,也没有造就一个全新的时代。“革命时代”的人物,即便是像潘恩这么“激进”的革命者,所使用也主要是旧时代的话语,可见他们只是处在历史连续演进的一环上,而不是站在新时代与旧时代的断裂带上。潘恩以后的时代并不是潘恩那一代人塑造出来的,也不是革命传统的产物。发生在美国和法国的两场革命,非但没有推动民主,反而使民主的到来至少延迟了一个世纪,因为这两场革命使民主招致了更多敌人的反对。克拉克对革命意义的淡化,使我想起了我的老朋友迈克尔·朱克曼的说法。朱克曼认为戈登·伍德把美国革命抬得太高,实际上美国19世纪的种种变化并不是革命带来的,而是当时的具体情势所造成的,是那个时代美国人自己的创造。


其次,克拉克一直以来还有一个“心结”,就是要破除“启蒙神话”。他在《自由的语言》中就谈到,在英美世界没有“启蒙”,“启蒙”更多的是法国现象,或者说是苏格兰现象。在《托马斯·潘恩》这本书中,克拉克以潘恩的思想为案例来对“启蒙”进行解构。他指出,潘恩的思想、理念、语言并不是来自于“启蒙”,而是来自于英格兰的传统;潘恩对法国革命的理解用的也不是法国的资源,而是英国的资源。总之,“启蒙”并不像通常所说的那样具有重大的影响,“启蒙”也没有塑造出一套人人都追随的语言或话语系统。这也是克拉克的英格兰中心主义的一个表现。这使我联想到另一件有趣的事,就是全世界的史家,也包括中国史家,都不约而同地为法国革命大唱赞歌。我问过国内一些法国史专家,“法国大革命”中的这个“大”字从何而来?他们也说不清楚。是因为它的“大”恐怖、“大”屠杀、“大”动乱、“大”破坏吗?是因为拿破仑“大”军横扫欧洲和北非吗?是因为它留下了一个需要用几十年时间来收拾的“大”烂摊子吗?可见,我也有一点近似于克拉克的情结。


霍布斯鲍姆:《革命的年代1789-1848》


最后,在破除“潘恩神话”“革命神话”和“启蒙神话”之后,克拉克还要质疑一个更大的史学神话,就是“现代性”(modernity)的起源。过去史家大多把18世纪说成现代性的诞生期,现代性的很多要素在18世纪就已初露端倪。但是据克拉克的论述,在18世纪,即便是潘恩这样被定义为“激进主义代言人”的人物,所使用的语言和思维方式都是非常传统的;那些后来影响到19世纪和20世纪的思想观念,那些用来描述现代性图景的核心词汇,比如自由主义、激进主义、保守主义、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工业革命、社会阶级、现代化、世俗化等等,在18世纪都还没有出现。因此,潘恩并不是现代性的预言家,在18世纪还看不到现代性的问世。


可以说,克拉克采用了一种层层递进的解构方式,一步一步地展示他的宏大学术目标。他从质疑“潘恩神话”开始,进而破除“革命神话”和“启蒙神话”,最后对现代性的起源提出新的解释。这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大含细入”的体现。这种研究方式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不一定能做得克拉克那么好,但要意识到,做研究不能只盯着自己的小题目;我们做的是小题目,但要放开眼界,关注大问题。这就是我以前讲过的十二个字:“以大观小、小题大做、因小见大”。在这方面,克拉克这本书给我们提供了又一个很好的样板。


大家刚才还谈到了克拉克的“语境主义”和“历史语义学”,认为克拉克受到了“剑桥学派”的影响。但我觉得克拉克的“语境主义”同“剑桥学派”还是有不小的区别。“剑桥学派”的“语境”,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文本的叠加,主要是语言学意义上的“语境”,而不是“历史语境”。斯金纳和波科克的文章太过哲学化,他们所说的“语境主义”更像是一种标签。波科克的《马基雅维里时刻》,思辨洋洋洒洒,观念层层密密,但是注释很少,我们弄不清他的这些奇思妙想是从哪里来的。斯金纳的《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我读过以后也有莫名所以的感觉。总之,斯金纳和波科克的“语境主义”太过玄妙,一般人学不来。可是,克拉克重视的是“时间的、话语的和地理的语境”,这种语境更具有时代性和立体感,有更加详实可靠的材料作为支撑。他有针对性地考辨具体历史时期的观念和语言,梳理某种思想和话语的来龙去脉。这种“语境主义”,我们是可以学习的。


克拉克更擅长运用“历史语义学”的方法。他对“the radical”的考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说,这个词在英国最初指的是追求普选权、主张废奴和提倡妇女权利的人,后来它的含义被泛化,用来指为一切主张以激烈手段改变现状的人。克拉克还讨论过“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等词的由来,这给我的触动非常之大。我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写过一篇文章,称美国独立战争前的政治辩论是美国政治自由主义的起源;后来看了克拉克的书才知道,美国革命时期还没有“自由主义”这个词。可见,“历史语义学”是历史学训练中最基础、最核心的东西。


不过,克拉克有时也表现出“机械语境论”的倾向。比如,他强调在18世纪只有主张普选权才称得上“民主”;但是,在美国革命时期,人们所讲的“民主”并不是以选举权为中心的。反倒是帕尔默对18世纪“民主”的界定更具有历史感。帕尔默说,18世纪所说的民主,就是要破除基于等级制度的政治特权,反对某些人对政府权力的垄断,而代之以“权力的代理和官员的可撤换”。


我还想强调的一点是,克拉克这本书只是一个他的系列研究中的一本,我们要把它和《1660-1832年的英国社会》《自由的语言》放在一起来看。这几本书的思想脉络是一以贯之的。我们从这里也可以体会到,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研究策略。有的学者喜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心追求新鲜感,像美国的艾伦·泰勒(Alan Taylor);有的学者则始终坚持在一个路径上不断往前推进,在一块地上反复地深耕细作。这两种策略固然都是可取的,但对我们这些“中人之材”来说,最好还是坚守一个持久的根据地。这里还牵涉到大家的博士论文选题。经常听人说,博士论文是确定一个人基本学术形象的标志,是划出大致的研究领域的“圈地”行动,也就是要让同行记住你是做什么的。戈登·伍德的博士论文,埃里克·方纳的博士论文,都是他们毕生学术地位的奠基石。博士论文写好了,以后的研究自然就驾轻就熟,一路顺畅。


乔纳森·克拉克:《1660-1832年的英国社会》


文 稿 | 复旦大学 杨崧愉

谢谢阅读


编    辑:李楚楚    责任编辑:董瑜

编    审:张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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